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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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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性视野中的刑法偶然防卫人性视野中的刑法偶然防卫人性视野中的刑法偶然防卫人性视野中的刑法偶然防卫人性视野中的刑法偶然防卫人性视野中的刑法偶然防卫人性视野中的刑法偶然防卫内容提要:对于如何看待偶然防卫这一问题,刑法学界存在着许多种不同的角度,而且不论学者是如何看待偶然防卫的,他们对偶然防卫结果的处理都像张明楷教授所言一样“是判断一位学者是行为无价值论者还是结果无价值论者的试金石。”【1】当然,我这篇《人性视野中刑法偶然防卫》的文章也符合上述论断。纵然这样,也不妨碍我认为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待偶然防卫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与
2、探讨的。关键词:人性;理性;偶然防卫;刑法。一、偶然防卫简介偶然防卫,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人实施了防卫行为,虽然在主观上没有防卫意识,但是在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一般来讲,可以把偶然防卫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保护他人利益的偶然防卫,即偶然防卫在客观上产生了保护他人利益的效果。例如,在甲意图用刀刺杀乙时,丙(甲仇人)在甲背后先用铁棍向其头部挥去,将其打死。虽然丙在挥棍时并不知道甲欲杀乙,纯粹是出于泄私愤的目的杀甲,但是结果却起到了保护乙的生命的作用。第二种,保护本人利益的偶然防卫,也就是偶
3、然防卫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本人利益的作用。例如,甲同乙有宿仇,一日甲故意挑衅并将乙打伤,乙带伤回到家后其哥哥丙便立即送他去医院,而在途中兄弟二人又碰见了甲,甲在随手拔出防身用的小刀准备刺伤丙时,丙以为甲要再次伤害乙而先甲刺伤自己将小刀从丙手中夺过刺伤甲。虽然,丙的夺刀刺伤行为是在完全不知道甲的目标是自己的情况下所作出的,但是却也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自己生命的作用。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由于偶然防卫的标准不一样,其分类情况也不尽相同。如有学者就认为偶然防卫的分类是这样的:“偶然防卫可以分为紧急救助型的偶然防卫与自己防卫型的偶
4、然防卫。”【2】二、人性视野分析概述日本著名刑法学家大冢仁曾对人性(研究)在刑法学中的地位给予过这样的评价:“可以说对人性的理解决定了刑法学的性质。”【3】基于这点,我完全有理由认为人性(研究)在刑法偶然防卫中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即基于人性视野分析刑法偶然防卫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可行的。那么,面对如此复杂的人性。我们究竟应该依据什么样的人性特征来分析呢?我觉得我们可以主要从下面这点人性特征来具体分析:理性(或者说是趋利避害性)。众所周知,德国著名刑法学家费尔巴哈所提出及倡导的心理强制说是刑法学界的重要理论之一。
5、而人是理性的则是心理强制说的题中之义与成立前提,比如,有学者认为:“心理强制说意在通过刑法的颁布对公民起威吓作用,而这种威吓作用之所以能够奏效,就是因为犯罪人具有理性判断能力。”【4】有学者指出:“心理强制说作为一种学说要能够成立,必须以人是理性动物、又有自私自利的特性为基点。”【5】德国另一位著名刑法学家黑格尔,“亦承认犯罪人是有理性的人,对其行为的处罚自在地是正义的,因为刑罚中包含着犯罪人自己的法,所以处罚他,正是尊重他是理性的存在。”【6】总而言之,理性是人的特征性格之一,也是刑法学诸多理论、学说得以成立的
6、重要元素之一。以此为基点来对刑法偶然防卫展开论述,是一种独特而颇有实践指导性意义的方式。三、以理性展开理性,或者说是趋利避害性。是一种深植于人类基因里的天然特征性格,也可以说是天然的价值观念。刑法偶然防卫虽然是一种主观无防卫意识,客观有防卫作用的特殊情况。但是,其也是非常符合人类的特征性格理性的,下面我就从刑法中的刑罚预防的目的、行为的违法性、期待可能性、法益衡量、基本特征这五点来一一具体的展开。第一点,刑罚预防的目的要利用社会一般人所具有的趋利避害本性。贝卡利亚认为,对刑罚预防目的的实现,立法者所必须利用的也正
7、是社会一般人所具有的趋利避害本性。所以,他指出:“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这乃是一切优秀立法的主要目的。从全面计量生活的幸福和灾难来讲,立法是一门艺术,它引导人们去享受最大限度的幸福,或者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们可能遭遇的不幸。”【7】偶然防卫之所以与理性密切相关,可以从此得出结论。在量刑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好处,就是为了最大程度的满足人们理性的需求。首先是对受侵害人而言,这一司法抉择是符合其理性诉求的。试问当你是被侵害人(即使是不知道自己是被侵害人)时,你会不会希望有人实施正当防卫?换句话说,你是否会希望有人实施并不
8、是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即没有防卫意识)的偶然防卫呢?表面上看是很单纯的严重违法性(犯罪)的偶然防卫,它实质上包含了受侵害人的内心期待与一般人的理性抉择(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受侵害时没有人帮助(替)自己制止行为人侵害自己的行为或者是如黑格尔所说:“由于对社会成员中一人的侵害就是对全体的侵害,所以犯罪的本性也起了变化......现在,侵害行为不只是影响直接受害人的定在,而是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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