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陪审制度与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比较分析

西方陪审制度与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比较分析

ID:11565442

大小:26.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12

西方陪审制度与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比较分析_第1页
西方陪审制度与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比较分析_第2页
西方陪审制度与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比较分析_第3页
资源描述:

《西方陪审制度与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比较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西方陪审制度与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比较分析陪审制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法律制度,是当今世界法治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陪审制有两种表现形式,在西方英美法系国家表现为陪审团制,在大陆法系则表现为参审制。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名为“陪审”,究其实质则应当属于参审制,它与西方陪审制之间还存在种种差异。(一)中西方陪审制度存在的相同点1.追求司法民主的法律精神无论是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大陆法系的参审制,还是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都继承了古雅典的精神,追求司法民主。司法权利的源泉是来自人民的,没有人民遵守的法律和司法审判只是一纸空文,有人民参与的审

2、判的权威远比没有人民参与的审判来得更强大。陪审制度的法律精神就是———把人民交给人民自己来审判。2.普通百姓参与司法审判普通百姓的良心是很容易被打动的,一个人触犯国家的法律有着来自方方面面的因素,普通百姓更能体会普通人的生活困境而综合地去看待一个普通人的过失,各国陪审制度之所以设立让普通百姓来参与审理案件,就是让普通百姓的“柔”来平衡职业法官的“刚”,让法律的审判更贴近瞬息万变的社会生活,达到普通民众能接受的目的。3.防止司法权力遭到滥用,体现司法公正公正是司法的生命,任何权力如果缺乏监督,就极有可能被滥用。而司法权的滥用会丧失整个民

3、众对国家司法的公信力,最终危害的是整个社会。在陪审制度的“暴发户”美国,美国人不相信法院,警惕司法权力危害自己的个人权利,用公民的权利来制约司法的权力。我国当今重振陪审制度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制约法官的权力,体现司法公正之效,维护国家司法的权威。4.对陪审范围的适用陪审制度的运用在当今各个国家都有一定范围的限制。而我国法院对哪些案件适用陪审制也是有所限制的。多数国家陪审案件的数量只占总体案件数量的小部分。而且多数国家也只在一审中使用陪审。(二)中西方陪审制度的不同之处1.选举的要求不同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员和我国相比,比较大众化,社区普通

4、公民依据选民名单或驾驶员名单随机抽取,除了法律对特殊行业人群的规定,基本人人都有可能成为陪审员的机会,并且作为一种义务来要求每个公民。从我国人民陪审员的实际当选情况来看,还是对人民陪审员各方面的素质有要求的。选任的阶层比较集中,教师、公务员、医生、记者、干部尤其众多。2.陪审员的权利不同英美法系的陪审模式下,陪审员和法官有着明确的分工。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员和我们国家的人民陪审员相比,享有更重大的权利,而且他们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法官无权干涉。哪怕陪审团作出裁决辛普森无罪这样的裁决,法官和全体人民都必须接受陪审团的决定。而我国的人民陪

5、审员制度,理论上人民陪审员拥有和法官同等的权利,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大多人民陪审员比较难以发挥自己的作用,感觉没法和法官做到真正的平等,首先在法律知识上,就无法和法官平起平坐,而在审理某些案件上要求没有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人民陪审员发表专业性的审案意见,实属强人所难,因此,人民陪审员对案件裁决结果的影响力和英美法系的陪审员来比,比较弱,大多服从法官的权威。3.对任期的规定和对法律知识的要求不同我国人民陪审员的任期目前规定是五年一任,并且法院针对其表现可以继续聘任。而至于那些长年累月在法院里固定办公的陪审员,已成为法院固定的雇员,不能

6、说没有存在的必要,反倒是实际情况所需。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如果不了解相关案件的法律知识,不经常办案,那么是确实难以胜任职责需求的。而英美法系的陪审员采取一案一审,并无任期的规定。陪审结束就回人群里,仅凭道德和良知来参与案件就够了。4.审理案件表现方式不同我国人民陪审员在法庭内是和法官并排坐在一起的,在庭审中有发问的权利,而且人民陪审员通过提问才能使当事人和现场观众的耳朵听到人民陪审员的声音,了解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在庭上记录,帮助自己整理提问思路。而英美法系的陪审员并不是和法官并排坐在审判席上的,他们静坐在专门的陪审区域,而且在庭

7、上一般不发问,不能记录,只安静地聆听。常被称为是“沉默”的陪审团。5.陪审员人数规定不同前文所述,英美法系的陪审人数一次案件审理一般6人,或12人,最多可达到23人。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员的人数可以组成一个小团队,集体审理案件,集体作出决策。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在一个案件的审理上,人数规模和英美国家相比显然比较小,通常三人组成合议庭,由一位人民陪审员和两位法官组成,或者两位人民陪审员和一位法官组成。人民陪审员只代表个人身份发表个人评审意见。6.裁决原则不同英美法系的陪审团过去一般要求12位陪审员作出一致的裁决,如果意见不能统一,将另组新的

8、陪审团来再次审理原案件。虽然现今有所改变,但仍然规定裁决必须要符合绝对多数的裁决。法官是不参与陪审团的意见的。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在三人组成的合议庭成员中,一般一位到两位人民陪审员,和法官一起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