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循环经济立法对中国的启迪论文

德国循环经济立法对中国的启迪论文

ID:11548747

大小:23.00 KB

页数:0页

时间:2018-07-12

德国循环经济立法对中国的启迪论文_第页
预览图正在加载中,预计需要20秒,请耐心等待
资源描述:

《德国循环经济立法对中国的启迪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德国循环经济立法对中国的启迪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德国循环经济立法对中国的启迪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循环经济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摘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德国已经实现循环经济法制化。德国循环经济立法具有法律体系完善,可操作性强,主体权责明确,立法制度科学、务实、先进等特征。对德国循环经济立法实践的探讨,无疑会给中国循环经济立法一些有益的启迪。关键词:德国;循环经济立法;中国;启迪1673-291X(2013)19-0294-03引言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K.鲍尔丁首次提出“循环经济”这一说法。1990年

2、,英国环境经济学家珀斯和特纳在《自然资源和环境经济学》(EconomicsofNaturalResourcesandtheEnvironment)一书中正式使用了“循环经济”一词。意为:在人、自然环境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转变生产要素投入、生产者生产、产品消费和废弃物产生的传统运转程序,由资源消耗型线型增长经济,转变成通过资源循环利用形成的生态型集约型经济[1]。环境为经济提供原材料和能源,原材料再通过生产过程转化为消费品,能源为生产提供燃料,最终将这些原材料和能源转化成废物而重新返回到环境当中去。这是一个全新的理念和价值观,它把人、自

3、然环境、科学技术等要素有机地融为一体,推动了三者之间的和谐平衡发展。20世纪90年代,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趋势之一。先进的经济模式需要与之配套的管理制度和规章,科学合理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可以优化社会的资源配置,有效降低循环经济的运转成本。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总结,形成了科学系统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为循环经济的运转服务。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引入关于循环经济的思想,但循环经济立法仍然存在众多缺陷,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地学习、借鉴、发展。一、德国循环经济立法的目前状况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一直位居世界前列,是最早开始打

4、造循环经济法制体系的国家之一,经过实践检验,卓有成效。据相关资料统计,德国各联邦和各州现有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共8000部左右,加上欧盟共同遵循的400部环境法,已形成了庞大的法律体系网络。德国的循环经济最开始起步于垃圾处理,德国政府于1972年制定实施了《废弃物处理法》。1986年,政府将之修改为《废弃物限制处理法》,立法目的由最初的“怎样处理废弃物”转变为“怎样避开产生废弃物”。随后,相关立法迅速发展,逐渐扩散转移到了生产和消费的各个领域。1991年,德国首次根据从资源到产品,再到资源的循环经济思路制定了《包装废物处理法》(于2

5、000年和2001年两次修订),该法致力于减轻填埋和焚烧处理垃圾的压力,要求生产商和经销商尽可能减少商品包装物,并要求设计成可回收利用的商品。1994年,德国颁布了综合性的《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该法将资源闭路循环的循环经济思想从德国循环经济立法对中国的启迪相关论文由http:www.zbjy.cn收集整理提供,如需论文可联系我们.商品包装拓展到社会相关领域,包括原料的加工到产品的运输再到废物的处理,均要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在德国循环经济立法发展史中很有代表性,它特别强调生产者的责任,要求生产者负责产品的整个生

6、命周期,规定首要的废物管理手段应该是生产者生产时尽量避开产生废弃物,其次才是对已经产生的废物进行循环利用和资源转化处置。1996年10月,德国政府制定了《循环经济法》,该法的核心思想是尽量将更多的物质资料处理保持在生产圈里。《循环经济法》相对于以前的法律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首先,生产过程中应该避开产生废物,否则必须对材料或能源进行充分利用,只有两者都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废物进行环境能够承受的清除;其次,要求工商业者从研制新产品开始,就要考虑废物的清除理由,产品的设计必须是在技术上经济上可行的前提下,遵循寿命长、维修拆除便利、可重新利

7、用的原则,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一站式责任制;最后,生产者必须承担废物利用或清除的一切费用。《循环经济法》的制定和运用对废物清除和资源循环利用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这些法律法规从单一领域扩散到各个领域和各个生产环节,利用产品责任制加强企业责任心,逐渐细化减少废物产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处置的规定,有效地节约了资源并彻底转变了产品设计、生产、回收的模式。二、对德国循环经济立法的评价1.立法理念先进。德国循环经济立法由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再循环利用升华而来,把废弃物再利用提高到循环经济立法原则的高度让德国循环经济立法和普通环境保护法相比有着明显的区

8、别。资源再化再利用这一立法理念更能彰显循环经济的核心观点,保证了德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并最终实现资源生态价值的市场化。如德国首部系统的循环经济法《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就明确指出对于不可避开产生的垃圾必须要寻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