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省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省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ID:11516041

大小:42.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2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省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省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省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省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省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省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库〔2008〕19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各县(区)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确保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和财政动态监控管理的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07〕19号)、《陕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陕政办发〔2002〕102号)和《陕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库〔2002〕1

2、1号)等规定,制定了《基础教育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7基础教育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确保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和财政动态监控管理的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07〕19号)、《陕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陕政办发〔2002〕102号)和《陕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库〔2002〕11号)等规

3、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础教育专项资金,是指目前还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教育的专项资金。已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的支付流程仍按《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省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库〔2006〕8号)执行。第三条陕西省基础教育专项资金预算必须分解到县级,由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第四条基础教育专项资金原则上都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以财政直接7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拨入县级财政开设的省级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以下

4、简称县级特设专户)。确因情况特殊暂时无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分资金,可通过基础教育资金专户,以专户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拨入县级基础教育资金专户。第五条省财政厅支出中央及省级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国库)部门通过省级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零余额账户),办理中、省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的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第六条按规定应由市级财政分担的基础教育经费配套资金,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财政直接支付的形式,将专项资金从市级财政零余额账户拨付到县级特设专户,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国库

5、单一账户或市级基础教育资金专户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县级特设专户或基础教育资金专户。第七条县级财政(国库)部门要在县级特设专户中单独建帐,专门用于办理和核算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以外的所有涉及基础教育的专项资金的支付业务。第八条省级财政部门对中央安排的基础教育专项资金,以及省级安排的基础教育专项资金,通过省级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县级特设专户;暂时无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分资金,通过省级基础教育资金专户,以专户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拨入县级基础教育资金专户。7第九条省级财政(教科文)部门在收到应当直接支付到县

6、级特设专户的中央基础教育专项资金预算(预算控制数)文件后,应于20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并在预算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预算指标并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省级财政(国库)部门在收到省级财政(教科文)部门报送的支付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省级财政(国库支付)部门在收到批准支付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送省级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由省级基础教育资金专户直接拨付到县级基础教育资金专户资金,由省级财政(教科文)部门录入预算指标和专户直接支付申请;省级财政(国库)部门打印《预算

7、拨款凭证》,送省级基础教育资金专户开户行。第十条省级财政(教科文)部门在下达应当直接支付到县级财政开设的省级基础教育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录入预算指标并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金拨付流程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省级财政(国库支付)部门通过省级财政零余额账户办理支付业务时,《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或电子信息)应包括以下信息:中、省专项资金预算文号、地方分解预算文号、相关支付凭证(或电子信息)签发时间、付款人、付款人开户银行、付款人账号、收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人账号、支付金额、用途、预算科目等。7第十

8、二条省财政厅确定的省级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或省级基础教育资金专户开户行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或《预算拨款凭证》后,于当日(超过清算时间在下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将资金支付到《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或《预算拨款凭证》载明的县级专项资金特设专户或县级基础教育资金专户,省级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还应及时办理与省级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业务。第十三条省级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后,于当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