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违纪案件实行“乡案县协审”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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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基层违纪案件实行“乡案县协审”的办法关于基层违纪案件实行“乡案案县协审”的办法第一一条为完善和改进基层层案件审理方式,提高全省省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质量和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工作条例》、《党的纪律检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条本办法所称“乡案县县协审”,是指乡镇纪委立立案调查的案件,调查工作作结束后,需要给予被调查查人党纪处分的(包括司法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交交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件),在按干部处分批准权权限报批前,报经县(市、、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核把关的程序。第三条县

2、(市、区)纪委案件件审理室在“乡案县协审””中的主要职责是对乡镇纪纪委所办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关。受理报送的案件后,按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的要求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核,做到既严肃党纪,又保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质量。第四条条实行“乡案县协审””的案件,立案调查权和处处理决定权仍由乡镇党委、、纪委按照有关规定行使。。第五条乡镇纪委所所办案件在调查结束后,乡乡镇纪委审理小组或审理人人员要对案件进行初审并形5/5形成《初审报告》,提出初初步处理意见,将全部案件件材料装订成卷,经分管领领导审批同意后

3、,按规定上上报县(市、区)纪委案件件审理室审核。第六条乡镇纪委报送县(市、、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核的案件,应上报下列材料料:(一)乡镇纪委领导导同意报送审理的批示;(二)立案依据;(三))《调查报告》;(四))全部证据材料;(五))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事实材料;(六)被调查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意见见;(七)调查组对被调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不同同意见的说明;(八)被被调查人的书面检讨材料;;(九)司法机关和行政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须须有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书书、裁定书、不起诉决定书书或行政机关生效的处理((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十)《初审报告》;

4、(十一)其他应当报送审审理的材料。第七条县(市、区)纪委案件审审理室一般应指定2名审理理人员承办乡镇纪委报送的的案件,压滤机滤布厂家并5/5并明确1人为主审人,案情情简单的,也可由1人承办办。县(市、区)纪委案件件审理室一般应在15日以以内审核完毕。第八条县(市、区)纪委案件件审理室在协审过程中,发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或办案程序、手续不符合规规定等问题的,审理人员应应提出意见,经室负责人批批准后可中止审理,交还承承办单位补充调查,完善有有关手续或材料。第九条条必要时协审人员可与与被调查人进行审理谈话,,核对违纪事实,听取被调调查人的意见。被调查

5、人所所提意见合理的,应予采纳纳;所提意见不合理的,应应区别情况给予解释或进行行思想教育。审理谈话应制制作笔录。报送案件的乡镇镇纪委应派员参与审理谈话话。除尘滤布第十条县(市、区)纪委案件审审理室经集体审议后,形成成《协审意见》,经分管领领导批准后以审理室名义反反馈乡镇纪委;县(市、区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的协审审意见与乡镇纪委审理小组组或审理人员的审理意见不不一致的,双方应沟通协调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第十一条《协审意见》》内容为案件来源、被调查查人基本情况、审理后认定定的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处理依据、处理建议等。。第十二条乡镇党委、、纪委认为《协审

6、意见》不不当,可以提出异议,县((市、区)纪委案件审理室5/5室应对案件进行复议,如果果异议理由成立,应根据复复议情况变更原协审意见;;如果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立,应向乡镇党委、纪委说说明维持原协审意见的理由由。第十三条乡镇党党委、纪委应尊重《协审意意见》的定性意见,如要改改变需书面向县(市、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作出说明明。第十四条县(市市、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在在协审案件结束后,应将案案卷等材料一并交还乡镇纪纪委,乡镇纪委应根据协审审情况完善《审理报告》,,并依据处分批准权限对被被调查人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五条乡镇纪委在作出出处理决定后,应将支部大大会

7、记录、决定,纪委、党党委的处理决定,《协审意意见》、审理谈话记录以及及审理阶段补证材料与检查查卷等案卷材料归档并移交交县(市、区)纪委案件审审理室或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一保管。第十六条乡乡镇纪委执行处分决定后,,应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在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县(市市、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县(市、区)纪委案件审审理室负责监督检查处分决决定执行情况。第十七条条各县(市、区)纪委委案件审理室对实行“乡案案县协审”的案件,可聘请请特邀审理员参与审理。第十八条“乡案县协协审”案件的被处分人提出5/5出复查、复议申请的,复查查、复议程序仍按相关规定定办理。第十九条街街

8、道办事处、场等其他乡镇镇一级纪(工)委立案调查查的同类案件的审理参照本本办法执行。县直机关纪纪检监察机构立案调查的同同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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