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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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思索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下简称旧准则),最早于1998年6月颁布,自199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规范了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但随着市场条件的改善,旧准则已经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对准则进行修订以实现同国际准则趋同成为当务之急。为使会计信息更准确、客观地反映各种复杂的经济业务,财政部于2006年2月在制定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了再次修订,修订后的建造合同会计准则称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

2、同》以下简称新准则,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下面结合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谈谈一些思考。一、新准则与旧准则的差异分析1。核算内容的差异。原准则第二条规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但由于建造合同中在建工程的金额一般比较大,且需较长的时间来完成工程,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新准则取消了这一条规定。52。建造合同定义的不同。新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建造合同定义为”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

3、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旧准则建造合同定义为“建造合同,是指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虽然本质没有变化,但是文字更加规范。3。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的差异。新准则增加了追加资产的建造内容规定,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作为单项合同: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4。合同成本规定的不同。旧准则第十三条和十四条,对于合同成本中的

4、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构成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新准则第十三条和十四条,只是对于合同成本中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更加简洁、易懂。旧准则第十七条规定,合同成本不包括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也就是说利息不能计入合同成本。新准则第十七条规定,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也就是说对于可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可以计入合同成本,这就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取得了一致。55。合同收入计量的差异。原准则第八条规定,合同收入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

5、计量。这里所说的工程价款是指建造合同的总金额或总造价。新准则取消了这条规定,这是因为原准则没有考虑用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款来计量合同收入与公允价值差异大的问题。6。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不同。旧准则第二条规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但由于建造合同中在建工程的金额一般比较大,且完成工程需较长的时间,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往往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新准则取消了这一条规定。对于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条件的表述也不尽相同。此外,新准则增加了在资产负债表

6、日未完工建造合同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方法。新准则还增加了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情况下,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的方法。7。信息披露。新准则减少了对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金额、合同总金额、应收账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进度款等内容的披露。与旧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建造合同准则最大的区别是收入确认与工程结算相分离,合同收入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5。另外,建造合同准则要求在合同预计发生亏损时,要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所以说建造合同准则对合同收入的确认

7、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和谨慎性原则,但是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实际运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二、施工企业在执行新建造合同准则中存在的问题1。完工百分比法具有与生俱来的缺点。完工百分比法有与生俱来的缺陷,因为完工百分法关键是确定完工进度,而完工进度的确定又有三种方法:第一,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第二,根据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第三,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第一种方法需要合同预计总成本,而合同总成本的预计有一定的随意性,第二种方法需要预计总工作量,因

8、为工程项目很难完全相同,且施工企业成本核算和其他核算的基础工作又比较薄弱,所以预计总工作量也具有人为因素和不确定性,很难合理正确地估计。第三种方法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因为建造合同往往涉及多种计量单位不同的工作,采用技术测量方法,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成本高、测定合同完工进度的难度也较大,对施工企业而言,实务操作困难。5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的估计比较复杂。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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