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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欺诈及其防范对策研究2006年第1O期沿海企业与科技NO.10,2006(总第77期)COASTALENTERPRISESANDSCIENCE&TECHNOLOGY(CumulativelyN0.77)保险欺诈及其防范对策研究郑红花,江波,王冰梅[摘要】作为金融业三大组成部分之一的保险业,在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文章从保险欺诈的性质界定入手,分析保险欺诈概念的内涵,表现形式,将保险欺诈进行类型划分.在此基础上,指出保险法制的不完善是保险欺诈存在的关键因素.[关键词]保险业;保险欺诈;法律防范?[基金项目]浙江省教育厅课
2、题(20050181)[作者简介]郑红花,浙江林学院旅游学院讲师,浙江杭州,311300[中图分类号]F840.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23(2006)10—0184—04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欺诈现象也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当前对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最大威胁之一.由于保险业之外的整个市场经济存在着包括保险欺诈在内的众多复杂的经济欺诈现象,因此,对保险欺诈的有效防范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意识上都将对整个市场经济有着重大意义.通过对保险欺诈的研究和防范,加强对保险人的保护,促使保险市场形成科学的制度及良好的秩序,有效地推动保险业的迅速发展.
3、一,保险欺诈的界定(一)保险欺诈的范围及性质界定1.保险欺诈的概念和性质.关于保险欺诈的概念范围(insurancefraud),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基本上有以下三类主张:(1)单方欺诈说.即保险欺诈指投保人方面的欺诈,也称道德危险.主要表现为利用保险谋取不正当利益.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为手段,致使保险人陷人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2)双方欺诈说.即保险欺诈除了包括投保人一方所为的欺诈行为之外,还包括保险人方面的欺诈,主要表现为缺乏
4、必要的偿付能力,非保险业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以及利用拟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机会来欺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3)广义欺诈说.即保险欺诈除投保人方面的欺诈及保险人方面的欺诈外,保险关系以外的第184三人进行欺诈,如冒充保单持有人进行索赔的,也属保险欺诈范围.(二)保险欺诈的构成要件分析由上文分析,保险欺诈属一般侵权的民事行为,所以其构成要件应满足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1.必须具有欺诈的故意.即在主观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构成保险欺诈.首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明知其行为不真实,而故意制造假象并有可能使保险人陷入错误的状
5、况.其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意识到自己的欺诈行为会使自己或第三人牟利,保险人遭受损害而故意为之.2.必须实施了欺诈行为.即在客观上,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必须实施了保险欺诈行为.仅有欺诈的故意,没有欺诈行为,也不构成欺诈.保险欺诈行为可以是积极的行为,如虚构保险标的,编造发生保险事故的原因,夸大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等;也可以是消极的行为,如对保险标的的有关重要事项故意不告知保险人等J.3.必须有保险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结果.这是指保险欺诈的构成必须不仅有使保险人陷人错误这事实要件,而且要有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结果要件,比如做出赔付保险金这
6、一决定.如果保险人由欺诈人的欺诈行为并未陷入错误,或虽陷人错误,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而无意思表示则无法构成保险欺诈.4.保险金的赔付与欺诈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欺诈行为使保险人因受欺诈而赔付了保险金,如保险人对对方虚构的保险标的,编造的保险事故或者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等信以为真而赔付了保险金.只有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欺诈行为与错误的赔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保险欺诈.而且不管保险人是因欺诈行为造成动机上的错误,还是目的上的错误,只要因欺诈而支付了保险金,两者就具有因果关系.二,保险欺诈原因分析(一)保险欺诈形成的法
7、律原因分析任何一项违法行为的产生和发展,都与整个法律运行机制的缺陷密不可分.近年来,保险欺诈现象日益猖撅,正是立法,执法和法律宣传不力所共同导致的结果.1.《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完善性.我国保险法,首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保险欺诈行为的各种形态作了列举性规定,从而与刑法一起,在立法上构成严密完善的结构体系,为惩治犯罪,预防犯罪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但是应该看到的是,自《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保险业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业面临进一步对外开放的
8、新形势,现行保险法的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实际情况,在某些方面甚至制约保险业进一步发展.(1)保险法的立法模式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