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ID:11379915

大小:29.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4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  第三条 科技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等。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统一归口管理科技项目。 第二章 申 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

2、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  第三条 科技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等。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统一归口管理科技项目。 第二章 申 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

3、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  第三条 科技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等。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统一归口管理科技项目。 第二章 申 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4、 为规范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技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  第三条 科技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等。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统一归口管理科技项目。 第二章 申 报   第五条 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

5、国内领先或更高,且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应用价值,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  第六条 软科学研究优先支持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与规划等重大问题密切相关,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科技项目。  第七条 科研开发优先支持解决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形成新型技术体系,促进产品设备技术升级,对整体技术进步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科技项目。  第八条 科技示范工程优先支持选用住房城乡建设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和技术公告中推广技术的工程

6、项目;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确定的示范工程项目。  第九条 科技示范工程选用的技术应优于现行的技术标准,或满足现行技术标准但采用的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选用的技术与产品应通过有关部门的论证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技术与产品,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通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定。  第十条 科技示范工程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第十一条 申报单位应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 鼓励实行以企业为主

7、体、产学研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的方式;以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等方式联合申报。  第十三条 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时,应事先以文字形式约定各方对科技成果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有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申报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不再单独申报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等项目。  第十五条 申报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申报科技项目的通知及申报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相应的申报书中的目标、研究(示范)内容、考核指标等,连同相关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有关管理部门。  第十

8、六条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申报,或由建设、开发、施工总承包、施工、设计、示范技术的技术依托单位等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等联合或其中一家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