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讲义.doc

国际公法讲义.doc

ID:11360396

大小:336.0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07-11

国际公法讲义.doc_第1页
国际公法讲义.doc_第2页
国际公法讲义.doc_第3页
国际公法讲义.doc_第4页
国际公法讲义.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际公法讲义.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国际公法讲义第一部分总论——国际法基础理论问题一、绪论——国际法的概念、特点、编纂、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1.立法方式:各国协议共同制定国际法的主要特征2.执行方式:无超国家强制机构,通过国家单独或集体行动实施条约国际条约独立的渊源国际习惯:客观要素(惯行)和主观要素(法律确信)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国际法渊源★★国际组织的决议辅助资料司法判例各国权威国际法学家学说例题(2007年真题)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1977年日内瓦四

2、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中。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原理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该原则对甲国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乙国没有法律拘束力 B.丙国退出该议定书后,该议定书对丙国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C.丙国退出该议定书后,该原则对丙国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D.该原则对于甲乙丙三国都具有法律拘束力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一元论和二元论(平行论)、纳入、转化及混合方式、关系。1.中国宪法就此未作统一规定2.民商事领域,条约优先于国内法,但保留的条款除外条约

3、在中国的适用3.民商事以外的领域的条约如何适用,个案处理4.某些条约和国内法并行适用(如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5.WTO规则原则上不能在中国直接适用提示:一国制定的国内法与该国参加的条约冲突时是否当然无效?例题(2007年真题):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当发生我国缔结且未作保留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A.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何者优先适用B.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C.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以公平原

4、则确定优先适用D.我国缔结的任何未作保留的条约的条款与中国相关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都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民商事才优先)(一)国际法的特点(1)强制力依据:国家协议意志;(2)立法方式不同:平等协议制定;(3)主体和调整对象: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定政治实体;(4)强制方式:国家本身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5)发达程度不同:时间短,不如国内法发达。(二)渊源例: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的渊源?(ABC)A.国际条约(最主要的渊源)B.国际习惯(最早的渊源)C.一般法律原则D.国际法院、其他国际私法机构、仲裁机构的判例及各国国内判例E

5、.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的学说F.国际组织的决议(三)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实践1.国际层面(1)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国家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来对抗其承担的国际义务或以国内法规定作为违背国际义务的理由来逃避其国际责任。(2)同时国际法不干预一国国内法制定,除非该国承担了相关的特殊义务。(3)如果一国在国际法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由于优先适用其国内法造成其对国际法的违背,该国应对此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2.国内层面(国际法在国内法中的地位及两者冲突时怎么协调)(1)国际条约:民商事条约直接优先适用(保留除外)、转化适用、并行

6、适用(外交特权、豁免方面)。《民法通则》142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民事诉讼法》第2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行政诉讼法》第7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

7、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注意:WTO协议将主要采用“转化”方式在我国适用。(2)国际习惯:→国际惯例补缺原则+公共秩序保留。《民法通则》第142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民法通则》第150条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特点——各国公认、构成国际法基础、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

8、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1954年由中印、中缅首倡。(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原则的来源: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8★★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禁止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原则(例外)、各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原则(殖民国才可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