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ID:11354681

大小:42.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1

江苏省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江苏省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江苏省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江苏省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江苏省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苏省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江苏省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12月1日江苏省水利厅苏水管〔2005〕138号文件印发)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养护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秩序,保证工程养护修理质量和运行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市场,是指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工作向社会开放,市场化运作,由项目法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选择承包人,实行委托运行管理或

2、养护修理。在江苏省境内从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市场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全面推进水管单位体制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实行管养分离,积极培育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市场的健康发展。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市场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严格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管,确保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质量。第五条 从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市场活动以

3、及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扰乱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市场秩序。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规定的注册资金和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装备,并有一定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业绩的单位。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市场的监督单位,其内设的水利工程管理职能处室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市场具体监督管理部门。第二章 

4、从事条件第八条 从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的单位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条件,方可参与相应规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修理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第九条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养护修理项目按工程规模和工作量划分为三类:(一)一类水利工程:1.大型水库及其附属设施;2.大型水闸及闸首宽16m以上的船闸或套闸;3.大型泵站及叶轮直径在1600mm以上的泵站;4.1级河湖堤防。(二)二类水利工程:1.中型水库及其附属设施;2.中型水闸及闸首宽10m以上的船闸或套闸;3.中型泵站及装机1000KW以上的水电站;4.2级河

5、湖堤防。(三)三类水利工程:1.小型水库及其附属设施;2.小型水闸及闸首宽10m以下的船闸或套闸;3.小型泵站及装机1000KW以下的水电站;4.3级河湖堤防。第十条 承接一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或养护修理项目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运行管理单位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养护修理单位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二)水利工程专业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类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2.泵站运行养护单位机电类专业中级以

6、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3.水闸、水库和河湖堤防运行养护单位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4.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经济管理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三)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水利工程运行维修类技师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安全许可证。(四)近年来承担一类水利工程的主体工程或主要设备的运行养护项目两项以上或连续运行管理两年以上,且工程运行安全,养

7、护修理质量合格。(五)具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取得地方档案管理部门资质证书。建立单位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第十一条 承接二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或养护修理项目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二)水利工程专业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类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2.泵站运行养护单位机电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3.水闸、水库和河湖堤防运行养护单位水利工程

8、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4.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经济管理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三)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水利工程运行维修类技师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取得相应岗位安全许可证。(四)近年来承担过二类水利工程的主体工程或主要设备的运行养护项目两项以上或连续运行管理两年以上,且工程运行安全,养护修理质量合格。(五)具有健全的技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