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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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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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方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排气污染检测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机动车环检机构和机动车车主权益,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环检机构)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检验机构技术规范》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原则是:统筹管理,科学配置,资源共享,提高绩效.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检机构的仪器设备中指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各参数的检测设备、辅助设备,环境参数检测设备,检测数据处理、传输、存储设备,以及

2、环检机构所配备的标准(器)物质等。数据中心是指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信息中心。第四条环检机构配置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各省规划原则,充分兼顾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行性。第五条环检机构要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保证仪器设备使用安全、有效。仪器设备由其指定的管理部门负责.各分支应设立相应仪器设备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已委托的在用机动车环检机构。第二章配置验收第七条国家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委托中介组织对仪器设

3、备的先进性、经济性和适宜性进行专业技术论证,发布入选机型,指导配置工作。第八条城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在环检机构安装、调试、检定/校准完毕后,仪器设备到货后,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应督促使用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合同条款及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配使用意见.仪器设备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数量,质量,技术指标等问题,不得通过验收.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与供货方交涉,提出索赔,换货或退货等处理意见.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安排人员参与设备开箱检验,安装调试,验收的全过程,并

4、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在验收完毕后及时将验收报告,仪器设备说明书,装箱单等材料一并归档.并对仪器设备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整体系统验收。第九条各环保检验机构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的规定,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二)提出本单位仪器设备需求方案,按要求报环保局仪器设备主管部门;(三)完成国家环保局下达的各项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任务,按要求向国家环保局仪器设备主管部门汇报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情况;(四)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的绩效管理工

5、作,对分支局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五)负责本单位及分支局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六)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计划,购置,验收,登记,计量,使用,维修,调拨,报废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七)负责核查所属在《环保检测仪器设备综合管理平台》登记的数据,确保登记数据及时,规范,准确,对按规定进行的大型仪器设备实时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协调和组织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工作.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条环检机构应建立在仪器档案。包括仪器设备一览表、仪器设备档案以及仪器设备检定周期

6、表、标准(器)物质档案等;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的更新周期应不大于12个月。A类资质的环检机构应做到排放污染物参数检测设备一器一档,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的更新周期不大于6个月。第十一条各环保检验机构应积极开展仪器设备协作共用,以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对外开展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应符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第十二条各级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检查,及时掌握仪器设备实际使用状况.第十三条机动车环检机械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过计量检定/校准,各项性能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四条环检机构的仪

7、器设备应用“三色标识”表明其受控及检定/校准状态,标识上注明仪器设备编号、检定/校准日期、有效期、检定/校准单位。1、检测设备、仪器的“三色”标志由技术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更改变动。2、已检定的设备、仪器,由技术室根据检定结果贴上“合格”、“准用”、“停用”的标志。3、“三色”标志为绿色、黄色、红色,其应用范围如下:(1)绿色标志为合格,用于计量检定(含自校验)合格的设备、仪器。(2)黄色标志为准用。用于不必检定而其性能正常的检测设备、仪器,或无法检定,经对比鉴定适用的检测设备、仪器或某一程精度不

8、合格,但经检定仍能保证检测数据合格,作为降级使用的检测设备、仪器。(3)红色标志为停用。用于已损坏的检测设备、仪器;经检定不合格的检测设备、仪器;无法确定性能的检测设备、仪器。第十五条环检机构的仪器设备均应规定专人保管保养,定期维护并填写设备维护记录,确保仪器设备功能正常。A类资质的环检机构应设立专职的仪器设备管理员。第十六条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应有相关记录,维护保养和检修记录应及时进行归档.第十七条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由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实施封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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