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税合并错过最佳时机 将付出巨大改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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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两税合并错过最佳时机将付出巨大改革成本2004年我国财政达5300亿元,处于“有足够改革本钱”的阶段,财政部参与草案制定的专家表示,统一税率或为24%,外资的过渡期为5-10年,这取决于国家对外资的态度。中国社科院有研究指出,中国外贸依存度已经达到80%  “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政策必将统一。”11月16日,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2005全球工商领导人论坛上表示。  而同样在11月16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则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草案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按照立法程序,一部新税法先要形成一个相关部门一致同意的新税法文本,

2、然后再依次提交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最早可于次年起开始实施。  这意味着明年起实施统一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已不现实。即使明年国务院和人大常委会都能顺利通过,最早也要等到2007年才能实施。  “如果今年采纳并税方案,明年实施,显然会给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思路和推动力,但很遗憾,机会错过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的陈华亭副教授说这话的时候,叹了一口气。  他认为,在中国26年来的改革历程中,税制改革始终作用独特:改革初期,它通过“减税让利”为整体改革铺路;改革中期,1994年的税制改革又为进入制度创新阶段的改

3、革搭桥。  我国现行的所得税模式“双轨制”来自11年前。1991年起,我国把适用于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两个所得税法,合并为《中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3年把适用于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等内资企业的所得税条例,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于1994年起施行。由此,形成了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的“双轨制”所得税制模式  这种模式下,造成一方面内外资企业税率不同,内资企业统一税率33%,外资企业所得税率24%和15%,在低税率基础上还有“两免三减半”和行业特殊减半优惠等;另一方面税前扣除标准也

4、不同。例如内资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外资企业实行全额扣除。再者退税优惠不同。外商再投资可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已缴所得税款,内资企业无法享受。  “综合起来,外资企业实际税赋为11%左右,内资企业综合税赋在20%-24%之间。”陈华亭介绍。  而“两税合一”是指将两部法律法规统一成一部所得税法,在税率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在正在进行和准备进行的各项改革中,无论从哪个角度讲,税制改革都属于位居前列的重要举措。抓住财政政策重大调整的契机,启动并税改革简直是绝佳机会。”陈华亭认为。  今年以来,财政部也一改以往对并税话题的低调,金人庆部长

5、和楼继伟副部长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今年实行两税并轨,时机不仅已经完全成熟,而且是最佳时机。  关键因素在于,我国财政恰好处于“有足够改革本钱”的阶段。2004年的5300亿元财政增收已经解决了并税改革的最大难点之一———改革成本的问题  1999年,我国税收收入总额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2002年达到17004亿元;2003年增加到20462亿元,增幅达20.3%;2004年税收收入增加到25718亿元,增幅为25.7%,创历史新高,而这一年GDP的增幅是9.5%,税收增幅是GDP增幅的2.7倍。  “税收增长和财政积累目前已经到了巅峰阶

6、段,而按照经济周期发展的规律,难以保证来年这种局面还能继续。”陈华亭表示。  “绝对不能因此而继续犹豫、拖延内外资所得税率的并轨,否则今后的难度更大。去年的财政增收达到了5300亿元,这是一个最好的时机,机不可失啊!”金人庆在1月12日的会议上表示。  此前,金人庆曾透露,尽管几年前财政部就制订了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并轨的完整方案,但最终没有下决心。  事后财政部测算,如果当时并轨,由此减少的财政收入不过200亿-300亿元,而现在由于税基扩大,如果实行所得税并轨方案,减少的财政收入将超过1500亿元,甚至会达到2000亿元。  “今年

7、没通过,预示着中国未来将为这项税改继续付出更大的成本。”陈华亭认为。  他介绍,在一项新的税法颁布之际,通常的做法是新企业新办法,老企业老办法。换句话说,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新法出台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将适用于新法,而之前成立的老外资企业,则还会享受一定年限的税收优惠,待这些税收优惠全部到期后,再沿用新法。  “目前全球500强公司进入中国的多是他们的小规模先头部队,规模并不大,如果并税延期,跨国公司将有充裕的时间在新法生效之前,突击在华设立大量新公司,继续享受之前对外资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那时改革成本将更大。”他认为。  2004年1

8、2月7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宣布,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是2005年的税制改革4大工作重点之一。  一场围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辩论随即展开。  今年1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54家在华跨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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