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秦汉小农家庭的规模的及其变化机制——围绕五口之家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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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战国秦汉小农家庭的规模的及其变化机制——围绕“五口之家”的讨论战国秦汉一般家庭规模的变化,战国至西汉中期的趋势是缩小,西汉中期至东汉的趋势是扩大。但就农民家庭规模而言,西汉中期以后的变化并不明显。本文的讨论以战国和西汉两个时段为主,兼及东汉的情况。说到战国和西汉的农民家庭,经常被人们引用的是《汉书·食货志》中的两段话。战国初年魏国的李悝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西汉文帝时的晁错说:“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从这两段话看,似乎在战国和西汉,“五口之家”都是小农经济的普遍形态,一以贯之。实际情形如何呢?我们的讨论就从这里

2、开始。[1]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1期。[2]夏商的农业劳动者是“众”(族众),更确切地说,是族众中的“小人”。《逸周书·文传》引《夏箴》曰:“小人无兼年之食,遇天饥,妻子非其所有也;大夫无兼年之食,遇天饥,臣妾舆马非其所有也。”《尚书·无逸》:“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这些“小人”从事农作以养家糊口,是以家庭为生产和消费单位的。西周从事农业生产的是“庶人”。井田制以“夫”为单位分配土地,所谓“夫”,就是以男性家长夫妇为中心的庶人家庭,所以又称“夫家”。“庶人”亦称

3、“匹夫”。《孟子·尽心上》描述他理想的文王时代:“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韩詩外传》卷四:“匹夫百亩一室,不遑启处,无所移之也。”为什么“庶人”称作“匹夫”?《白虎通·爵》云:“庶人称匹夫者,匹,偶也;与其妻为偶。……一夫一妇成一室。”《尚书·尧典》疏:“言‘匹夫’者,士大夫已上则有妾媵,庶人无妾媵,惟夫妻相匹,其名既定,虽单亦通,谓之匹夫匹妇。”这些记载表明,西周的农民无疑也是以个体小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和生活的。一关于战国农民家庭的规模,

4、除《汉志》所载李悝言外,尚有几种不同的记载。战国中期的孟子,屡次谈到“数口之家”或“八口之家”[1]。战国时期的《银雀山竹简·田法》说:“食口七人,上家之数也。食口六人,中家之数也。食口五人,下家之数也。”这虽然是一种设计,但应该有现实的根据。《周礼·地官·小司徒》谈到“六乡”土地分配时也说:“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两者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数和劳力数所进行的分类,基本上是一致的。这样看来,战国时期农民的“五口之家”是有的,但不一定占主导地位,起码不是清

5、一色的“五口之家”。当时有不少农民家庭的人口超过五口,有的达到八口以至更多[2]。看来,李悝为了强调农民生活的困顿和实行平籴法的必要,选取了规模小、经济能力弱的小农家庭(“下家之数”)作为他论证的基点[3]。先秦的“家×人”、“食口×人”“×口之家”主要着眼于家庭人口的实际数量,但也应和家庭结构有联系。一般而言,“家五人”可能是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或者是户主和他的父母、妻子组成的主干家庭。人口多的家庭,如七、八口之家,就可能不但包括比较大的主干家庭,而且包括父母和两对以上已婚兄弟组成的联合家庭[4]。孟子说:“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

6、俯足以畜妻子。”又说:“王如施仁政於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孟子·梁惠王上》)前一句所反映的家庭形态是由父母妻子组成的主干家庭,后一句所反映的家庭形态则包含了由父母、兄弟、妻子组成的联合家庭。《管子·君臣》:“务四支之力,修耕农之业以待令者,庶人也。是故百姓量其力於父兄之间……”这也说明当时作为农业生产单位的庶人家庭是包括兄弟在内的。先秦时代形成了所谓“六亲”或“六戚”的概念,指的就是父母、兄弟、妻子。

7、如《吕氏春秋·论人》:“何谓六戚?父母兄弟妻子。”《汉书·贾谊传》注引应劭曰:“六亲,父母兄弟妻子也。”《墨子·城守·号令第七十》:“诸有罪自死罪以上,皆逮父母、妻子、同产”。“同产”就是兄弟。这是因为在一个颇长的时期内,父母兄弟妻子往往同居共财,是亲属中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个圈子。也就是说,“六亲”概念的形成,是以联合家庭曾经较为普遍存在为前提的。农民家庭中包括家长的已婚兄弟,在《周礼》中也有反映。我们知道,在《周礼》中,“乡”和“遂”是实行不同制度的。“六乡”授田的办法就是上引《小司徒》说的,把“上地”授予七口之家,把“中地”授予六口之家,把“下地”授

8、予五口之家。“六遂”则“以下剂致民”,即以“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为标准来分地和征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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