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及趋势论文

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及趋势论文

ID:11179441

大小:62.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10

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及趋势论文_第1页
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及趋势论文_第2页
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及趋势论文_第3页
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及趋势论文_第4页
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及趋势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及趋势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国外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及趋势论文..内容摘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其职业技术教育都相对比较发达,与此同时,也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本文着重归纳分析了各国在职业技术教育管理方面的一些特点,并对各国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趋势作以简要预测。关键词: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工业化历史比较长的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的历史都比较久远..,这些国家大都已经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与社会经济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并且在管理方面已有不少成功的经验。在此,对若干主要国家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作一些分析,以便开阔视野,学习借鉴。一、各国职

2、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职业技术教育在各类教育中是起步比较晚的一种,有了真正的职业教育机构才谈得上管理。也就是说,职业技术教育管理是随着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的产生而慢慢出现的。随着职业技术教育的不断发展,各国对职业技术教育都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制度,形成了一些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特点。(一)管理手段的多样化1.法律手段这是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根本手段,它决定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体制、各方面的权限与职责、体制的运行以及经费、师资等有关发展的重要事项。尽管各国的情况有所不同,但由于职业技术教育的多样化、多元化以及复杂性,使得通过立法手段管理职

3、业技术教育都为各国所重视。美国、德国、日本、前苏联等国家都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职业技术教育的法规、法案。美国的教育立法相对比较完善,联邦法典第31章就是《教育总则法》。有关职业教育的立法,主要有《乔治·巴顿法案》(1946)、《职业教育法》(1963)等。《职业教育法》还在1968年、1972年及1976年作过修正,1982年本想再作修正,经过反复讨论酝酿,终于在1984年10月通过了新的《卡尔·帕金斯职业教育法案》,法案要求联邦政府拨款协助各州改善和发展职业教育,为条件不利学生提供职业教育,减少失业,发展经济。为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法案规定设置州职

4、业教育董事会和州职业教育顾问委员会。可见,美国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也是建立在比较完善的立法的基础上的。2.经济手段职业技术教育一方面与社会经济各领域关系密切,另一方面,它的发展又要有充分的物质经济条件。因此,经济手段是各国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手段。通过经济手段进行管理主要是为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保证和调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方向。因此,经济手段是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的保证手段、调节手段和控制手段。具体实施有以下两种:(1)通过国家财政预算、投资或规定经费来源进行管理。由于各国对职业技术教育极其重视,政府通过经济手段主要对实施和发展职业

5、技术教育采取保障措施。例如,瑞士政府明确规定联邦政府给职业技术教育拨款12亿瑞郎,占职业学校经费的1/3,其余2/3由州或市镇政府承担。而工厂和企业的培训费用则由企业和职业联合会承担,这部分经费占双元制教育全部费用的4/5。瑞士每年职业技术教育经费共计180亿瑞郎,按全国人口平均为人均2000美元。(2)通过规定提高职业技术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和优化,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日本规定职业学校教师工资额比其他学校的同级教师高出10%;德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平均工资比资历相近的工人的工资高出50%至100%,比相同等级的国家雇员工资也略偏高。3.

6、行政手段(1)规定职业学校师资的条件和考核进修制度为保证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质量,许多发达国家对不同类型的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任职资格及考核进修制度分别有明确的规定。各国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师队伍一般由理论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组成。由于这三类教师担负的教学任务不同,各国都分别规定了他们的资格要求。如德国职业学校的教师均作为所在州政府的公职人员,其中理论课教师必须接受大学教育,并通过国家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后,经过3年左右的教育学和教学法方面的学习与实习,再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才能取得高级公务员教师资格;实践课教师则必须是具有实践经验的专科学校(师傅学校或技术员

7、学校)或专科大学的毕业生,再经过两年的教师进修学院学习,并通过国家考试才能取得中级公务员教师的资格。由于德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形式以“双元制”为主体,故企业内还有大量的施训教师,但是施训教师并非是一种特定的职业,他们可以是师傅、技术员、工程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是通过施训教师资格考试的有生产实践经验的技术工人。根据德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他们可以全部地也可以部分地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而不像职业学校的教师那样具有公务员的资格。(2)规定办学建校的审批制度各国对建立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都有一系列的规定,建校都要经过教育部门的批准。如日本,对高等专门学校的办

8、校标准就有严格的规定,通常由国家有计划地投资兴办,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