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机社险5号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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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胶南市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文件南机社险〔2012〕5号胶南市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升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社会化管理水平,确保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待遇的全面落实,推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往年资格认证工作实际,经研究,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2012年度认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证范围-8-截止2012年1月底,已由

2、我办纳入社会化发放范围的镇(区、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离退休人员遗属,详见《参加2012年度资格认证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名单》(附件7)。二、认证时间2012年5月7日至6月8日。三、认证程序及材料(一)认证程序1、领取《指纹比对卡》。已采集原始指纹的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认证所需的《指纹比对卡》及专用印泥,由各主管部门派人于2012年4月6日统一到我办驻市阳光大厅服务窗口(北京路10号联系人:安良瑜张敏联系电话:85166737)领取。然

3、后由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所在单位安排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按照本次认证要求准备相关认证材料。2、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原单位验收材料。各单位根据已采集原始指纹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指纹比对卡》的收集情况,填写《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已采集原始指纹人员〈指纹比对卡〉回收统计表》(详见附件2);对尚未采集原始指纹的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认证,在未采集其原始指纹前,暂采取过渡办法,由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原单位负责认证,按照本次认证要求填写《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未采集原始指纹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合格花名

4、册》(详见附件3)、《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未采集原始指纹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不合格花名册》(详见附件4)。同时,填写《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人数统计表》(详见附件5-8-),连同其他认证材料一并报主管部门。3、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对辖属单位提报的认证材料认真审核后,汇总填写《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6),然后按指定时间(详见附件1)送交我办驻市阳光大厅服务窗口办理认证手续。4、资格认证。我办资格认证人员

5、对各部门汇总上报的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材料进行分类复核、认证。对已采集原始指纹的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提报的《指纹比对卡》,由我办资格认证人员通过“机关事业保险指纹身份验证系统”进行识别确认。对尚未采集原始指纹的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按照本次认证要求提报的相关材料,由我办资格认证人员按本通知精神逐人逐项认真复核,严格把关,确保认证质量。5、年度认证总结。在资格认证工作结束时,我办资格认证人员要对2012年度离退休人员及其遗属资格认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离退休

6、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8)。(二)认证需提报的材料1、离退休人员⑴已采集原始指纹的离退休人员,需提报已采好指纹的《指纹比对卡》和单位填写的《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已采集原始指纹人员〈指纹比对卡〉回收统计表》。-8-⑵尚未采集原始指纹的离退休人员,凡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需提报由单位据实统一填写的《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未采集原始指纹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合格花名册》和《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未采集原始指纹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不合格花名册》;凡

7、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除按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要求提报材料外,还须加报离退休人员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于近期出具的制式《户籍证明》一份。2、离退休人员遗属⑴已采集原始指纹的离退休人员遗属,需提报已采好指纹的《指纹比对卡》和单位填写的《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已采集原始指纹人员〈指纹比对卡〉回收统计表》。⑵尚未采集原始指纹的离退休人员遗属,不论居住在何地,均须提报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于近期出具的制式《户籍证明》一份和单位据实统一填写的《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未采集原始指纹人员领取养老

8、金资格认证合格花名册》、《胶南市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度未采集原始指纹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不合格花名册》。离退休人员遗属除按上述⑴、⑵要求提报的材料外,还须按相应要求加报以下材料:①死亡离退休人员配偶:凡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一份;-8-为提供方便,凡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其单身证明由我办负责协调,委托市民政部门统一办理。②死亡离退休人员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具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与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或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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