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docx - 北京市海淀区

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docx - 北京市海淀区

ID:11165451

大小:78.12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10

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docx - 北京市海淀区_第1页
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docx - 北京市海淀区_第2页
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docx - 北京市海淀区_第3页
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docx - 北京市海淀区_第4页
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docx - 北京市海淀区_第5页
资源描述:

《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docx - 北京市海淀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事项编码事项名称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行使依据《关于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年龄的本市城镇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养发[2005]111号)全文适用办理主体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条件本市开始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曾在本市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具有10年的连续工龄,但没有缴纳过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已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的本市城镇人员,个人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一次性补缴后可享受相应的待遇。适用于为本辖区内各单位办理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年龄的本市城镇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养老保险岗位。申请人应出具:1)提供超龄人员原始档案及档案材料清单;2)提供超龄人员《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3)《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审批表》一式五份;4)超龄人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本人页);5)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申请;6)超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或原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书面协议。法定期限1)申报单位在接到超龄人员补缴申请后十五日内报到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2)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于收到申请材料后三十日内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3)市人力社保行政保障

3、部门收到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报的材料后,于十五日内将核准后的材料按原渠道返回。承诺期限1)申报单位在接到超龄人员补缴申请后十五日内报到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2)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于收到申请材料后三十日内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3)市人力社保行政保障部门收到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报的材料后,于十五日内将核准后的材料按原渠道返回。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办理部门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事务管理科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科办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区一层大厅行政事务管理科、南419号房间养老科联系电话88506001、88506505权力运行流程

4、图见附件服务表格《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可下载)《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审批表》(可下载)《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基本养老金核准表》(可下载)常见问题解答无监督电话88506590在线办理链接无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业务岗位说明序号岗位名称岗位职能办理人员承诺期限1受理岗受理材料行政事务管理科科员受理材料2日内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科2审核岗材料齐全,准予办理。科员、科长区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科于收到申请材料后28日内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3审批岗材料齐全,审核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

5、工作人员市人力社保行政保障部门收到区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科申报的材料后,于15日内将核准后的材料按原渠道返回。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流程图单位提出申请受理是否通过办理结束养老保险科科长核准审核是否通过养老保险科经办人员审核提交材料到行政事务管理科补正补正补正核准是否通过齐全补正报市人力社保局行政部门审批审批是否通过将已批准的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审批材料转交行政事务管理科核准待遇并存档备查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审批表超龄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档案所在机构(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镇)

6、:身份证号码:连续工龄:年月申报单位意见经办人:单位签章:年月日部门负责人: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意见审核人:单位签章:年月日部门负责人: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准意见审核人:单位签章:年月日部门负责人:注:此表一式五份。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各留存一份;超龄人员档案中存放一份。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基本养老金核准表超龄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档案所在机构(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镇):身份证号码:电脑序号:视同缴费年限:年月全部缴费年限:年月按京劳社养发[2005]111号文件规定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本人实际补缴时

7、以年的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A)元计发比例及金额:A*20%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基本养老金总额申报单位意见年月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意见年月日注:此表一式四份。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各留存一份;超龄人员档案中存放一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