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期.doc -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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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主筆:張富進(第一版)社論權責相符 落實證照制度 林肯大郡災害與九二一大地震之大樓倒塌,引爆出台灣建築工程界的許多問題,諸如台中縣豐原「聯合市場大樓」倒塌,台北縣新莊「博士的家」及「龍閣社區」等案例,經政府相關機關深入探究其原因,均認為有相當程度是因為專業技師及建築師簽證不實,加上建築主管機關審查及查驗未落實所造成。所以不論中央及地方相關主管機關,對於建築法第卅四條確立之「建築技術」與「建築行政」分立制度、第十五條專任工程人員的設計,在台灣施行的結果是弊端連連,不實或偽造的技師與建築師簽證及未落實專任工程人員的營造業充斥於建築市場中,

2、於是嚴懲技師及建築師的聲音已於司法及行政機關中流傳。 在法治國家的運作中,行政組織的法制必須確保在既有體制控制下操作,在既有體制控制的手段包括程序上的控制(行政程序)、規範上的控制(實體法規)及業務上的控制。建築法第卅四條有關建築管制上之種種審查行為,本應由行政機關為之,惟礙於行政人員之專業能力及人力不足等現實之考量,不得不藉助專業技師及建築師,這是一種行政法上的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形式,而專業技師及建築師並不隸屬於行政組織內,所以往往因專業人員互相縱容下,造成建築業務影響建築行政的後果,專業人員以業務掛帥,在建築市場中,變成極端的不重視建築技術之

3、現象,甚至於專業人員連最後一道安全關卡都放棄,變成「純蓋章式」的簽證,對於建築工程之設計監造施工,而未實際進行控管。16 有鑑於建築管制的重大缺失,我們呼籲中央相關主管機關,對於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相關規定,應明確規範建築主管機關及建築師、專業技師之權責劃分,勿讓建築主管機關之承辦人因業務利益的關係,曲解法規,規避其應有責任;如工程進行中,建築師規避「監造」的責任,專業技師規避「施工」的責任,以致於由非專業人員主導整個建築工程。在權責相符的推論下,豈不變成建築工程不需要專業人員了,因此偷工減料的業者便可主宰建築市場了。 建築主管機關應落實

4、對受委託之建築師或專業技師之監督,建築主管機關因怠忽職守,未依法對受委託人抽查或考核,缺乏與受託者的互動,以致於部分建築師或專業技師認為有機可乘,專門簽名蓋章,尤其甚者,更是舉家移民,只剩不肖專業人員簽名蓋章抽成。 我們樂見台北市政府依法規落實「人照合一」,更樂見工程會落實技師簽證管理,但因應行政程序法之施行,建築主管機關對於受託之建築師或專業技師之行政委託,應有前瞻性之認知,並及早訂定因應措施,畢竟我們都不願被壓死在無專業人員參與管理、興建的大樓之下。北市府7月1日起查核營造業技師人照合一﹝本報訊﹞自去年九二一地震後,在損壞嚴重的建築物中,經

5、北市府委託之專家研判係因施工品質不良或設計不當所造成,其中以混凝土強度不足及箍筋綁紮方式不符規定為主因,工務局認為主要係專任工程人員未落實專任所致,因此為整飭營造業風氣,落實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人照合一」,以提昇工程品質,將經由「出入境資料」、「納稅」、「健保」三方向查核,初估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兼職或租牌情況嚴重,市府將優先將出境超過一個月以上者共92人,其中20人長期居住國外者移送工程會懲戒,並請求撤銷執業執照。工務局要求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及結構技師公會,速轉知會員依營造業管理規則,落實專任工程人員差勤管理及紀錄保

6、存,建管處自89年7月1日起將派員查核執行情形,全市分六組共有36個巡查員分區巡查,在台北市財政緊縮的情況,工務局仍將本案列為優先工作辦理。建管處表示,落實法規的規定是台北市政府的最低標準及基本立場。16 工務局表示,依營造業管理規則第十八條規定:「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應為繼續性之從業人員,不得以定期契約勞工、公務員或開業之建築師任之,並不得再依技師法第六條規定執行其他業務或兼任其他營造業之職務。營造業應保存專任工程人員之差勤工作紀錄,主管機關隨時查核之」。北市工務局已於6月27日北市工建字第8931573500號函各相關專業技師公會及台北市營

7、業之營造業,自7月1日起經查核涉及違反營造業管理規則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屬實者,將依營造業管理規則第四十一條規定送請營造業審議委員會處以營造業一年以下停業之處分,並依第四十二條規定: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除工地主任外,違反本規則之規定者,移送其主管機關懲戒,並得視其情節輕重,予以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停止受僱於營造業之處分。將營造業專任人員移送主管機關依技師法或相關法規懲戒。建管處將依法落實法規的要求,原則上7月1日至7月31日將儘量以勸導為主,8月1日違反上述規定之營造業及專任工程人員將依規定送懲處,專業技師違反規定時,除停止受僱於營造業之處分,並

8、移請工程會從重處罰。 另營造廠若違法涉及繕製不實之專任人員差勤工作紀錄表,則依「偽造文書」罪嫌,移請法院審理。專業技師將依查證之資料送工程會依技師法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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