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的入宪路径与民主检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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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权的入宪路径与民主检验  【摘要】财产权入宪有近代与现代两条路径,它们在理论基础、适用原则、补偿基准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近代路径采取绝对保障模式,虽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繁荣了经济、促进了自由,但在现代背景下其越发凸显出反民主多数的原罪难题。现代路径对近代路径进行了民主检验,采取相对保障模式。为实现财产权与民主多数的和谐,现代路径重构了财产权制度之目的、扩展了警察权力的范围、创立了宽松的司法审查基准。中国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近代课题与现代课题相互交融。在财产权入宪问题上,宜采取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路径。  【英文摘要】Theproprietaryofenteringtheconstitut

2、ionhasmodernandmodemmutes;ithasagreaterdifferenceinsuchaspectsastheoreticalfoundation,applicableprincipleandcompensatingbasis.Adoptedabsoluteprotectivemodeinthemodernroute,thoughitbroughtaboutaprosperouseconomy,promotedfreedomincertainhistoricalstage.butproducingoriginalsindifficultproblemsofdemocra

3、cyundermodembackground.Afterdemocracyexaminationtothcmodemroute,theprensentroutineadoptingtherelativeprotectivemode.Inordertorealizemostharmonybetweenproprietary.anddemocracy,prensentroutereconstructproprietarypurpose,expanserangeofpolicepower,establishloosejudicialreviewstandard.atsocialisminitials

4、tagenow,facingmodernsubjectandprensentsubject,ChinashouldadoptthemixingroutewithcharacteristicofChineseintheenteringconstitutioninproprietarydomain.  【关键词】宪法财产权;近代路径;现代路径;混合路径  【英文关键词】constitutionalpropertyrights;modernroutine;presentroutine;mixroutine  【正文】  财产权入宪是世界立宪主义的普遍潮流。据统计,各国宪法中没有规定财产权的只占16.

5、9%{1}.但是在这浩浩汤汤的宪政潮流下,世界各国在财产权入宪问题上所选择的路径并不一致,所产生的效果也截然不同。从此,步入经济繁荣、人民自由更为张扬的国家,有之;陷入一场富人对穷人的战争,不断强化“上帝旨意在于让伟大者伟大,卑贱者卑贱”的国家,也有之。因此,从民主的立场上,重新检验世界各国财产权的入宪路径,对其绩效进行剖析,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混合路径,这对建构和谐中国无疑是一个急迫且重大的课题。  一、财产权入宪的路径类型:近代路径与现代路径  一般而言,财产入宪有两种路径,即近代路径与现代路径。学界大多以魏玛宪法作为界分上述两种路径的分水岭,认为魏玛宪法之前,基于自由主义的立

6、场,各国宪法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对财产权采取了绝对保障模式,此乃是财产权入宪的近代路径。继魏玛宪法之后,世界各国宪法改弦更张,均强调财产权的社会义务,财产权的入宪路径转为现代路径,该路径仅对财产权采取相对保障模式。这种以“历史事件”12为基准区分财产权入宪路径的做法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可避免地具有形式主义的缺陷。从实质而言,有关宪法条款的修改只是财产权入宪路径变化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必要条件,更遑论是充分条件。最具有说服力的是,虽然魏玛宪法被人们视为财产权入宪路径现代化的起点,但终整个魏玛宪法时代,财产权的人宪形式反而仅仅停留在近代路径。另外,从1946年印度宪法第19条、第31

7、条的内容上看,其对财产权的规定显然为现代路径的典型,但是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在实践中,该国财产权的运作一直困扰在近代路径而难以自拔。因此,区分财产权入宪路径类型必须抛弃形式主义的标准,而应采取实质主义的基本立场。从本质而言,界分财产权入宪路径的关键不在于宪法条款的具体规定,而在于司宪机关在基本理论、适用原则、补偿基准等方面对财产权条文的解释态度。  从本质上而言,近代路径的特征是对宪法财产权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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