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争议与困惑-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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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索争议与困惑: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述评争议与困惑: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述评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争议与困惑: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述评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经济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的行为而应承担的由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义务[5];或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应承担的特殊义务[6]。  后果说。该学说认为,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是经济法主体对其违反经济法义务或不当行使经济法权利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7];或经济法主体在违反经济法规范时,应当对国家或者受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8]。摘要:经济法学界对法律责任已有20多年的研究,在法律责任

2、的一般理论基础上形成了多种学说。在这些研究中,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称谓、独立性理由争议尚存;对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特点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在具体责任形态方面,经济法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承继了传统法律责任,同时又以企业社会责任、缺陷产品召回、惩罚性赔偿、纠正性广告等形式展现了经济法中法律责任的特色。相关研究的争议和困惑反映了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中较为普遍存在的概念术语范畴体系的矛盾冲突,这主要是经济法学非传统的新兴交叉学科特征所决定的,用“经济”一词在传统术语上贴标签式的研究进路值得反思。  关键词:经济法;法律责任;研究述评  :ADOI:10.3969/j.is

3、sn.1001-2397.2012.01.19  在任何一个法律部门中,法律责任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由,无论是法律实务还是法学研究,都必须重视对法律责任的研究,经济法亦不例外。然而,在其他部门法学中很少看到类似经济法学界对该理由探讨时的热烈和争议,这一方面反映了经济法中法律责任理由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为经济法学理论的创新研究提供了新的路径。  从实然法角度看,几乎每一部重要的经济法律法规都会用专章或者相当数量篇幅规定法律责任理由,这使得对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给予理论上的解读成为经济法研究中不能、也不应回避的理由。经济法中法律责任的涵义和性质、是否具备独立性和特有

4、形态等,都是当前经济法学人最主要的关注点。这些充满困惑和矛盾的难题表明,在法律责任方面,经济法和传统法争议与困惑: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述评由写论文的好帮手.提供,.律部门,尤其是和行政法、民法之间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经济法学界对法律责任理由开展了20多年的探索,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有助于我们发现经济法中法律责任理由的特质,同时找出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理由。  一、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称谓与定义  (一)称谓  关于经济法中法律责任的称谓,在学界中目前并没有统一和权威的看法。其中比较常见的称谓有:经济责任、经济法律责任、经

5、济法责任、经济法上的责任等,这些称谓也相应代表了不同时期对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认识和学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  经济责任说。早期有学者认为,违反经济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这种以经济责任代替民事责任的观点没有阐明经济法中法律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随着大经济法努力的失败而被迅速扬弃。也有学者基于经济法中使用行政责任限制了法院实施经济法的职能的弊端,提出一种暂以经济责任为名的新型责任以弥补其弊端[2]。不管怎样,经济责任说容易被泛化为一切与经济有关的责任或者是财产责任,其涵义很不确定,难以成为经济法学独有的、具有特定内涵和外延的基本概

6、念[3]。同时,这种观点侵入了其他法律责任的“领地”,必定引起矛盾。  经济法律责任说。该学说沿用了传统的法律责任表述方式,如民法之于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之于行政法律责任、刑法之于刑事法律责任,将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表述为经济法律责任,并一度成为经济法学教材、专著和论文中使用最多的表述形式。该学说最大的优点是符合传统法律责任表述的习惯,便于同与之平行的概念之间保持表述形式上的统一,其不足之处类似于经济责任,容易被理解为是关于经济方面的法律责任,使其涵义过于宽泛,不能凸显其作为一个新兴部门法责任所应具有的与众不同的特点[3]43。  经济法责任说。经济法责任的表述

7、是按照法律责任的部门法性质对法律责任进行分类的结果,也是自2003年以后最为常见的表述方式,得到了经济法学界的较多认同。不过也有学者指出,直接把“经济法”和“责任”两个概念联接起来,逻辑上值得推敲[4]。言外之意是,既然没有民法责任、刑法责任、行政法责任的称谓,经济法责任的表述显然不太符合类似法律术语的传统表述方式。  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称谓看似是一个简单的理由,却传递出经济法与传统法律部门之间的内在紧张。一个称谓既要保持其作为新兴部门法的独特性,又要契合传统法学理论的习惯;既要避开一般作用上的含混理解,又要具备法律概念上的可比性,这其中太多的要求和考虑赋予

8、了一个称谓“不能承受之轻”。“经济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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