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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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的案例分析第一章案例介绍及争议焦点第一节案例阐述本次经营者集中事件中当事双方分别为可口可乐公司和中国汇源果汁集团。可口可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之一,拥有500多个饮料品牌。其在中国的分公司拥有多个品牌,系列产品在中国市场上是最受欢迎的软饮料之一。截止2009年10月,可口可乐在中国区已建有39家瓶装厂。目前可口可乐在中国市场的员工己超过30,000人,可口可乐在中国间接创造了40多万个就业机会,每年直接或间接带来利税16亿元人民币。每年在中国增加经济产值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其碳酸饮料在饮料市场赫赫有名。网上资料显示可口可乐2007年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为

2、42%。在中国软饮料市场大约占巧.5%的份额,是百事可乐的两倍。汇源果汁全称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主营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的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汇源果汁己经成为中国果汁行业的第一品牌。汇源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汇源产品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集团累计研发和生产了500多种饮料食品。资料显示,汇源果汁为目前中国纯果汁市场占有率第一的企业,2007年,汇源果汁销售额达到26.56亿元,增长28.6%。2008年上半年,汇源饮料总产量54万吨,同比增长n.n%。Euromonitor数据显示,汇源果汁以10.3%的市场占有率位居中国最大的果汁及

3、蔬菜汁生产商地位,紧随其后的就是可口可乐,市场占有率为9.70k。据权威调查机构AC尼尔森最新公布的数据,截止0S年12月,汇源100%果汁占据了纯果汁42.1%的市场份额,中浓度果汁占据43.6%的市场份额,明显处于领先地位。同时,浓缩汁、水果原浆和果汁产品远销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22008年9月3日,中国汇源集团发布公告称,可口可乐公司已与汇源果汁三大股东中国汇源果汁控股有限公司、达能及华平基金旗下GourmetGrace签署接受要约,通过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拟以约179.2亿港元全资收购汇源果汁,每股12.2港元,现金收购汇源合计持有的汇源果汁大约66

4、%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转换债券及期权。39月n日,可口可乐就并购事宜与反垄断局进行了初步的交流与沟通。根据双方协议,交易完成后,汇源果汁将成为可口可乐这家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并将撤销其上市地位。可口可乐作为全球最大软饮料制造在中国市场长期占有率第一,其约70%以上的收入来自碳酸饮料,然而近几年碳酸饮料的市场呈逐年下降趋势,非碳酸饮料逐年上升。虽然可口可乐也开发了“美汁源”等果汁饮料,但销量仍不敌国内汇源。罗琼律师对《法人》记者介绍,如果此案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将在国内非碳酸饮料占据领先份额,其中纯果汁占据了中国70%以上市场,在战略上既可以影响中国的果汁产业的上游企业,又可以控制

5、浓缩汁、水果原浆和果汁产品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供应量和价格。‘此次收购无疑具有相当深远的战略眼光。2008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的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申报材料。9、10月份可口可乐又先后提交了补充材料,最后一次补充材料是在H月19日。n月20日,商务部正式进入反垄断调查程序。12月20日在初审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及竞争的影响、集中对相关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审查。审查过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过程中,充分听取了有关方

6、面的意见。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反垄断审查公告》。公告列出了三条禁止的理由:一是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二是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通过传导效应,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三是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格局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5为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

7、条件进行了补充申请。经过评估,商务部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据此,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商务部做出了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对于商务部的决定,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争议颇多。一方面,由于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未通过审查的并购案;另一方面,相对于美国欧盟的反垄断法律体系,我国反垄断法的内容是世界上最少的反垄断法之一,其间的疏漏和不完善及实践方面的欠缺,都是争议之所在。第二节争议焦点商务部从传导市场支配地位以排除、限制竞争、传导效应使市场进入障碍提高、挤压生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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