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以私权利保护为中心的性骚扰法律规制体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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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构建以私权利保护为中心的性骚扰法律规制体系论文.freelonalModel)或进化适应模式说(TheEvolutionaryAdaptionModel)3(P113-114)。自然生理说的特点是从生理学和医学的角度解读性骚扰。其主要的观点是建构于一系列的生理学和医学的假设上。这些不同的假说,都拒绝认为性骚扰是一种制度性和结构性的不法和歧视,而认为所谓的性骚扰一般而言只是正常的、无害的、最多是异质化的行为和表达方式,近乎一种对异性的追求行为。这种理论主张法律在一般情况下不应该对此进行干预,因为这是人之天性和本性的反应,法律的干预往往是徒劳的。这种理论对司法活动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美国的

2、法院在20世纪80年代前,对性骚扰案件的态度便反映出这种理论的影响。当时,法官们一般认为,性骚扰只是私人的私生活问题,法律不便插手4.这种理论后来极为女权主义者所诟病,认为这是大男子主义和企图强化男权统治不平等社会结构的自我辩护,是对性骚扰的保护和纵容。2.组织结构说(TheOrganizationalModel)这种主张认为,是人们所处在的企业、校园等社会组织的制度、结构和程序为性骚扰提供了便利发生的机会。这一理论后来区分为两支,即性别角色溢出说(SexroleSpillovertheory)和组织权力说(OrganizationalPoundissingEntitlement:Sex

3、ualAutonomy)是美国法律的一个重大失败。他指出,对性骚扰和性犯罪予以法律规制的中心价值就是保护性自主权的权利本身。性自主权乃是普世之下人皆拥有的,决定何时及是否与人产生性的关系的自由。一切以暴力、胁迫、语言、动作、欺诈和诱导等方式施加以人不受欢迎的性的关系(Unmunity),即不因他人的意愿而改变特定的法律关系的自由。参照霍菲尔德的这一分类,根据性自主权的自有特质,可将性自主权的内在结构作如下的分解:1.请求权。即性自主权作为人格权的请求权。人格权有其独立的请求权,主要内容包括排除妨碍请求权、停止妨碍请求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19.2.选择权。即霍菲尔德分类中的权能。性自主权

4、之权利主体有自主选择是否、何时、与何人以及以何种方式发生性的关系的权力。同时就其选择承担其相应的责任。3.拒绝权。即霍菲尔德分类中的豁免,也可称为反抗权,即权利主体以自己意愿自主地拒绝与他人发生某种性的关系的权利。4.保持权。对应于霍菲尔德分类的特权和自由,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质性的完整保持权,即权利主体对于属于自己的性生理载体完整的免于他人非法接触、非法侵入和非法破坏的保持权。这是一项身体性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身体权,保护的是指身体中承载性利益、性功能、性愿望和性隐秘的生理器官完整和自由,即性表达的物质载体的完整20(P111)。二是性感知或性意识在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安宁和平静保持

5、权。前者抵御行动或动作的侵扰,后者抵御语言和其他非身体接触的侵扰。四、规制性骚扰保护性自主权的基本手段是确定性骚扰的侵权责任防治性骚扰是当前的一大社会难题,也是困扰我们的法律难题。国外的经验和教训表明,靠一个部门或一个法律文件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必须建立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以达规制之效果。而这个体系的建构,应该以权利的保护为基点,以侵权责任法的手段为中心,形成一个有层次、能互动的和谐的结构。这个结构的第一个层次是根本法。人权入宪,这是重要的一步,但这只是第一步。也许应当还需要一个如《权利法案》一样的人权法案,使人权具体化、体系化和世俗化,而不是永远让其“神圣”下去以至于不可触及。人的性权利

6、应当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第二个层次是基本法。主要是要在民法和刑法中完善反性骚扰的基本法律手段。民法方面,应当在人格权法中,把性自主权规定为独立的具体人格权,保证性自主权的保护有法可依。在侵权行为法中,可以考虑将性骚扰作为一个独立的侵权行为类型,确立性骚扰侵权的雇主责任制度和惩罚赔偿金制度。第三个层次是特别法。可以引进国际间通行的做法,对性骚扰问题比较严重的领域如职业场所和学校等,制定特别的反性骚扰法。侵权行为法从权利维度而言,就是权利保护法。完善的侵权行为法可以为各项具体的人格权和人格尊严和自由提供了最有效、最严密的保护。性骚扰侵害了受害人的性自主权,而性自主权作为重要的人格权的一种,

7、也必然是主要由侵权行为法予以保护和救济。但是,建立以人的私权利保护为中心的反性骚扰法律制度,如何协调规制性骚扰的权利主义和职场主义呢?诚然,我们主张采纳权利主义的立场规制性骚扰行为,确立以人的权利保护为中心的反性骚扰法律制度。然而,职场的性骚扰毕竟是性骚扰行为发生的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主要的场所。我们主张反性骚扰的权利主义立场,实际上并不反对加强对职场性骚扰行为的特别规制。通过对职场性骚扰行为的民法制裁,维护工作场所和教育场所的正常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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