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043368
大小:60.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9
《沈阳环保局东陵(浑南新区)分局建设项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沈阳市环保局东陵(浑南新区)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3.30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3.30至2018.4.5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24-24263893024-24263893(传真)联系地址:沈阳
2、市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1核磁共振系统梯度线圈生产线建设项目沈环保浑南审字(2018)17号2018.3.30关于核磁共振系统梯度线圈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核磁共振系统梯度线圈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核磁共振系统梯度线圈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一、“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明确,标准选用、污染因子识别和筛选正确,结论可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二、核磁共振系统梯度线圈生
3、产线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创新路177-1号(东软云基地医疗产业园D3厂房中)。项目生产:1.5T磁共振成像梯度线圈,产量200套/年;3.5T磁共振成像梯度线圈,产量30套/年。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3%。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浑南区总体规划,在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批复要求,同意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工艺、布局、措施实施建设,本项目若性质、规模等发生变化,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三、本项目供水、排水、供电均由市政提供,供暖依托东软云基地医疗产业园内原有水源热泵系统供暖。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1.项目废气主要来自
4、绕线工艺焊接部分,焊接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浇注及固化工艺部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过滤设备处理,再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出。2.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上桃仙污水处理厂处理。3.合理布局产噪设备、设施的位置,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噪声功能区排放限值。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旧原材料及废旧包装物统一收集外售;环氧树脂及固化剂反应混合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五、建设项目污染物要达到下列标准:项目生活污水
5、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a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文件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相关要求。六、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cr为0.0168吨/年,NH3-N:0.00
6、104吨/年。七、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八、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伍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分局重新审核。九、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时,你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分局备案。十、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7、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物污染防治设施及废水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对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由环保部门进行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十一、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建设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接受监督检查,进行排污申报,缴纳排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