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视角下农民“市民化”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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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视角下农民“市民化”现状分析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必然之势。中央明确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其根本是要让农业转移人口拥有城市就业技能、文化素质、生活习惯等,平等享有城市福利,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中,实现移入农民和原有市民就业、教育等资源的平等获取权。这一任务,放置在权利视阈下,即要求新老市民在各项权利,包括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经济权利,如劳动权、获得报酬权、休息权和物质帮助权等,以及市民享有的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权益的平等享有。  1权利视阈下,农民市民化现状  推进城市化是把农民化入城市的过程

2、。目前农民市民化大体是主动或被动两条路径。前者主要是农民通过经济、人才竞争实现自主市民化,如进城务工-购房入户,或考大学-在城镇工作定居等形式;后者是由政府推进,以征地安置方式实现农村土地国有化,以及农民身份农转非.方式不同,宗旨都是要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社会福利水平,让更多人融入更具现代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中。综观世界各国,没有农民进城不能参与城市福利分享的先例,而我国过往的情况并非如此。如今,新型城镇化,是对过往不公平的纠偏,更是要实现公民权利的回归。  权利视阈下,农民市民化,是进城农民在政治、经济权利、社会保障权等各方面

3、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具体而言,首先是依《宪法》,公民应平等享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权利,以及平等履行对国家、社会的义务;然后是城市居民所特有的,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看,比率只有35%-36%.截至2011年,2.5亿农民工参保者不足1/5.2.6亿进城务工农民,仅0.7%拥有城镇自有住房,1.59亿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处在半市民化状态。[1]  另一方面,土地是农民最基本财产,土地权益是农民最重要财产权益。伴随城市发展,政府大量低价征地,以地生财,城市化已然成为政府经营性项目。依《宪法》与《土地管理法》等规

4、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征收或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但何为公共利益,却无任何国家、政府十分明确概括。大量地方政府得以树起公共利益大旗经营土地经济.1997年至2008年,全国新增城市建设占用耕地3704万亩,年均占用耕地达300万亩。失地农民达4000~5000万人。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失地农民补偿与被征土地所在区位、土地供求状况,以及被征后用途等重要因素无关,当然也与所征土地的市场价格不关联。农民土地收益权受损是不争的事实。双轨制的结果就是,城市不断扩大,农民不断失去永远财产权;政府和开发商获利丰厚,农民损失惨重。 

5、 此外,农民在失地同时,政府就业安置水平低所带来的生存忧虑已然让新市民表现出明显的社会心理问题,严重阻碍城乡统筹、社会和谐。没了土地,进城上楼,收入减少,生活成本陡增,现实压力激增。而政府就业安置比例很低,使得大量劳动力失地后不能实现城市就业,以4050人群尤为突出。征地补偿不能维持农民现实生活和长远生计,从原本依靠土地生活稳定,到易变性职业致使生活不确定,加之就业、子女教育、社区管理等相应保障体系不到位,新市民安全感明显降低;城镇对从业人员素质能力高要求让农民自信心严重受挫;农村简单社会形成的乡土观念、怀旧心理,让其融入城

6、市难,归属感缺失;城市海量信息的扑来让其无所适从,倍感压力,新市民陷入持续紧张、焦虑状态,情绪波动下引发社会极端事件。  准确说,目前广大进城农民是游离于城市边缘,农民市民化进程任重道远。  2农民变市民权益受损的归因  2.1成本因素分析  农民变市民,不是简单的身份转变,内含着复杂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此中,绕不开成本问题。从经济学角度看,农民变市民主要涉及地方政府(公共机构)、企业用工和农民自身三方成本。  首先,一个农民变为市民(文中称新市民),政府必须为其提供城市居民所需全部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基本生活需要,如吃、穿、

7、用、住、行等;发展需要,如教育、医疗、文卫、社会保障等。要解决新市民的就业问题,解决其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等问题,需要扩建城市基础设施;新市民要享受同等城市医疗、养老资源,子女要享受同等城市教育资源等,这些都要由政府拿出钱来。[2]  据2013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的数据分析,大中小城市农民身份转换成本不等,大城市约10万元,中小城市约6万元,人均约8万元。以70%城镇化目标计,2.5亿农民变市民,需要20万亿元公共投资,如此巨额成本谁掏?自2008年来,为应对与缓解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地方财政大幅投入公共建设,赤字逐年上升,自

8、身已力不从心。中央财政基于国债发行权和财政分税制的护佑,状况良好。在新城镇化建设中,中央政府可以调整财政分税比例、转移支付,给予地方政府一定支持,但最重要的公共投资主体无疑仍是地方政府。如何在不引发巨额公共债务前提下,统筹应对已然债务缠身,还要满足新城镇化建设投资需要,无疑是地方政府自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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