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理性化的国家赔偿制度——以刑事司法赔偿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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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向理性化的国家赔偿制度——以刑事司法赔偿为视角摘要:国家赔偿制度作为人权保障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而我国《国家赔偿法》无论是在宏观立法体例方面,还是在微观上的国家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归责原则、赔偿程序等方面均存在严重的缺失和不足,因此,完善和规范我国国家赔偿制度,强化其人权保护功能,扩大国家赔偿范围,提高国家赔偿标准,规范国家赔偿程序,增强可操作性,已成为司法实务的迫切需要。  关键词:国家赔偿;人权;赔偿范围;赔偿程序  人权作为当代社会的话题和内容之一,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关注,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文明

2、程度、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世界各国纷纷在本国的立法中把人权的基本内容予以具体化、明确化,并予以切实的法律保障,其中对人权保护最为直接的法律之一便是国家赔偿法。  我国《国家赔偿法》是1994年5月颁布、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人权保护的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从此,公民对于行政机关违法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无辜而遭受牢狱之灾,提起赔偿,寻求法律救济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实践也证明,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及时地弥补了公民因国家机关侵权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慰抚了他们因之而

3、受伤的心灵,同时从法律上规范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的意识和觉悟,提高了他们自觉执法、严格执法的水平和能力,同时良化了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对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及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起步较晚,受历史传统、观念习惯及立法体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国家赔偿法在立法上存在着相当多的不足,可操作性差。特别是在刑事司法赔偿方面,问题尤为突出。为了便于分析,笔者把国家赔偿法的缺失分为宏观方面的缺失和微观方面的缺失,下面分别加以论述:  一、宏观方面的缺失——立法体例上的缺失  我国国家赔偿法宏观方面的缺失主

4、要是指立法体例上的缺失。从立法体例上看,我国国家赔偿法是将行政侵权赔偿与刑事司法赔偿即冤狱赔偿合二为一,规定在一部统一的国家赔偿法中的。这种立法体例是否科学、是否合理,的确值得探讨。从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立法的状况看,大多数国家是采取将行政侵权赔偿与司法赔偿分开立法,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中,或者分别单独立法。以西方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法国为例,法国建立了完善发达的行政侵权赔偿诉讼,法国的行政赔偿诉讼是依据行政法规向行政法院寻求赔偿,同时在判例中也确立了对国家公务活动所致损害的赔偿,对冤狱赔偿法国没有专门的立法,而是将其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美国的行政侵权赔偿是规定在1964年

5、制定的《美国联邦侵权求偿法》中,对冤狱赔偿美国长期持否定态度,后来以判例形式确立了有限的冤狱赔偿范围。日本于1947年制定了国家赔偿法单独就公务员的侵权行为立法,同时1950年日本又制定了《刑事补偿法》对冤狱赔偿作了明确规定,将行政侵权赔偿与冤狱赔偿分别立法以日本最为典型。韩国国家赔偿法亦仅规定了行政侵权国家赔偿,而将冤狱赔偿规定在其他法律中。我国台湾地区与日本相同,亦将行政侵权国家赔偿与冤狱赔偿分立两法,径渭分明。综上,世界大多国家采取将行政侵权赔偿与冤狱赔偿分别立法,固然有其长期否定司法赔偿,确保司法独立之考虑,但更重要的原因却是行政侵权赔偿与冤狱赔偿法律义理不同,二者

6、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赔偿费用也大相径庭,强行将二者合二为一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影响法律的实施及立法原意。考诸西方各国,并结合我国实际,行政赔偿与冤狱赔偿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两者产生的原因及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不同。行政赔偿是因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的,而冤狱赔偿则是因为无辜公民错误被判处徒刑,予以关押、监禁造成的。在西方国家的国家赔偿立法中,不少国家将国家赔偿仅限于行政侵权赔偿,有的国家还将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上有欠缺所致损害纳人其中,但否认司法赔偿,认为法官是公正、正义的象征,其依正当法律程序断案即使出现

7、错案亦不予赔偿,这是司法独立的重要保障之一,近年来虽然都有所松动,仍将司法赔偿限定在严格的范围和条件之中。  其次,两者的归责原则大不相伺。归责原则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在国家赔偿中,归责原则处于核心地位,它直接体现着国家赔偿的立法政策,反映了国家赔偿的价值取向,并且决定着可引起国家赔偿的行为范围,直接影响到国家赔偿的程序。然而行政侵权赔偿与刑事司法赔偿或冤狱赔偿却适用着不同的归责原则,行政侵权国家赔偿大多国家都采过错责任原则或违法责任原则,而冤狱赔偿则采结果责任原则,也有称之为无过错责任原则,例如英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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