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串讲--民法讲义-于飞-(建议下载保留)

法条串讲--民法讲义-于飞-(建议下载保留)

ID:10951557

大小:165.5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8-07-09

法条串讲--民法讲义-于飞-(建议下载保留)_第1页
法条串讲--民法讲义-于飞-(建议下载保留)_第2页
法条串讲--民法讲义-于飞-(建议下载保留)_第3页
法条串讲--民法讲义-于飞-(建议下载保留)_第4页
法条串讲--民法讲义-于飞-(建议下载保留)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条串讲--民法讲义-于飞-(建议下载保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该套资料由芸芸视频整理QQ:747883097TL:02881942202期待广大考生咨询推荐:08年司法考试全套视频课程(9大培训机构),提供试看文件提供试用下载网盘民法串讲讲义建议下载保留串讲点1:形成权一、抽象层面的掌握――理解形成权的含义依效力进行权利分类: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形成权:依单方意思表示变动双方法律关系的权利。二、具体层面的掌握――民法中典型的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法定抵销权、遗赠的接受与拒绝、选择权。     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合同54条)撤销权  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合同186条任意撤销权、1

2、92条法定撤销权)     特别注意:债的保全中的撤销权(合同74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合同47条)追认权  无权代理中本人的追认权(合同48条)     无权处分中权利人的追认权(合同51条)        约定解除权(合同93条第2款)         解除权               法定解除权  一般法定解除权(合同94条)                  特别法定解除权串讲点2:撤销权的内部体系  一、撤销权之一――可撤销民事行为中的撤销权:撤销原因:合同订立时的意思表示瑕疵。(一)撤销

3、原因:1、欺诈:因一方的欺诈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合同54条第2款)        2、胁迫:因一方的胁迫行为使对方陷入恐惧(合同54条第2款)         3、乘人之危:一方故意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合同54条第2款)   4、重大误解:因自己过失对合同内容有认识错误(合同54条第1款)       5、显失公平:一方由于缺乏经验或紧迫而订立合同,另一方获利利益超过必要限度;(合同54条第1款)    (二)撤销权的行使:1、由受损一方当事人依诉讼方式行使,2、除斥期间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算。  二、撤销权之二――债的保全中的撤

4、销权(合同74条)(一)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且已届至的债权;2、债务人有以下行为之一;(无偿行为无须主观要件,有偿行为必须主观要件)27该套资料由芸芸视频整理QQ:747883097TL:02881942202期待广大考生咨询推荐:08年司法考试全套视频课程(9大培训机构),提供试看文件提供试用下载网盘  (1)放弃到期债权;债务免除(2)无偿转让财产;赠与(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债务人为恶意,受让人也须为恶意;    3、债务人实施上述行为,已危及债权人的债权。  (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    1、行使方式:诉

5、讼行使;2、权利限制:1年(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5年(除斥期间,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算);   三、撤销权之三――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               原则:标的交付前得撤销(合同186条第1款)任意撤销权      公益性赠与(合同186条第2款)例外  道德性赠与  赠与合同中            公证赠与的撤销权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合同192条)      法定撤销权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串讲点3:监护的知识

6、点体系一、监护人的确定(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民通16条)  1、法定监护人:(1)第一次序:父母(当然监护人)(2)第二次序:祖父母、外祖父母;(3)第三次序:成年兄姐;(4)第四次序: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5)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除父母之外,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民意15条)  2、指定监护人:(民意第16条)    父母之外的亲属对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的,   (1)有关组织指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   (2)人民法院指定:经有关组织指定,当事

7、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不予受理。(3)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3、委托监护人:(民意22条)        原监护人与有过错的委托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   监护人的次序:   1、第一次序:配偶;27该套资料由芸芸视频整理QQ:747883097TL:02881942202期待广大考生咨询推荐:08年司法考试全套视频课程(9大培训机构),提供试看文件提供试用下载网盘2、第二次序:父母;3、第三次序:成年子女;4、第四次序:

8、其他近亲属;5、第五次序: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自愿、同意;6、第六次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  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有争议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