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侦一体化改革与刑事审前程序之重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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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检侦一体化改革与刑事审前程序之重构论文内容提要由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制的控辩式庭审方式贯彻控审分离原则所决定,检察官在庭审中独立承担起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的职责。从保障控诉职能充分有效地实现出发,本文认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应进行检侦一体化改革,确立检察机关在追诉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加强侦查监督,从而打破检侦各自为政的局面。伴随这一改革.freelesincourttrials,.freelinedbytheadversarytrialofpresentcriminalprocedurelaentofaccusation,the

2、authorthinksthatChinashouldsetaboutthereformofbinationofprosecutionandinvestigationtoensurethedominanceofprocuratorialorgansinthecourseofprosecution,strengtheninvestigativesupervisionandbreakfreefromtheindependenceofprosecutionandinvestigation.Together,pre-trialp

3、rocedureofpublicprosecutioncasesshouldbereformedsaimtoguaranteetherationaldispositionofnationaljudicialresourcesandthesmoothnessandconvenienceofpublicprosecution,andsafeguardhumanrightsotejudicialjusticeas,binationofprosecutionandinvestigation,pre-trialprocedure,

4、balanceofinvestigationandadvocacy,proceduraldemocratization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的颁布施行为标志,我国刑事审判方式发生了由职权主义向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模式转变。新刑事审判方式(控辩式庭审方式)以控审分离、控辩对抗为基点进行构建,法官由原来的积极审问者变为保留一定职权但倾向于中立、公正的裁判者,检察官与辩护方相对立,完全承担起追诉犯罪的举证责任。在这一情况下,公诉方的控诉质量直接关系到对刑事犯罪这一危害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的追诉效度,而确保庭审前追诉活

5、动的有效进行,依法快速、全面、有效地收集证据,无疑是检察官在庭审中完成举证责任的前提。因此,现行控辩式庭审方式必然呼唤积极有效的追诉制度与程序。现行刑事诉讼体制存在若干弊端,追诉程序存在诸多缺陷,直接影响到现行庭审方式的有效运作。而且现行强职权主义侦查模式所具有的封闭性、非诉讼性、专权性与控辩式庭审方式的推行以及诉讼民主化趋势与公民权利保障等法治理念也是相悖的。在当前大力推进司法改革的情势下,应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契机。为此,本文试提出改革设想,以期为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提供参考。一、现行体制中检侦关系之检讨本文所称检侦关

6、系特指公诉案件庭审前阶段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之关系。(一)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性质及法律职责依我国现制,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均有独立而严密的组织机构,各自独立,互不隶属。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属国家行政机关,是各级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行使国家刑事侦查权,负责法律规定的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其具体职责就是采用各种侦查手段收集案件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查明案件事实,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提供证据基础以及必要时对嫌疑人采取人身保护措施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此外,还

7、负责部分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在此不是本文要论述的内容。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并采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平行体制,即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国家体制中处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各有独立的组织体系,彼此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负责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以及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二)现行检侦关系之检讨现行体制下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描述。首先,根据《宪法》第135条、《刑事诉讼法》第7条的规定,二者之间存在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8、的关系。通说认为,分工负责是指两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允许互相取代或者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互相配合是指由行为目的的一致性决定,两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彼此配合,而不能互相拆台。互相制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防止权力滥用及违法现象的发生,两机关必须存在制约关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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