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职权项目及法律依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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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安县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职权项目及法律依据目录第一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及法律依据一、法定行政机关:来安县国家税务局(来安县国家税务局日常管理各部门、稽查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第二部分:行

2、政执法依据目录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等。3、地方法规:4、国家部委局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第三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及其法律依据(一)行

3、政许可(共3项)序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行政许可办理时限行政许可的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承办主体、科(室)备注1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20个工作日 征收管理科 2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如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

4、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但均需要报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另定。20个工作日 征收管理科 3对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五条规定: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20个工作日 综合业务科  (二)行政处罚(共20项)序号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行政处罚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承办主体、科(室)备注

5、1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

6、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征收管理科 2扣缴义务人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7、;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征收管理科 3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征收管理科 序号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承办主体、科(室)备注行政处罚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等)4偷税行为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

8、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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