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保护义务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功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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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人权保护义务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功能论文一.国家人权保护义务人权从自由权中心主义逐步转化为自由权与社会权并重的价值体系后,国家保护人权义务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不仅扩大了保护的范围,而且保护形式与程序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国家保护人权义务是人权观念与人权分类变化的必然产物。在传统的人权分类理论下,国家的人权保护义务是比较单一的,片面地追求“作为人权保障堡垒的司法部门的应有规范性命题,没有充分关注经验性的价值”。随着宪政文化的多样化,人权保障理念开始发生了变化.freelanRightsInstitutes)的建立与推广。早在1946年为了扩大经社理事会的业务,

2、提出各区域建立人权委员会的建议。1978年9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曾举行设立国民人权机构的会议,正式揭示国家人权机构的结构与功能方面的指南。1992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出了国家人权机构的地位与功能的原则(Principlesrelatingtothestatusandfunctioningofnationalinstitutionsforprotectionandpromotionofhumanrights)。1993年6月,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大会上又提出建立国家人权机构的指南,其指南的内容包括:国民人权机构享有尊重和增进人权的广泛职权;人权保障机构的形成与

3、权限及其范围应在宪法和相关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1990年启动的亚太人权研讨会是亚太国家促进人权领域合作的重要平台,积极探索建立区域人权机制,其四个人权合作重点中第一项就是“建立国家人权机构”,制定人权行动计划。71995年为了进一步强化国家人权保障机构的建设,联合国专门提出了“办事指南”。由69个国家的国家人权机构组成的“国家人权机构国际调停委员会”定期召开了国际会议,交流各国的经验,提出人权保障方面的新建议和要求。2004年在韩国召开的第七届“世界国家人权机构大会”,发表了“汉城宣言”,对通过国家人权机构推进人权发展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宣言”指出,国家

4、人权机构的特殊功能是:把国际的人权标准适用于国家生活层面,保障人权的持续发展,建立符合巴黎原则的具有特殊法律基础与多元主义的国家人权机构,通过同政府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对话解决社会面临的纠纷。“宣言”同时要求在国际人权保护体系下进一步强化国家人权机构的作用与参与。在联合国的积极努力下,各国在发展人权保护机制的过程中,建立了形式多样化的国家人权保护机构。三.国家人权机构的类型与功能(一)国家人权机构的类型在西方,自1977年新西兰最初成立人权委员会后,澳大利亚、加拿大、意大利、希腊、法国、英国等国家相继成立了人权委员会。在亚洲,菲律宾、泰国、蒙古、印度、斯里兰

5、卡、孟加拉、土耳其、印度尼西亚、韩国等国成立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国家人权委员会。在美洲国家中,墨西哥、智利也建立了各种人权委员会体制。东欧国家经过宪政体制转型后,在建立宪法裁判制度的同时也设立了具有特色的国家人权保护机构。在非洲,南非、埃及等国家的人权委员会在促进人权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功能。但由于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国家人权机构的具体类型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1.国家主导与社会主导型模式。以人权实现主体的特点为标准,可分为以国家为主导的模式和以社会为主导的模式。在国家为主导的模式下,国家具体承担人权实现的义务,由国家组织一定形式的人权委员会,以国家权力的

6、名义进行具体保护的活动。如菲律宾、加拿大、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人权委员会是以国家为主导的模式。其优点是有助于集中人权保护的各种社会资源,依靠国家强制力推动人权保护的事业。但其局限性在于,人权保护主体有可能从主体转化为客体,理应保护人权的主体变为侵害人权的主体,同时无法有效地解决围绕人权的实现而出现的国家与社会之间发生的冲突。为了解决国家主导的人权保护模式带来的局限性,有的国家努力建立“以市民为中心的人权实现机制”,强调人权实现过程中的市民的作用。人权概念本身的市民化与生活化趋势,客观上要求建立人权理想、人权实现过程与保障机制相统一的一体化机制,实践性人权成

7、为当代人权发展的基本要求与特点。在国家与市民的紧张关系中,以市民为主体的人权实践可以提供各种协调的条件。市民社会的人权价值通过国家的合法性范畴得到实现。2.国家机构型和特殊法人型以人权保护机构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机构性与特殊法人性。从建立人权机构的主要国家经验看,如何定位国家人权机构的性质是发挥其功能的核心问题。如在菲律宾、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国家中人权保护机构具有明显的国家性,是根据宪法、法律或总统的命令设立的,属于国家机构性保护机关。特殊法人型模式是非国家机关性质的,其理由主要在于:人权保护机构的使命是监督与制约公权力活动,如把机构的性质

8、定为国家机构性,有可能导致功能上的障碍;为了保证人权保护机构行使独立的决策权,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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