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冉赞贸易商行(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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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乌市冉赞贸易商行(普通合伙)合伙协议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

2、名称:义乌市冉赞贸易商行(普通合伙)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义乌市稠城城北路222号7楼7017室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第七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第八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厨房用具、日用百货的批发(不含邮购、直销、网上销售)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包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第九条合伙期限为20年。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第十条合伙

3、人共2个,分别是:1、合伙人:ALKHWAILDIMHDHAITHAM证件名称:护照证件号码:N006065722国籍:叙利亚住所(址):叙利亚大马士革阿尔安萨里区-布斯坦阿尔哈贾尔-阿尔萨法迪巷艾布库拉大楼2楼新/40/号2、合伙人:SHEIKHSALEMFOTON证件名称:护照证件号码:N006558171国籍:叙利亚住所(址):叙利亚大马士革阿尔安萨里区-布斯坦阿尔哈贾尔-阿尔萨法迪巷艾布库拉大楼2楼新/40/号以上合伙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十一条合伙人的出资

4、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1、合伙人:ALKHWAILDIMHDHAITHAM以货币出资5万元人民币,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50%,所认缴出资额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缴清,以美元现汇投入(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汇率折算)2、合伙人:SHEIKHSALEMFOTON以货币出资5万元人民币,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50%,所认缴出资额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缴清,以美元现汇投入(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汇率折算)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5、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第十四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ALKHWAILDIMHDHAITHAM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第十五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第十六条 

6、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第十七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

7、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第十九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第二十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第八章入伙与退伙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

8、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或第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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