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湾工业陶瓷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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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转让方: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湾工业陶瓷厂交易标的:佛山市石湾东风路15号东区地块上41栋建筑物残值受让方:签约地点:广东·佛山订立时间:二〇一七年月日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二、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三、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四、转让方:指转让标的的资产持有人或其他有权处分人。五、受让方:指通过佛山南方

2、产权交易所,以竞价、招投标或协议转让等方式有偿取得产权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14六、合同涉及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应按合同文本要求载明,企业类型按转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当事人如系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合同涉及的转让人、受让人是多方的,均应分别载明。七、转让标的:指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拥有的,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八、转让价格: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必须经资产评估确认后,作为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竞价或协议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非公有经济性

3、质的资产。合同当事人转让方: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湾工业陶瓷厂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邮编:528000法定代表人:职务:法人企业类型:电话:受让方: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企业类型:电话:14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交易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方将其所持有的佛山市石湾东风路15号东区地块上41栋建筑物残值(下称“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有偿转让给受让方,具体如下:本次转让标的为佛山市石湾东风路15号东区地块上41栋建筑物(包含已办理产权证房屋建筑物21栋,未办理产权证房屋建筑物20栋)残值,与深圳市国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

4、估报告》(深国策资评字FS[2017]Q30001号)的评估对象是一致的,以该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范围为限。上述转让标的申报的评估价值为100,600元。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转让标的经资产评估并经核准备案后,在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00,6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陆佰元整)。挂牌期满,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挂牌期满,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确定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转让价格按照挂牌价确定。转让方将转让标的以进场交易形成的价格人民币万元

5、(大写:人民币元整)转让给受让方。第三条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划款程序一、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14经交易双方约定,交易价款按照一次付清的方式支付。(一)受让方已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无息转付给转让方,并在转让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若因受让方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导致保证金被扣除,不足以支付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在保证金发生没收或扣收之日起5日内一次补足。(二)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万元(人民币元整)应在本《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价款应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的结算账户进行

6、支付。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开户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账号:44422001040084467二、交易价款划转程序:本合同经交易双方签字书面确认后,交易双方应书面通知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将上述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划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双方关于划转交易价款的书面通知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无息划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第四条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14(一)受让方应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全额付清转让款后,与委托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于支付全额施工保证金后40个自然日内将标的物

7、地上建筑物拆除,按委托方要求清理场地,拆分、搬运、保管、清理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能按时完成拆运清场工作,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0元,该项扣款由委托方从受让方向委托方支付的施工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直至扣除全部施工保证金为止。如果施工保证金全部扣除完毕,受让方仍未将标的物地上建筑物拆除并搬运完毕的,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二)受让方应当在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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