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困境及对策

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困境及对策

ID:10789822

大小:73.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7-08

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困境及对策_第1页
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困境及对策_第2页
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困境及对策_第3页
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困境及对策_第4页
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困境及对策_第5页
资源描述:

《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困境及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困境及对策【摘要】目前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面临两大突出问题:同步录音录像不随案移送,难以在法庭上举证、质证;选择性同步录音录像现象严重。该制度之所以陷入困境的主要是由于同步录音录像的性质、效力不明确,制作、保管、使用存在漏洞,权利保护不力等方面的原因。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路径是:明确同步录音录像的性质,明确同步录音录像的效力,推进同步录音录像的规范化,加强同步录音录像中的权利保护,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立法化。【关键词】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全程同步;完善【写作年份】2010年【正文】为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

2、权,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2005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43次会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2006年3月11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向全国人民作出承诺:为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保障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逐步推行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了加强制度建设,高检院于2006年12月4日又印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和《

3、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以保障此项工作规范运行。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面临的困境检察机关推行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侦查实践中已显示了其独特的价值。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实施面临新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同步录音录像不随案移送,难以在法庭上公开举证、质证。2007年年末,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又一次地卷入舆论旋涡,尴尬的场面再次出现。事情的起因是:2007年12月17日,浙江八方控股集团前总裁周国凡受贿案二审开庭。周表示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并

4、有同步录音录像可为证据。但当庭主诉检察官解释认为,这是机密材料,我们有权拒绝提供。[1]此前的浙江八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建苗受贿案和浙江诸暨市公路管理段段长黄国超受贿案开庭时都遇到类似的问题。周、徐两人在庭上坚称,自己在提讯时遭到种种刑讯,他们的供述是在威胁恐吓下写就的,一切有审讯录像为证。但公诉方、诸暨市检察院对逼供行为坚决予以否认,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要求当庭播放同步审讯录像时,公诉方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给予拒绝代写论文。[2](二)选择性同步录音录像现象严重。所谓选择性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侦查讯问人员有选择地使用同步录音录像,而非真正全程、同步、不间断的录音录像。由于检察机

5、关在审讯中处于优势地位,不少案件存在先审后录的情况,即检察人员将案件突破以后再象征性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种情况下的录音录像不仅不能杜绝刑讯逼供,反而加剧冤案的形成。同步录音录像只能说明在录音录像的讯问当时,不存在违法问题,但是对供述前有没有发生违法情况、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受到精神强制乃至刑讯逼供、讯问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在意志自由情况下的自行表达等问题,讯问的音像资料却无法予以证明。对于在讯问前,就及早使用不当手段说服或制服了犯罪嫌疑人,制造了合法假象的聪明的侦查人员,录音录像无能为力。[3]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陷入困境,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本来是一项证明侦查

6、人员取证方式合法,杜绝违法获取口供的重要监督措施,现在却仅仅成了有效固定讯问证据,遏制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手段,而难以成为有效证明讯问活动及所获取证据的合法性,从而防止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手段。如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没有违法性或违法性不明显,一旦犯罪嫌疑人翻供,检察机关则会要求当庭播放录音录像,从而成为遏制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杀手锏。而一旦同步录音录像证明办案人员存在刑讯逼供现象,检察机关则以各种理由拒绝当庭播放。被告人在庭审时翻供并指控检察机关刑讯逼供,而同步录音录像正是制约翻供、证明检察机关无刑讯逼供、检验所取得口供真实合法的最好机会,这也正是设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目的所在。而这

7、一目的在实践中却难以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无法成为犯罪嫌疑人免受刑讯逼供的护身符。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陷入困境的原因目前,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之所以陷入困境,笔者认为,主要是该制度本身存在以下缺陷:(一)同步录音录像的性质不明关于同步录音录像的性质,当前存在以下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制作的录音录像,是以其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属于言词证据。[4]第二种观点认为,从实体意义上看,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一种固定保全证据的手段,从程序意义上看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5]1996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