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住房权入宪的回顾与反思

民国时期住房权入宪的回顾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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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国时期住房权入宪的回顾与反思【关键词】民国时期住房权宪法保护【摘要】:民国时期,为了缓解住房危机、稳定社会秩序,国民党政府在颁布民法等相关法律以后,开始在宪法层面考虑针对弱势群体的住房权保障问题。最早体现这一精神的是训政约法,其中有明确的房租管制条款,并在随后颁布了土地法、房屋租赁条例等配套措施,不过囿于战争环境未能得到切实贯彻;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的五五宪草和20世纪40年代中期的国大制宪阶段,都曾有住房保障入宪的提议,但在1947年元旦正式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中却未能落实为具体条文,有学者提出该宪法包涵住者有其屋条款,但这一主张未能成为通说,该宪法中的生存权条款也未对住房权

2、保障产生直接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民国宪法史上,住房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这既有现实社会动荡不安、领导层对住房问题的认识尚不全面等原因,也因为在1947年民国宪法中已明确规定人民之生存权、工作权与财产权,应予保障。这一条款应可解释为包含基本居住条件的保障,因此专列住房权是否还有必要,自不无怀疑。另外,住房权的实现需要大量资金与人力,非一蹴而就,因此住房权入宪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探讨、应该慎之又慎的问题。1949年以后,多部中国宪法均从财产权的角度对住房予以特别保护,但在2004年被删去。从住房对人性尊严的重要、其所具有的人格财产和生存财产的特性来看,宪法上对住房权予以特别保护是非常有必

3、要的。在未来的宪法修改中,可以考虑借鉴物权法等的规定,在现行宪法第13条之后增加对住房特别保护的规定,如征收住宅,必须首先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并禁止强迫驱逐等,这不但可望满足解决现实住房问题的需要,也是对新中国宪法特别保障住房传统的继承和发扬论文代写。关键词:民国时期住房权宪法保护一、引言  民国时期住房权入宪的回顾与反思【关键词】民国时期住房权宪法保护【摘要】:民国时期,为了缓解住房危机、稳定社会秩序,国民党政府在颁布民法等相关法律以后,开始在宪法层面考虑针对弱势群体的住房权保障问题。最早体现这一精神的是训政约法,其中有明确的房租管制条款,并在随后颁布了土地法、房屋租赁条例

4、等配套措施,不过囿于战争环境未能得到切实贯彻;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的五五宪草和20世纪40年代中期的国大制宪阶段,都曾有住房保障入宪的提议,但在1947年元旦正式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中却未能落实为具体条文,有学者提出该宪法包涵住者有其屋条款,但这一主张未能成为通说,该宪法中的生存权条款也未对住房权保障产生直接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民国宪法史上,住房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这既有现实社会动荡不安、领导层对住房问题的认识尚不全面等原因,也因为在1947年民国宪法中已明确规定人民之生存权、工作权与财产权,应予保障。这一条款应可解释为包含基本居住条件的保障,因此专列住房权是否还有必要,自不无

5、怀疑。另外,住房权的实现需要大量资金与人力,非一蹴而就,因此住房权入宪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探讨、应该慎之又慎的问题。1949年以后,多部中国宪法均从财产权的角度对住房予以特别保护,但在2004年被删去。从住房对人性尊严的重要、其所具有的人格财产和生存财产的特性来看,宪法上对住房权予以特别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未来的宪法修改中,可以考虑借鉴物权法等的规定,在现行宪法第13条之后增加对住房特别保护的规定,如征收住宅,必须首先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并禁止强迫驱逐等,这不但可望满足解决现实住房问题的需要,也是对新中国宪法特别保障住房传统的继承和发扬论文代写。关键词:民国时期住房权宪法保护一

6、、引言作为一个家庭日常生活的固定场所,住房和人的生存与尊严密切相关。在现代财产法理论上,住房不仅是不动产,还是生存财产和人格财产,应该和必须享受远高于对一般不动产的保护。[1]在国际人权法上,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第1款、《1961年工人住房建议书(第115号建议书)》、1991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第4号意见书均就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权做了明确而具体的阐释,其基本要求为国家应该承担保障弱势群体住房的公共责任。在宪法史上,1919年颁布的德国魏玛宪法第155条第一次确认国家对公民住房的责任:土地之分配及利用,应由联邦及州加以监督,以防止其滥用,且使所有德国人均获健康

7、之住居,所有德国家庭,尤其子女众多之家庭,均得应其需要,获得住居及家庭所需要之家产,将来制定之家产法应特别顾及出征军人。[2]为实践这一宪法条款,德国1920年5月10日颁布了《帝国国宅法》。[3]据学者统计,当今世界,大约有50多个国家在宪法中规定了住房权。其中最典型的为南非宪法第26条:任何人都有权获得足够的住房。国家必须在其可利用资源的范围内采取合理的立法和其它措施逐渐达到这项权利的实现。任何人都不得被从其住宅中驱逐,在没有获得法院在考虑所有有关的情况后发布的命令之前,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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