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767735
大小:153.50 KB
页数:41页
时间:2018-07-08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其中“独立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是指同时具备如下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这里所说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制
2、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业、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服务业,以及经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工业企业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所得,自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所说的“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另外,企业按照章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因其他原因宣布终止,其清算结束后的清算所得,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按照规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
3、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1、法定基本税率为33%。2、两档照顾性税率: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可减按27%税率征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一律按33%税率征税。注意:金融保险企业(除农村信用社外)不执行两档照顾性税率。3、如企业当年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则按弥补亏损后的的应纳税所得额确认所得税适用税率。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4、。其中所称的“纳税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月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三、收入总额的确定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1.生产、经营收入。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
5、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其各类财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3.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而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6.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7.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6、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附加费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放,接受的捐赠收入等。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工业企业的收入通过各种有关的账户,如“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等,进行具体的反映。在具体进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应根据有关账户分析确定其收入总额。企业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
7、确定收入的实现;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的,也应作为收入处理。按照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按照《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指财政部发行的国库券、公债,不包括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
8、所得额。按照国税发[2003]45号文件规定,企业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