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立法:制度构建论文

侵权责任法立法:制度构建论文

ID:10752147

大小:55.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8

侵权责任法立法:制度构建论文_第1页
侵权责任法立法:制度构建论文_第2页
侵权责任法立法:制度构建论文_第3页
侵权责任法立法:制度构建论文_第4页
侵权责任法立法:制度构建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侵权责任法立法:制度构建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侵权责任法立法:制度构建论文..从建设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面来考虑,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制度构建,需要深入认识侵权责任法作为基本民事法律的属性,正确把握侵权责任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分工与配合关系。侵权责任法的制度构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事项:一方面是这一法律自身的内部结构;另一方面是这一法律与其他相关法律相互关系处理。只有解决好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才可能制定出来一部较为理性科学的侵权责任法。(一)侵权责任法的内部结构1.“全面的一般条款+全面列举”的总则、分则立法模式就侵权责任法的内部结构而言,“全

2、面的一般条款+全面列举”的模式构建我国侵权责任法体系,乃最佳选择。笔者提出我国侵权责任法应当建立一个概括所有侵权责任要件的全面一般条款之观点,得到越来越多的响应和呼声。1较高法典化程度的侵权责任法规范体系应当是侵权责任法起草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借助“全面的一般条款+全面列举”的立法模式。列举应当是比较全面的,但又应当在法律规范的弹性与确定性之间保持平衡,在发挥一般条款的抽象性规范功能与列举的具体性规范功能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给司法解释和法官判案留下适当的能动空间。二次审议稿基本上继

3、承了《民法通则》关于侵权责任的内部结构,采用了“全面的一般条款+列举”的立法模式,文本在逻辑上可以分为总则(第一章至第三章)和分则(第五章至第十二章),唯需要进一步斟酌的是:(1)第二条宣示性的规定与第七条、第八条一般条款的规则在保护范围等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如何解决。我的建议是删除第二条;(2)第四章关于“特殊侵权责任主体”的规定,到底属于“总则”的内容还是属于分则的内容,有不同的见解。我的建议是,将这一章改造成对过错侵权领域某些特殊问题的列举性规定(主要是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的问题),列入

4、“分则”;(3)第七章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属于对过错侵权领域特别事项的规定,诚然有出于“应急之用”之考虑。我认为,既然规定医疗损害责任,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对专家责任的一般性规则做出规定,适用于执业会计师、律师等的侵权责任。2.一般侵权责任法与特别侵权责任法的关系侵权责任法的内部结构这一事项,还涉及到“一般侵权责任法”与“特别侵权责任法”的关系处理问题。正在起草的侵权责任法为“一般侵权责任法”,存在于单行民事法律文件中的侵权责任法规范为“特别侵权责任法”规范。一般侵权责任法与特别侵权责任法的划分与所

5、适用的归责原则无关,而是取决于相关的侵权责任法规范存在于何种规范性文件中:存在于作为民法典之组成部分的侵权责任法中的侵权责任法规范,属于一般侵权责任法规范;存在于单行民事法律文件中的侵权责任法规范属于特别侵权责任法规范。在此次侵权责任法之法典化过程中如下指导思想应当得到强调:(1)通过对过去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参考国(境)外的相关经验,较大限度地提高法典化程度,即尽可能将侵权责任法规范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而不是将许多问题都留给单行法解决。单行法中的侵权责任法规范也尽可能吸收到侵权责任法中来

6、。(2)未来特别侵权责任法规范的制定,应当符合我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程序和侵权责任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一般侵权责任法规范相对完备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国家不仅应将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统一纳入侵权责任法,而且在以后制定特别法律或单行法律时应当注意:(1)涉及侵权责任的规定,必须遵循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确立的基本原则;(2)在民法典侵权责任法规范足以调整相关侵权行为时,原则上不宜再在特别法中加以规定。2(二)侵权责任法的外部结构1.侵权责任法与宪法关于宪法与民法(私法)的关系理论上有不同的认

7、识。3我倾向于认为:首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或者“母法”,其他法律的制定必须依据宪法,而且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或者抵触;其次,民事权利大多源于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但是民事权利更加细化并以保护特定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为己任;再次,宪法对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护与民法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侧重点和所界定的义务主体不一样。前者的义务主体是国家机关和公共机构等,后者的义务主体则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最后,宪法对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护方法与民法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也不一样。侵权责任法是民法保护民事权利(主要是

8、绝对权和相关的利益)的主要制度。在侵权责任法立法过程中,有一种权益泛化的倾向,部分学者试图通过侵权责任法将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休息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统统纳入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这样的观点并不正确。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权益主要是私法上的权益,私法上的权益与公法上的权益有区分之必要。学界称之为“宪法司法化”的“齐玉苓”案件,对有关批复的理解言过其实。4在我国,宪法不能被司法判决直接援引成为判案依据,这是由宪法解释、法院的功能等主要因素决定的。5应当将可以适用侵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