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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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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入世”后诉讼法学的机遇和挑战论文..中国“入世”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可以预料,随着中国“入世”,相关的诉讼问题会越来越多。中国诉讼制度能否发挥作用,往往受到诉讼态度和思想、诉讼观念和意识、诉讼行为和评价以及诉讼信息等因素的影响。世贸组织涵盖了世界上134个国家和地区,其庞杂博深、灵活务实的诉讼制度,包涵了来自不同法域的诉讼理念、诉讼规范和诉讼价值、诉讼观念和诉讼意识以及诉讼的思维方式。这些既是诉讼文化的推动力,也是中国现代诉讼法制的推动力..,因而中国“入世”后诸多诉讼问题需要研究
2、。一中国“入世”对诉讼法学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大于挑战,优势胜于劣势。我们要以“入世”为契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机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中国“入世”后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加快诉讼制度改革的步伐,改善诉讼环境,提高诉讼活动的权威性,使诉讼在社会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入世”将从各个方面对中国诉讼制度提出要求:一是加快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到政府决策,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生产、流通、交换,以及联手惩治犯罪活动,小到民事、经济、婚姻家庭纠纷,都离不开诉讼活动
3、来调整和处理。所以,诉讼活动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二是中国的诉讼制度将更加完善。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涉外案件将日益增多,诉讼领域将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方向。外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如果其利益受到损害,不会坐视不理,而必然要提起诉讼加以解决,从而使行业保护、部门垄断、行政干预、司法腐败等不正常的现象日益减少,诉讼公正、公平、透明将大大加强;三是进一步改善诉讼环境。外国公司尤其西方国家的公司进入中国后,必然会把它们在外国享受到的诉讼环境投射到中国来,从而对中国的诉讼环境提出类似的要求。而目前
4、,中国尽管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但毕竟是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们必须改善诉讼环境,以适应外国当事人进行诉讼的要求。所以,改善诉讼环境,实际上就是改善投资环境。诉讼环境是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环境的好坏,是能否吸引外资的重要因素。2.中国“入世”后将进一步促进诉讼制度现代化和国际化。中国“入世”就意味着中国要更严格地按照世贸诉讼程序和国际惯例办事。这既有利于促进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实现诉讼制度现代化,也有利于和国际诉讼制度接轨,实现诉讼制度国际化,增强外国与中国合作交流的信心和安全感。随着中国
5、“入世”,涉外案件的数量和范围都会增加,诉讼的空间日益扩大。诉讼制度要适应“入世”后的需要,既要维护国家主权,又要反映全球政治、经济利益,而不是少数国家的利益,妥善处理国内与国际诉讼法律关系问题,有利于促进国家之间友好关系的发展,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根据世贸组织对各成员国的诉讼要求,一切诉讼裁决只有在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和证据之后,才能判断是非曲直作出有理由的裁决,并在法定的时间内告知当事人。当事人除对无罪判决以外,都有机会按照案件的管辖规定,要求司法部门重新审议作出裁决。从诉讼立案、受理到审理、裁决都
6、要与世贸诉讼要求、国际惯例相一致,诉讼的公正性和经济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类型,既要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诉讼经验的法官,也要聘请一批具有相关知识的人员作为陪审员,由专业性的机构来处理专业性的案件。我们要参照世贸提出的诉讼要求,改革国内诉讼制度,促进诉讼制度现代化和国际化,提高诉讼制度的整体水平,有效地解决各种实际问题。3.中国“入世”后将进一步吸收和借鉴世贸成员国的诉讼制度和经验。当今世界诉讼制度逐步趋同,两大法系的诉讼制度互相吸收与借鉴。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都是在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诉讼制
7、度之后来发展本国的诉讼制度。由于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任何一个国家的诉讼制度和经验,都难以解决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中所产生的诉讼问题,越来越需要吸收、借鉴和移植他国的诉讼制度。当今各国诉讼制度大同小异的发展趋势,实际上为国际间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使互相交往更加方便,减少了交往中的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性。随着国际组织的增多,国际交往日趋频繁,国际诉讼手段日趋重要。从诉讼效力来看,国际诉讼优于国内诉讼并为国际条约所规定,亦为大多数国家所公认。国际诉讼的内容不断扩展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解决争端等方面,诉讼
8、手段为解决争端提供了方便条件。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充分运用诉讼方式与国际社会进行交流合作,学习和掌握国际诉讼制度和经验,积极地吸收与借鉴国际社会通用的诉讼规则和国际惯例,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诉讼制度服务,使我国的诉讼制度符合诉讼制度国际化的发挥趋势,使我国的诉讼立法、诉讼机构与诉讼程序更加科学合理。邓小平同志在1988年6月3日会见《九十年代的中国与世界》国际会议全体与会者时曾说过:“我们有三十多年的经验教训,有成功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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