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事件中的“道德裁判”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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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事件中的“道德裁判”问题分析  【摘要】在热点网络事件中,“道德裁判”现象不断出现。它对网络空间和现实生活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本文从“道德裁判”现象入手,分析该现象的原因、影响,并提出相关应对措施。  【关键词】公共舆论;网络空间;网络事件;道德裁判  作为信息化时代公众的生活方式之一,网络空间对人们生活的渗透已体现在各个方面。由于传播的及时性、广泛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高效性,沟通平台的可交流性、低成本性,网络已成为很多信息发布者的首选媒介。特别是对于一些较容易引起反响的特殊事件,如邓玉娇事件、挟尸要价事件、河北大学官二代醉驾撞人事件等,都是最先在网络

2、发布信息,通过网友的点击和跟帖评论,在短时间内迅速使事件影响放大,并能引起公众与相关部门的广泛关注。在这些事件中,网友通过发表个人看法,对事件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或褒或贬的评价,“道德裁判”现象屡见不鲜,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本文将对网络空间这一公共领域中出现“道德裁判”现象的原因、影响及其应对措施进行分析研究。  网络舆论:信息化时代的公共领域的新核心  网络“道德裁判”现象的发生土壤即网络空间。目前,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共性和开放性的特征,可被视为公共领域的新形式。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进行调节的一个领域[1]。哈贝马斯认为,“

3、公共性本身表现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即公共领域”[2],这种公共领域“首先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它原则上向所有人开放。在这个领域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他们在理论辩论的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对国家活动进行民主的控制”[3]。事实上,公众通过这种参与国家活动的方式客观上扩大了民主的影响,实现了参与方式的多元化。在实施影响的同时,公共领域保持着自身高度的克制性,它不会侵犯私人领域中的私人自由,也不会和国家公共权力形成无法调和的冲突[4]。  公共领域的核心是公共舆论。公共舆论是公共领域存在性的体现,并承担公共领域的绝大多数功能。在公共舆论产生初

4、期,它有两大特点:一是形成小范围内的私人聚居地,以讨论或发表对社会事务的看法;二是超越地域限制,迅速传播信息。这种公共舆论涉及政治、经济及社会事务等多个方面。  信息化时代,网络的出现与发展为现代公共领域的重构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5]。它提供了哈贝马斯所说的“无扭曲的意见表达、沟通及对话”的“理想说话语境”。对于网络热点事件,网友们在短时间内发表个人意见、跟帖、回复他人观点,就形成了网络舆论。网络舆论中一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就是“道德裁判”。“道德裁判”结论认可度高,乘数效应明显,可能在事件发生的现实环境中造成极大影响。所以,有必要对“道德裁判”产生的原因进行

5、分析。  网络事件中“道德裁判”现象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  “道德裁判”的特点:  近年来,各种网络事件层出不穷,而对于这些事件,网民们总希望通过发表个人意见,进行“道德裁判”。“道德裁判”现象的特点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评判的标准单一。在裁判中,道德是唯一标准,对于当事人的道德要求高于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要求,且事件当事人拥有的正当的基本权利被剥夺。例如,汶川地震“范跑跑”事件,本是一场责任、自由与道德的激辩,但绝大部分网友只依据道德标准进行裁判,一边倒地认为“范跑跑”的行为是坚决不能容忍的。在这种道德要求下,范美忠个人的生存权被无情地剥夺,这种裁判的结果,无

6、疑是以一种看似正义的旗帜扼杀了正义的存在。  评判的观点片面。事件发生后,详细信息的获取有待进一步的调查举证,但“道德裁判”往往在事件披露后立即做出。这种判断缺乏对客观事实的理性分析,难免失之偏颇。这种单纯出于道德要求的裁判行为忽略客观现实的存在,无论其结论与事实是否相符,都是建立在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之上的道德臆断和恶意揣摩。  “道德裁判”影响力大。在各种网络事件中,如果当事一方属于权力和财富的拥有者,事件更易被关注,批判的程度更深。这种现象反映出在现实中处于权力弱势的普通民众希望在网络空间实现权力反转的心理。例如,河北大学官二代醉驾撞人事件中,由于肇事

7、者的父亲是公职人员,且在事件中醉驾逃逸未果时亮出“我爸是李刚”,引起了网友的极大愤怒,几天之内,用“我爸是李刚”造句36万条,网络跟帖远远超过了对同时期发生的其他事件的关注,形成了强大的网络舆论。  “道德裁判”产生的原因分析:  与网上“道德裁判”的高标准、严要求、参与者众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现实中的缄默与沉寂,许多“道德裁判”现象只存在于网络。究其原因,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个人认同目标的实现。网络空间中的发表意见、跟帖留言本质上属于交往活动。根据哈贝马斯交往理论,人们的交往行动可以分为四种:第一,目的性行动,这种行动是目标导向的,行动者在权衡后选择

8、最理想的达到目标的手段;第二,规范调节行动,这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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