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希伯来法民法思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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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希伯来法民法思想(1)  [摘要]希伯来法作为古代东方法中较有影响的一支法律体系,颇为现代人所忽视。由于社会历史原因和教义要求,希伯来法中对民事活动相近条款的规定则更为清晰,其民事权利义务更为公正,民法精神也更为凸显。在所有权、担保物权、债等一系列规定中,都体现了民事活动中诚实、公平、平等的基本思想。希伯来法对民法的基本精神及某些法律部门、法律制度的形成有重大推动作用。  [关键词]圣经;希伯来法;民法思想  Abstract:Asoneoftheinfluentiallegalsystemsinth

2、eancientorientallaodernpeople.Asaresultofthesocialandhistoricalreasons,andthereligiousdoctrinerequest,clearerprovisionsofcivilconducthavebeenconstitutedinHebreorenoticeable.Intheprovisionsofproprietorshipandsecurityinterest,debt,honesty,fairnessandtheequa

3、lityinthecivilconducthavebeenmanifested.ThusHebreelegalorganizationsandlegalsystem.    Keywords:Bible,Hebrewlaw;civillawthought    希伯来法是古代东方法中颇有影响的一支法律体系。虽然其内容和立法技术并不发达完善,然而幸运的是,希伯来法律文化被基督教继承吸取,成为《圣经》中的一部分。《圣经》作为基督教的圣典,分为《旧约》和《新约》。其中《旧约》更多地涉及古希伯来或称古代以色列民

4、族的宗教、历史、文化、政治和法律。《新约》时代已经属于古罗马时期,它所反映的思想都带有了古罗马时期的特点。虽然其内容是神学的,是教会立法最有权威的依据,但它包含了神学之外丰富的伦理思想、政治思想、文学和法律思想。就古代法律而言,如果说罗马法是以其精深的法理和发达的私法制度影响了人类从古至今的历史,那么,希伯来法则是以其朴实无华的法律文化及其宗教道德规范,在意识形态领域同样影响了人类从古至今的历史,并且是从东方影响到了西方。本文试从希伯来法中剥离出以色列人古老法律制度,抽象出其中的民事法律思想。    一、

5、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纵观《圣经》各章节,它都劝导人要公平、正义、信用、诚实、良善,反对压迫、剥削、欺诈,而这些恰是民法的基本思想。从《圣经》关于民事活动的规定中,可以看到民事法律原则的踪迹。  希伯来法强调人们在买卖中必须进行公平交易。公平交易是主的要求,也是主制定的原则。对称量不公这种非公正的欺诈行为,神告诫他的子民使用标准度量衡和称量公平是商品交换、买卖的基本原则:“你们要诚实无欺,不要在天秤,量器上弄花样。”“不同的砝码,不同的升斗,都是主所厌恶的。”“主憎恨一切诡诈的交易”,“你们这

6、些压榨穷人金钱,践踏贫民的商人,听着:你们盼望安息日快完,节期快过,就可以出来行骗——你们使用两套砝码,大小不同的升斗……你们把坏的麦子卖给人……我必使你们的喜庆变成丧礼,乐曲变成哀歌。……那日子的结局是痛苦的。”[1]839可以说,对买卖中的不诚实行为,《圣经》几乎给予最严厉的惩罚。  希伯来法谴责欺诈,要求买卖公平和关于度量衡的规定,对后世有重大的影响。它不仅直接演化为近现代民法中的公平诚实原则,而且推动了“度量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法律部门的建立[2]。  犹太民族把在上帝面前人人平

7、等奉为基本训喻之一。在上帝与人、人与人的关系中,“上帝为父,众人皆兄弟”,《摩西律法》奠定了这一理念的根基:“首先,生命从神而来,所以人人平等;其次,人都有罪的,因此不能赋予一个人太大的权力,权力是神所给的,所以要赏善罚恶。”上帝是唯一的立法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君主的政治权力也来自上帝,是民众经过先知的中介从上帝那里求得的。君主与平民百姓同属上帝的选民,被赋予与其他任何人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换言之,在上帝面前君王和平民是平等的,在法律上享有均等的权利。  强调民事活动中的信用原则。《旧约》、《新约》本来

8、就是神、神子与人之间订立的契约。此外,契约的双方当事人往往以宣誓的方式来表白订约的诚实、担保履行的信用,因而,契约必须严格履行和遵守便成为《圣经》的重要原则。《圣经》告诫订约人不可背誓,无论如何要实践向神立的诺言。它警告说:“背信的人自食其果”;在《加拉太书》第三章,更明确地写道:“以人与人之间的契约来说吧,契约一经签署确立,就不能废弃或更改了”,从而将信用的原则贯彻到了民事活动之中。如果说近代民法中的“契约自由”原则是受惠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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