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加进wto对我国政府审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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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加进WTO对我国政府审计的影响摘 要:加进WTO,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融进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潮流。面对进世后新的经济环境,我国政府审计工作将会受到什么?面对这种变化如何应对?文章就上述两方面作浅略和探讨。  一、当前我国政府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题目  1.政府审计作用发挥不够,审计尚无法起到制约权力的作用。著名的学家C.A.利兹在其《政治》中指出,立法部分对行政部分的控制方式有委员会的调查权、质问时间、财政控制、民政专员控制,其中“财政控制”主要是指国家审计。由此可见,政府审计是保障***政治的核心———分权与制衡机制实现的不可或缺的方式之一,是从经

2、济监视角度出发对行政部分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的一种制衡。我国政府审计的职权由《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具体包括行政处理权和经济制裁权。但是,这些职权不足于对权力加以制约,特别是政府审计机关通过审查、评价政府部分和国有事业单位的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后,所作出的确定解除被审计单位的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审计处理决定,有时难于得到切实执行。审计难,审计处理更难,使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受到损害。  2.审计机关主体性质不够明确,审计制度急需改进。当前,我国《审计法》与《行政处罚法》、《法》之间存在着不衔接、不配套的题目,大多数财经、法规、规章没有明确审计机关是执法主

3、体之一,因而使得审计机关在履行监视及处理处罚权时处于窘境;对审计监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定位也不明晰,固然现行法律将审计监视纳进行政监视的范围,但在行使审计监视权时却碰到来自各级政府的很多阻力。  3.审计权利受到制约,缺乏独立性。我国自1983年恢复审计制度以来,国家审计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国家《宪法》和《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受国务院、地方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的规定,决定了我国国家审计终究摆脱不了其“一级政府的内部审计”之嫌:以行政首长交办的事项为首要审计任务;夸大行政处理处罚手段;审计目标突出正当性。这种政府自

4、我监视的治理模式经实践证实,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审计的独立性,弱化了审计的监视权力,形成了政府受托经济责任与社会公众需要之间的磨擦。  4.法律和政策透明度不高,执法依占有待完善。现行的《审计法》及实在施细则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对审计主体及其行为的规范过于具体,导致审计法律规范与审计行政法规的重复。在规范审计主体与审计客体的关系方面,没有能够充分体现国家审计对审计客体及其行为进行处理处罚时应与其他法规的协调性和衔接性,不利于《审计法》的有效实施。  5.审计任务重与气力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以中心审计为例,按照现行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国有资产监管关

5、系,属于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审计的单位大约有3万多个,还不到全国80万个国有单位的4%,但这些单位的资金量约占全国的70%左右。因此,必须加强对这些重点领域、重点部分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视。但由于中心审计气力不足,每年实际审计的单位不到3000个,审计覆盖面只有10%左右,有不少中心单位自审计署成立以来还从未接受过审计。  二、面对进世,我国政府审计工作的对策  面对进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国政府审计惟一的选择就是利用进世带给我们的较好的法制环境,尽快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题目。  1.继续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审计监视模式,进步审计独立性。自我国恢复审计

6、工作以来,学术界和实务界对适合我国国情的审计模式的探讨从未停止过。目前大致形成三种观点:一是主张将审计机关回“人大”直接治理,即立法模式;二是主张将审计机关回“人大”直接监视,即司法模式;三是主张将省以下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实行垂直治理,即行政模式。笔者以为,实行“一府三院”制度,走司法型审计模式之路是我国政府审计的必然选择。具体做法是,中心审计机关回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各级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垂直领导。审计长由国家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审计院,隶属全国人大常委会,与法院、***并行

7、构成“一府三院”。政府审计工作重点放在公共财政和国家立法机关批准的支出项目上,专司对国家财政资金的审计监视。这样,审计机关与政府行政机构完全分离,而直接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审计机关作为独立的经济监视部分,对各级政府及其所管辖部分和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视,既有审计权,又有审计处理处罚权,既确保了审计的权威性,又增强了审计的独立性,扭转了当前政府审计“大内审”的尴尬局面,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体和政体。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当前我国审计机关进行“权力制约”时自身权力不足或权力不能完全到位的状况,使审计权力落到实处。  2.建立和完善审计法规体系。我国现

8、行的政府审计法规体系包括《审计法》及相关(如与审计法配套的行政处罚法、刑法等)、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等。这些规范体系存在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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