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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推行警察岗位资格制度的关键问题与可能路径摘要:警察队伍专业化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监狱理论学者和实务部门人士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外监狱工作人员分类及其岗位资格制度的初步考察,分析了我国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关键问题,探讨了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可能路径。本文研究认为,推行监狱警察岗位资格制度有助于加强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其关键问题是组织重构和管理流程再造、岗位体系构建和岗位标准设计以及营造开放流动的警力资源配置环境,而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可能路径是通过试点改革,以典型带动,循序渐进予以推动,逐步形成岗位资格制度的有效运行机制和保障模式。关键词:监狱;警察岗位资格制度;警察队伍专业化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完善,对监狱警察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狱工作水平的提高,关键在于监狱是否能顺应时代发展,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创新,逐步建立与现代国际行刑趋势和监狱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警察队伍。近几年来,国内监狱理论界对监狱工作的专业分类、警察职业准入、职业训练、职业考核等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有效成果,但这些成果并没有转化为实践工作的重要突破,使得我国的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进程依然缓慢。针对这种状况,国内监狱学者努力思索我国警察队伍专业化的关键问题。通过对国外经验的调查和国内教训的思考,笔者认为我国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切入点在于推行警察岗位资格制度。一、监狱推行警察岗位资格制度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一)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是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内在要求 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的内涵是指监狱岗位工作需要较高专门化的知识和技能。监狱警察和法官、检察官一样,是一支专门的执法力量,有着执法的知识型、技术性和职业的专门化。警察队伍专业化就是要提高监狱警察适应不同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使他们成为适应各自岗位工作的业务精通、训练有素的行家里手。因此,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针对现有岗位和职能进行科学合理的专业化分工,明确监狱各岗位的具体职责,进而建立起适应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专业人才梯队。从警力资源配置角度来看,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带来了监狱不同岗位的专业化分工,能够使民警的专业特长得到有效发挥,使他们学以致用、用之所学、学用一致,发挥最大效能,促进监狱警力资源优化配置。因此,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有助于建立与职业岗位相应的培养、激励、管理机制,激发警察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进而加强警察执法能力建设,带动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二)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是监狱警察工作实绩管理的一项基础工程根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绩效管理的根本目标是改进绩效。在当前浙江省监狱开展的警察工作实绩考评工作中,制定监狱各岗位的实绩标准是基础工作。警察工作实绩标准是针对特定岗位工作而言的,反映岗位本身对民警的要求,该标准与岗位工作对应的人无关。推行岗位资格制度可以让使实绩考评指标具有很强的岗位针对性,使岗位的重要工作得到充分体现。同时,警察可以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要求的差距对比,通过绩效改进来增加民警的岗位胜任度。因此,通过建立监狱岗位资格制度,确立监狱岗位的职业标准和资格条件,推行以职业岗位的绩效标准为导向的警察工作实绩考评模式,可以让民警的职务行为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有利于把民警的职位行为聚焦到监狱中心工作上来。(三)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有利于监狱警察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任何一个职业岗位,都要求从事这一职业的个人具备特定的条件,如教育程度、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体质状况、个人气质及思想品质等等。警察选择职业岗位上的自由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所拥有的职业能力和职业品质。从个人的角度来讲,职业生涯管理就是一个人对自己所要从事的职业以及在职业发展上要达到的高度等作出规划和设计,并为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而积累知识、开发技能的过程。它一般通过选择职业,选择工作岗位,在工作中技能得到提高、职位得到晋升、才干得到发挥等来实现。如果监狱没有建立岗位资格制度,监狱警察就不能从工作和事业发展中获得满足的愿望和要求。因此,监狱要对警察的职业生涯进行管理,帮助警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建立各种适合个人发展的职业通道,使职业选择和职业发展符合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进而产生对工作的热爱,以促使民警职业生涯的成功。通过对监狱警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监狱警察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发展机会,使监狱警察在职业生涯中获得发展和成功,是监狱警察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二、国外监狱工作人员分类及岗位资格制度 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中的岗位资格问题,指的是确定开展监狱工作具体应当具备的专业资格问题。在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监狱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很高。由于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工作发展历史较长,社会工作专业化12全文查看程度较高,所以,与监狱工作专业服务相关的机构和岗位比较多。在我国大陆地区,由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历史较短,专业化水平不高,社会工作没有从政府、社会团体的行政性工作中完全分离出来,所以目前我国监狱工作人员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监狱工作专业化程度也相当低,对监狱警察岗位资格制度还处于探索之中。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专业服务开展较早、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社会工作认证制度或执照制度。英国监狱的管理人员分为狱官、行政管理、生产劳动、专业人员(如心理咨询师、牧师等)四大类。以从事对罪犯直接管理的狱官为例,英国狱官着统一的制服,制服的肩章上代表着狱官的级别,分为初级狱官、狱官、高级狱官和主管狱官四等,属于国家公务员。英国狱官一律自基层做起,升迁以品德及工作表现为依据,成立“职业发展中心”,作为权威部门对狱官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测试。英国的狱官每升一级必须接受任职训练,并采用评估量表,对受训狱官的沟通技巧、人际关系、问题处理、决策、说服与果断、对付压力等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同样在欧洲,西班牙监狱管理局将监狱工作人员中的公务员分为a类、b类和c类,每类人员占监狱总数的比例都有规定。西班牙监狱公务员的待遇水平与其他公务员是一样的,但在人员的任用、培养、提拔方面可由监狱局自行运作,这为监狱局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西班牙监狱中的各类公务员职位都实行内外部公开招考,监狱对每类人员的招考要求、培训要求、岗位职责和晋升职位都作出了制度化的规定。与英国狱官相似,韩国监狱的矫导官则设置了更多层级的管理体系,矫导官评有职称和级别:矫导理事官(1级);矫导副理事官(2级);矫正监(3级);矫正官(4级);矫监(5级);矫尉(6级);矫查(7级);矫导(8级),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监狱矫正人员网络。在美国,监狱也普遍推行警察岗位资格制度,以洛杉矶监狱局为例,该局监狱工作人员有分工合作的职业岗位体系。从新警被洛衫矶监狱局招录后,就从最基层的岗位干起,每升一级都要经过资格考试和专门的培训。洛杉矶监狱局为每位警察提供了从警长助理、警官、中尉、指挥官,到监狱长这一条清晰的职业发展途径。每个等级的岗位都有明确的任职要求、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每位警员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逐级通过资格考核,直至晋升监狱长。监狱长是一种职业岗位,不能被局长随意撤换,但可以被局长提拔至分管监狱局某一方面事务的主管(chief),可见其职业化程度是非常高的。三、我国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关键问题(一)监狱组织重构和管理流程再造是基础 完善监狱组织结构、消除部门职能重叠以及科学配置警力资源是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监狱组织部门存在职能重叠交叉、岗位设置虚化的问题,给监狱工作的运行带来了潜在的困难。现有监狱管理流程有些没有从监狱整体角度设计,有的流程是多余的;有的不科学,运行效率不高。根据专业化分工理论,监狱应结合监狱职能定位,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组织原则,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在每个部门只负责其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情况下,又能使各部门工作实现很好的衔接和协调。推行岗位资格制度,必须以科学设置岗位为前提,而岗位资格设计要符合流程设计要求。监狱要形成以监管改造工作流程为核心的管理思想,将警察的岗位职责、部门职责、绩效考评有机地联系起来,系统整合监狱管理流程的运作。(二)岗位体系构建和岗位标准设计是关键构建岗位资格体系,建立科学的警察分类任职管理制度是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核心问题。首先,监狱研究制定符合监狱民警职业特点、有利于稳定基层一线的长效激励机制和专业化的发展机制的监狱民警职位序列,对不同类别的民警实行不同的任职管理,按照不同的职级发展。民警队伍的专业化发展,也要求管理部门对不同岗位警察规定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工作规范,按照不同的任职资格条件,配置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对不同岗位民警规定不同的任职资格,按照不同的职务等级发展,分别承担不同的工作职责。因此,监狱需按照警察职务分类要求,研究制定不同类别民警的任职资格,编制岗位说明书,对照任职资格条件,通过相应知识的考试和岗位技能考核来确定民警的岗位胜任度,使监狱民警的岗位、职位与能力相适应。只有明确监狱警察岗位体系及岗位资格标准,才能为实施岗位资格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三)开放流动的警力资源配置环境是保障 推行岗位资格制度必须打造开放的警力资源流动环境及其管理机制。西方人力资本理论学者研究认为,人力资本在流动中能够保值增值,通过人力资本流动,警察个体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能够得到有效激发。因此,建立开放式的准入环境和自由的准出机制,可以实现监狱警察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这正是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根本目标所在。人力资本由通用性人力资本和专用性人力资本两部分构成。从监狱组织层面看,警察岗位资格的内涵可作两个层面的理解:一是与监狱警察对应的通用性基础知识和能力,二是与监狱岗位对应的专业性岗位技能。由此,监狱部门可在充分考虑具有相同的专业技能的前提下,允许警察在本类别职位范围内进行流动、晋升;对需要进行跨类别交流的,一般要求安排岗前培训,只有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与此同时,推行警察岗位资格制度,监狱必须要有专业化的警务管理制度及其工作机制。四、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可能路径(一)试点改革,个案驱动职业机制建设是保障警察队伍职业化的必然要求,能有效地推进监狱警察的职业化、专业化,为警察队伍素质的提高提供保障。从国家层面看,建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后,由司法部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提出建立监狱警察职业资格制度的建议,并由司法部组织专家对全国监狱工作人员的专业教育、监狱警察队伍的发展现状、建立监狱警察岗位资格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研究和探索,以建立全国监狱系统特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目标,着手开展系列研究工作。与此同时,选择作为警察队伍建设基础好、警力资源管理理念先进的省份进行试点改革。浙江省在被司法部列入试点改革省份后,省监狱管理局可专门抽调行业专业人士组成课题组,也可以借助课题形式委托社会专家学者对监狱岗位体系设置、考核管理及实施方案等有关问题进行调研。我省启动试点改革,监狱局可组织有关人员到国内公安系统和亚太地区和国家考察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及岗位资格制度的实施经验和做法;举办监狱警察职业化发展研讨会,就监狱警察专业化发展方向和制度设计进行探讨。省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会同人事厅一起组织专家和实务工对监狱部门岗位设置进行交流,对监狱警察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发展思路进行研讨,为监狱警察专业化建设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从监狱层面看,我省可选择一至两家条件较好的监狱进行试点。笔者所认为的条件较好是指领导班子理念成熟、警力资源管理基础扎实和监狱文化氛围良好。这样的组织环境有利于岗位资格制度的实施。确定试点改革监狱单位后,并非要求试点单位全部岗位同时实施资格制度,因为我国还没有建立监狱职位分类标准,为此有必要梳理试点监狱的职位体系,确定比较成熟的关键基层岗位进行试点,如带班警察(片警)、管教员、分监区长、监区长。目前我省有些监狱在警务人事工作中已经逐渐引入岗位资格制度的理念和做法。例如,我省第四监狱在2005年推行分监区领导任职执法资格考试,制定了《分监区领导任职执法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一般情况下,监狱在提出分监区领导、重要执法岗位人选的安排时,应当首先从取得任职执法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考虑。(二)分步实施,科学管理 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是对监狱传统警务管理模式的一次变革,难免发生组织文化的冲突,为此领导理念的转变以及警察个体意识和价值观的重塑是一项基础工作。监狱应当通过组织宣传、培训和讨论,让监狱各个部门的警察认识到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有利于提高监狱管理水平,有利于个人职业发展,从而为岗位资格制度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组织环境。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监狱工作的方方面面,如部门人员、职能的重组;相关管理规程的修订完善等等。为了顺利开展这项工作,监狱需要组建领导工作机构和项目实施办公室。从技术层面看,项目办公室首先可在确定监狱组织设置和职位分类的基础上制定岗位资格标准。制定岗位资格标准的主要依据是监狱工作目标和各部门岗位的工作职责。建议各监狱通过工作分析来制定各部门岗位说明书,以此明确监狱每个类别岗位的工作要项,进而编制岗位的任职资格标准。监狱有了各类别工作岗位的资格标准,就可以制定岗位任职资格制度,对各岗位实行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制度。监狱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岗位任职资格制度,是监狱能否有效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关键。因此,岗位任职资格制度需要监狱创新组织人事管理制度,为岗位资格制度的实施提供干部人事制度层面的保障。譬如,省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可以出台专门制度,规定要将干部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资格作为调配新职、晋升警衔、升迁职务、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于现有岗位任职警察,要根据监狱警察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分级培训。对不能通过培训考核,达不到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可以进行岗位调整,对调整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履行新职。推行岗位资格制度要求监狱组织部门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空缺专业岗位的选调和招聘工作,实行在监狱内部双向选择、组织决定调剂的新型人事调配管理方式,把某一方面具有特长的警察安排到最合适、最能使其发挥能力的岗位上,实现监狱系统内部人才合理流动。(三)制度保障,模式巩固 在实践中加强监狱工作岗位资格制度试点工作。为推进监狱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省监狱局可在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向各单位下发《关于加强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单位积极进行警察职业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省监狱局可以规划选择监狱某一重要岗位试点。譬如,由省监狱局建立监狱管教员职业资格制度,根据监狱管教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确定考核测评方式,要求担任分监区管教员的警察必须取得管教员任职资格证书;省监狱局也可在我省监狱系统内部建立管教工作水平等级考试制度,监狱管教系列各层次岗位对警察取得的管教工作水平等级都有相应任职要求。当然,如果由司法部通过部门法规来规范监狱岗位工作,要求监狱某些重要岗位的警察持证上岗,这将非常有利于监狱施行岗位资格制度。目前我国监狱警察的职业准入是存在问题的,仅仅通过公务员招考就进入警察队伍,显然无法满足监狱警察的职业素质和特殊能力要求。监狱警察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没有职业准备、缺乏必备的职业心理和职业技能、体能是无法胜任这项工作的,而这些是当前公务员招考制度无法解决的。针对上述问题,建议由省监狱局和省人事厅联合建立监狱工作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考试制度,从知识、能力、心理、体能等几个方面对有志从事监狱工作的社会人员进行考核,实行从业资格考核和公务员考试相结合的警察职业准入模式。由人事厅、监狱局联合颁发《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评价规定》、《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这些文件从适用监狱警察的职业分类、职业性质、职业水平级别、考试组织实施等方面,对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评价和不同类别岗位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考试和考务工作等方面进行规定。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是加强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种创新和公务员管理模式改革的一项大胆尝试。省监狱管理局要积极争取司法部和省级组织人事部门对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无论选择何种试点模式,我省在监狱警察职业化建设方面的探索必将为在全国推行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积累实践经验。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有一个实践探索过程,严格地讲,只有从人事制度上将监狱工作纳入专业技术人才范畴,方可预示我国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12全文查看摘要:警察队伍专业化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监狱理论学者和实务部门人士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外监狱工作人员分类及其岗位资格制度的初步考察,分析了我国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关键问题,探讨了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可能路径。本文研究认为,推行监狱警察岗位资格制度有助于加强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其关键问题是组织重构和管理流程再造、岗位体系构建和岗位标准设计以及营造开放流动的警力资源配置环境,而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可能路径是通过试点改革,以典型带动,循序渐进予以推动,逐步形成岗位资格制度的有效运行机制和保障模式。关键词:监狱;警察岗位资格制度;警察队伍专业化 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完善,对监狱警察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监狱工作水平的提高,关键在于监狱是否能顺应时代发展,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创新,逐步建立与现代国际行刑趋势和监狱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警察队伍。近几年来,国内监狱理论界对监狱工作的专业分类、警察职业准入、职业训练、职业考核等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有效成果,但这些成果并没有转化为实践工作的重要突破,使得我国的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进程依然缓慢。针对这种状况,国内监狱学者努力思索我国警察队伍专业化的关键问题。通过对国外经验的调查和国内教训的思考,笔者认为我国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切入点在于推行警察岗位资格制度。一、监狱推行警察岗位资格制度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一)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是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内在要求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的内涵是指监狱岗位工作需要较高专门化的知识和技能。监狱警察和法官、检察官一样,是一支专门的执法力量,有着执法的知识型、技术性和职业的专门化。警察队伍专业化就是要提高监狱警察适应不同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使他们成为适应各自岗位工作的业务精通、训练有素的行家里手。因此,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求针对现有岗位和职能进行科学合理的专业化分工,明确监狱各岗位的具体职责,进而建立起适应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专业人才梯队。从警力资源配置角度来看,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带来了监狱不同岗位的专业化分工,能够使民警的专业特长得到有效发挥,使他们学以致用、用之所学、学用一致,发挥最大效能,促进监狱警力资源优化配置。因此,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有助于建立与职业岗位相应的培养、激励、管理机制,激发警察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进而加强警察执法能力建设,带动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二)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是监狱警察工作实绩管理的一项基础工程根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绩效管理的根本目标是改进绩效。在当前浙江省监狱开展的警察工作实绩考评工作中,制定监狱各岗位的实绩标准是基础工作。警察工作实绩标准是针对特定岗位工作而言的,反映岗位本身对民警的要求,该标准与岗位工作对应的人无关。推行岗位资格制度可以让使实绩考评指标具有很强的岗位针对性,使岗位的重要工作得到充分体现。同时,警察可以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要求的差距对比,通过绩效改进来增加民警的岗位胜任度。因此,通过建立监狱岗位资格制度,确立监狱岗位的职业标准和资格条件,推行以职业岗位的绩效标准为导向的警察工作实绩考评模式,可以让民警的职务行为符合岗位职责要求,有利于把民警的职位行为聚焦到监狱中心工作上来。 (三)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有利于监狱警察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任何一个职业岗位,都要求从事这一职业的个人具备特定的条件,如教育程度、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体质状况、个人气质及思想品质等等。警察选择职业岗位上的自由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所拥有的职业能力和职业品质。从个人的角度来讲,职业生涯管理就是一个人对自己所要从事的职业以及在职业发展上要达到的高度等作出规划和设计,并为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而积累知识、开发技能的过程。它一般通过选择职业,选择工作岗位,在工作中技能得到提高、职位得到晋升、才干得到发挥等来实现。如果监狱没有建立岗位资格制度,监狱警察就不能从工作和事业发展中获得满足的愿望和要求。因此,监狱要对警察的职业生涯进行管理,帮助警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建立各种适合个人发展的职业通道,使职业选择和职业发展符合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进而产生对工作的热爱,以促使民警职业生涯的成功。通过对监狱警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监狱警察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发展机会,使监狱警察在职业生涯中获得发展和成功,是监狱警察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二、国外监狱工作人员分类及岗位资格制度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中的岗位资格问题,指的是确定开展监狱工作具体应当具备的专业资格问题。在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监狱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很高。由于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工作发展历史较长,社会工作专业化[]程度较高,所以,与监狱工作专业服务相关的机构和岗位比较多。在我国大陆地区,由于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历史较短,专业化水平不高,社会工作没有从政府、社会团体的行政性工作中完全分离出来,所以目前我国监狱工作人员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监狱工作专业化程度也相当低,对监狱警察岗位资格制度还处于探索之中。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专业服务开展较早、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社会工作认证制度或执照制度。英国监狱的管理人员分为狱官、行政管理、生产劳动、专业人员(如心理咨询师、牧师等)四大类。以从事对罪犯直接管理的狱官为例,英国狱官着统一的制服,制服的肩章上代表着狱官的级别,分为初级狱官、狱官、高级狱官和主管狱官四等,属于国家公务员。英国狱官一律自基层做起,升迁以品德及工作表现为依据,成立“职业发展中心” ,作为权威部门对狱官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测试。英国的狱官每升一级必须接受任职训练,并采用评估量表,对受训狱官的沟通技巧、人际关系、问题处理、决策、说服与果断、对付压力等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同样在欧洲,西班牙监狱管理局将监狱工作人员中的公务员分为类、b类和c类,每类人员占监狱总数的比例都有规定。西班牙监狱公务员的待遇水平与其他公务员是一样的,但在人员的任用、培养、提拔方面可由监狱局自行运作,这为监狱局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西班牙监狱中的各类公务员职位都实行内外部公开招考,监狱对每类人员的招考要求、培训要求、岗位职责和晋升职位都作出了制度化的规定。与英国狱官相似,韩国监狱的矫导官则设置了更多层级的管理体系,矫导官评有职称和级别:矫导理事官(1级);矫导副理事官(2级);矫正监(3级);矫正官(4级);矫监(5级);矫尉(6级);矫查(7级);矫导(8级),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监狱矫正人员网络。在美国,监狱也普遍推行警察岗位资格制度,以洛杉矶监狱局为例,该局监狱工作人员有分工合作的职业岗位体系。从新警被洛衫矶监狱局招录后,就从最基层的岗位干起,每升一级都要经过资格考试和专门的培训。洛杉矶监狱局为每位警察提供了从警长助理、警官、中尉、指挥官,到监狱长这一条清晰的职业发展途径。每个等级的岗位都有明确的任职要求、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每位警员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逐级通过资格考核,直至晋升监狱长。监狱长是一种职业岗位,不能被局长随意撤换,但可以被局长提拔至分管监狱局某一方面事务的主管(chif),可见其职业化程度是非常高的。三、我国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关键问题(一)监狱组织重构和管理流程再造是基础完善监狱组织结构、消除部门职能重叠以及科学配置警力资源是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监狱组织部门存在职能重叠交叉、岗位设置虚化的问题,给监狱工作的运行带来了潜在的困难。现有监狱管理流程有些没有从监狱整体角度设计,有的流程是多余的;有的不科学,运行效率不高。根据专业化分工理论,监狱应结合监狱职能定位,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组织原则,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在每个部门只负责其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情况下,又能使各部门工作实现很好的衔接和协调。推行岗位资格制度,必须以科学设置岗位为前提,而岗位资格设计要符合流程设计要求。监狱要形成以监管改造工作流程为核心的管理思想,将警察的岗位职责、部门职责、绩效考评有机地联系起来,系统整合监狱管理流程的运作。(二)岗位体系构建和岗位标准设计是关键 构建岗位资格体系,建立科学的警察分类任职管理制度是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核心问题。首先,监狱研究制定符合监狱民警职业特点、有利于稳定基层一线的长效激励机制和专业化的发展机制的监狱民警职位序列,对不同类别的民警实行不同的任职管理,按照不同的职级发展。民警队伍的专业化发展,也要求管理部门对不同岗位警察规定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工作规范,按照不同的任职资格条件,配置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对不同岗位民警规定不同的任职资格,按照不同的职务等级发展,分别承担不同的工作职责。因此,监狱需按照警察职务分类要求,研究制定不同类别民警的任职资格,编制岗位说明书,对照任职资格条件,通过相应知识的考试和岗位技能考核来确定民警的岗位胜任度,使监狱民警的岗位、职位与能力相适应。只有明确监狱警察岗位体系及岗位资格标准,才能为实施岗位资格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三)开放流动的警力资源配置环境是保障推行岗位资格制度必须打造开放的警力资源流动环境及其管理机制。西方人力资本理论学者研究认为,人力资本在流动中能够保值增值,通过人力资本流动,警察个体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能够得到有效激发。因此,建立开放式的准入环境和自由的准出机制,可以实现监狱警察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这正是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根本目标所在。人力资本由通用性人力资本和专用性人力资本两部分构成。从监狱组织层面看,警察岗位资格的内涵可作两个层面的理解:一是与监狱警察对应的通用性基础知识和能力,二是与监狱岗位对应的专业性岗位技能。由此,监狱部门可在充分考虑具有相同的专业技能的前提下,允许警察在本类别职位范围内进行流动、晋升;对需要进行跨类别交流的,一般要求安排岗前培训,只有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与此同时,推行警察岗位资格制度,监狱必须要有专业化的警务管理制度及其工作机制。四、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可能路径(一)试点改革,个案驱动职业机制建设是保障警察队伍职业化的必然要求,能有效地推进监狱警察的职业化、专业化,为警察队伍素质的提高提供保障。从国家层面看,建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后,由司法部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提出建立监狱警察职业资格制度的建议,并由司法部组织专家对全国监狱工作人员的专业教育、监狱警察队伍的发展现状、建立监狱警察岗位资格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研究和探索,以建立全国监狱系统特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目标,着手开展系列研究工作。与此同时,选择作为警察队伍建设基础好、警力资源管理理念先进的省份进行试点改革。 浙江省在被司法部列入试点改革省份后,省监狱管理局可专门抽调行业专业人士组成课题组,也可以借助课题形式委托社会专家学者对监狱岗位体系设置、考核管理及实施方案等有关问题进行调研。我省启动试点改革,监狱局可组织有关人员到国内公安系统和亚太地区和国家考察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及岗位资格制度的实施经验和做法;举办监狱警察职业化发展研讨会,就监狱警察专业化发展方向和制度设计进行探讨。省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会同人事厅一起组织专家和实务工对监狱部门岗位设置进行交流,对监狱警察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发展思路进行研讨,为监狱警察专业化建设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从监狱层面看,我省可选择一至两家条件较好的监狱进行试点。笔者所认为的条件较好是指领导班子理念成熟、警力资源管理基础扎实和监狱文化氛围良好。这样的组织环境有利于岗位资格制度的实施。确定试点改革监狱单位后,并非要求试点单位全部岗位同时实施资格制度,因为我国还没有建立监狱职位分类标准,为此有必要梳理试点监狱的职位体系,确定比较成熟的关键基层岗位进行试点,如带班警察(片警)、管教员、分监区长、监区长。目前我省有些监狱在警务人事工作中已经逐渐引入岗位资格制度的理念和做法。例如,我省第四监狱在2005年推行分监区领导任职执法资格考试,制定了《分监区领导任职执法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一般情况下,监狱在提出分监区领导、重要执法岗位人选的安排时,应当首先从取得任职执法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考虑。(二)分步实施,科学管理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是对监狱传统警务管理模式的一次变革,难免发生组织文化的冲突,为此领导理念的转变以及警察个体意识和价值观的重塑是一项基础工作。监狱应当通过组织宣传、培训和讨论,让监狱各个部门的警察认识到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有利于提高监狱管理水平,有利于个人职业发展,从而为岗位资格制度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组织环境。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监狱工作的方方面面,如部门人员、职能的重组;相关管理规程的修订完善等等。为了顺利开展这项工作,监狱需要组建领导工作机构和项目实施办公室。从技术层面看,项目办公室首先可在确定监狱组织设置和职位分类的基础上制定岗位资格标准。制定岗位资格标准的主要依据是监狱工作目标和各部门岗位的工作职责。建议各监狱通过工作分析来制定各部门岗位说明书,以此明确监狱每个类别岗位的工作要项,进而编制岗位的任职资格标准。监狱有了各类别工作岗位的资格标准,就可以制定岗位任职资格制度,对各岗位实行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制度。 监狱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岗位任职资格制度,是监狱能否有效推行岗位资格制度的关键。因此,岗位任职资格制度需要监狱创新组织人事管理制度,为岗位资格制度的实施提供干部人事制度层面的保障。譬如,省司法厅和监狱管理局可以出台专门制度,规定要将干部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资格作为调配新职、晋升警衔、升迁职务、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于现有岗位任职警察,要根据监狱警察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分级培训。对不能通过培训考核,达不到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可以进行岗位调整,对调整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履行新职。推行岗位资格制度要求监狱组织部门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空缺专业岗位的选调和招聘工作,实行在监狱内部双向选择、组织决定调剂的新型人事调配管理方式,把某一方面具有特长的警察安排到最合适、最能使其发挥能力的岗位上,实现监狱系统内部人才合理流动。(三)制度保障,模式巩固在实践中加强监狱工作岗位资格制度试点工作。为推进监狱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省监狱局可在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向各单位下发《关于加强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单位积极进行警察职业化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省监狱局可以规划选择监狱某一重要岗位试点。譬如,由省监狱局建立监狱管教员职业资格制度,根据监狱管教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确定考核测评方式,要求担任分监区管教员的警察必须取得管教员任职资格证书;省监狱局也可在我省监狱系统内部建立管教工作水平等级考试制度,监狱管教系列各层次岗位对警察取得的管教工作水平等级都有相应任职要求。当然,如果由司法部通过部门法规来规范监狱岗位工作,要求监狱某些重要岗位的警察持证上岗,这将非常有利于监狱施行岗位资格制度。 目前我国监狱警察的职业准入是存在问题的,仅仅通过公务员招考就进入警察队伍,显然无法满足监狱警察的职业素质和特殊能力要求。监狱警察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没有职业准备、缺乏必备的职业心理和职业技能、体能是无法胜任这项工作的,而这些是当前公务员招考制度无法解决的。针对上述问题,建议由省监狱局和省人事厅联合建立监狱工作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考试制度,从知识、能力、心理、体能等几个方面对有志从事监狱工作的社会人员进行考核,实行从业资格考核和公务员考试相结合的警察职业准入模式。由人事厅、监狱局联合颁发《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评价规定》、《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这些文件从适用监狱警察的职业分类、职业性质、职业水平级别、考试组织实施等方面,对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评价和不同类别岗位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考试和考务工作等方面进行规定。监狱推行岗位资格制度是加强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种创新和公务员管理模式改革的一项大胆尝试。省监狱管理局要积极争取司法部和省级组织人事部门对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无论选择何种试点模式,我省在监狱警察职业化建设方面的探索必将为在全国推行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积累实践经验。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有一个实践探索过程,严格地讲,只有从人事制度上将监狱工作纳入专业技术人才范畴,方可预示我国监狱警察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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