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商交易及风险控管机制专案」各项议题汇整表

「期货商交易及风险控管机制专案」各项议题汇整表

ID:1069303

大小:391.03 KB

页数:8页

时间:2017-11-07

「期货商交易及风险控管机制专案」各项议题汇整表_第1页
「期货商交易及风险控管机制专案」各项议题汇整表_第2页
「期货商交易及风险控管机制专案」各项议题汇整表_第3页
「期货商交易及风险控管机制专案」各项议题汇整表_第4页
「期货商交易及风险控管机制专案」各项议题汇整表_第5页
资源描述:

《「期货商交易及风险控管机制专案」各项议题汇整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106.04.12修正「期貨商交易及風險控管機制專案」各項議題彙整表項目決議事項說明開戶A參考相關法規及實務作業之需要,針對開戶及KYC作業修訂本公會相一、修訂本公會「期貨商開戶徵信作業管理自律規則」及其附件及KYC關自律規範。表單。作業二、國內政府基金不適用本公會「期貨商開戶徵信作業管理自律規則」。B七十歲以上期貨交易人應具備以下條件,始得接受其開戶:七十歲以上期貨交易人應具備之條件明定於本公會「期貨商開戶一、應填具「70歲以上交易人開戶聲明書」,聲明已知悉相關交易風徵信作業管理自律規則」及增訂「70歲以上交易人開戶聲明書」險。範本。二、曾於期貨、證券市場交易滿10

2、筆,或曾任職於證券、期貨、金融或保險機構,或有其他學經歷足資證明其具備期貨專業知識者。三、應提供財力證明,經徵信人員評估後之總價值數額為新台幣250萬元以上。財力證明之種類,由期貨商依其風險管理原則自行訂定之。四、應有固定收入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C一、「加收保證金指標」之定義:一、增訂「加收保證金指標」之定義。指期貨交易人單一商品當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未沖銷部位占該二、將交易人分成以下兩類,分別適用不同之收保證金規定:交易人所適用之期交所部位限制之比例。(一)國內外自然人及一般法人:二、期貨商應依照各公司風險管理原則於內控制度中訂定適用不同計算未沖銷部位時以期交所公告

3、之交易人部位限制數為基「加收保證金指標」的交易人之分級辦法。準。三、加收保證金之原則性規定:(二)國內外專業投資機構:(一)自然人及一般法人單一商品當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未沖銷1.有關專業投資機構之範疇參考金管會依據「金融消費者保部位占期交所部位限制之比例超過20%時,超過的部分應加護法」第四條第二項發布之金管法字第10000707320號收保證金。令之定義,包括:(二)專業投資機構當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未沖銷部位占期交所(1)國內外之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基金管部位限制之比例超過50%時,超過的部分應加收保證金。理公司及政府投資機構。四、申請放寬「加收保證

4、金指標」:(2)國內外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一)交易人放寬「加收保證金指標」應事先申請。及金融服務業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期貨交易法(二)自然人及一般法人得提供開戶證明、交易經驗證明及財力證或信託業法經理之基金或接受金融消費者委任交付或明,向期貨商申請放寬「加收保證金指標」,當日一般交易信託移轉之委託投資資產。時段收盤後未沖銷部位超過依放寬後「加收保證金指標」計(3)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機構。算之部位時,超過部分應加收保證金。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依金融監督管理(三)專業投資機構得提供財力證明,向期貨商申請放寬「加收保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

5、第三項規定。但保險業不包括保證金指標」,當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未沖銷部位超過依放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寬後「加收保證金指標」計算之部位時,超過部分應加收保2.如專業投資機構已向期交所申請放寬其部位限制數者,證金。其未沖銷部位以放寬後之部位限制數為計算基準。五、針對已申請放寬「加收保證金指標」的交易人,期貨商應訂定定三、已申請放寬「加收保證金指標」的交易人,期貨商應每年針期評估標準,應每年對該交易人進行重新評估,並應訂定調整交對其交易狀況及財力證明進行評估。易人適用「加收保證金指標」的機制。重新評估的參考標準,應四、依據超過「加收保證金指標」所加收之保證金僅

6、為風險控管加入交易人於一段時間內發生期貨商執行代為沖銷及超額損失措施的要求,並非保證金追繳作業之一環,其對交易人之影次數。響有:六、針對申請放寬「加收保證金指標」的交易人,期貨商應依交易人(一)可動用餘額減少。所提供財力證明之流動性,訂定差異化的重新評估之標準及頻(二)加收之保證金將於該商品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加入風率。險指標公式之分母項。七、期貨商應公告期貨交易人依「加收保證金指標」加收保證金後對(三)尚未補足加收之保證金前,若交易人權益數增加(含其權益之影響。入金),應先用於補足加收之保證金金額。(四)即使盤後交易時段或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盤中單一商品未沖銷部位已

7、低於依「加收保證金指標」計算之部位,仍須待該商品次一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始得釋放該商品已加收之保證金。統一名詞統一各項專有名詞之定義,供期貨商一致遵循。參照「名詞彙整表」(如附件)。1有關A適用SPAN客戶的資格及申請條件應有所限制。為避免各期貨商對於適用SPAN客戶的資格及申請條件規定不一保證致,於本公會「期貨交易人採行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自律規金之則」明定適用客戶之最低資格條件。作業B一、自然人及一般法人未沖銷部位占期交所對單一商品部位限制的一、國內外自然人及一般法人申請放寬「加收保證金指標」應具20%以下免加收保證金;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未沖銷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