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655499
大小:427.50 KB
页数:117页
时间:2018-07-07
《广东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办事指南有用要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办事指南在中国对外开放港口(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需要符合《国际海运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按照《条例》第十条和《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向交通部和各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提交《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完成登记手续,并领取《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拟设立中外合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的,需要符合《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条件,按照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并申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一、 新设立企业国际船舶
2、代理经营资格登记对拟新设立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再向交通部申请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对不能自行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申请人应按照下列第(一)项(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按照第(二)项)要求的申请材料和程序,向交通部和所在地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交通部将出具《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以协助完成企业工商登记手续。申请人完成企业工商登记手续后,应按照下列第(三)项要求的申请材料和程序,向交通部和所在地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提出申
3、请,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领取《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一) 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设立登记拟新设立企业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申请领取《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向交通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同时抄报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1、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可行性分析报告;3、投资协议;4、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5、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新设立企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指定(委托)书。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范本请见本指南附件2。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收到上述抄报材料后起
4、7个工作日内,将就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将有关意见报送交通部。交通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将就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材料,将在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交通部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齐全部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补充完整的,交通部不予受理该申请,并通知申请人。交通部在收到真实、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交通部自做出登记决定之日起,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将
5、向申请人颁发《通知书》,通知书有效期一般为180天;审核不合格的,将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告知理由。《通知书》将以挂号信的方式寄达。如需使用其他邮寄方式,请提前告知,费用由申请人自理。申请人应在《通知书》有效期内,持交通部发给的《通知书》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工商登记手续。在《通知书》有效期内未能完成企业工商登记手续的,《通知书》将自动失效,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将不予继续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五、 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必须在有效期截止前60天换发新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逾期没有换发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资格,
6、不得继续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对不符合《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企业将不予换发新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并依法对国际船舶代理经营活动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申请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向交通部报送下列申请材料:1、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书;2、《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4、同港口和海关等口岸部门进行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协议复印件。不具备电子数据交换条件的,应当提供有关港口或者海关的相
7、应证明文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运输业信息表》;6、其他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对不能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的企业,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将按照《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各有关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应当就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意见报送交通部。交通部将对各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转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征求中国船舶代理行业协会的意见后,将审核结果通知各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并在交通部政府网站(www.moc.g
8、ov.cn)、中国船舶代理行业协会网站(www.casa.org.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