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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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SZN-1391-2017/02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办事指南2018-01-04发布2018-01-30实施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本市自贸区内注册的外商独资船舶管理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登记以及经交通运输部批复的本市中外合资船舶管理公司申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的申请与办理。二、事项名称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1391)分项名称:1.上海自贸区内注册的外商独资船舶管理企业(其它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申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登记2.变更《国

2、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相关信息备案3延长《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有效期登记(仅针对登记证有有效期的国际船舶管理公司)4.补办《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5.注销《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6.经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外商投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申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九条第九条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17(二)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三)有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

3、证书的人员;(四)有与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第十条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向拟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申请材料真实、齐备的,予以登记,并通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真实或者不齐备的,不予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八条中国企业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向拟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申请书;(二)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公司章程的复印件;(三)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四)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复印件;(五)《海运条例》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文件;(六)《海运条例》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复印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申请材料完整齐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材料真实且符合《海运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予以资格登记,并颁发《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材料不真实或者不符合《海运

5、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取得《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的企业在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期间,应当确保本条所列有关证书、证明持续合法有效。173.《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扩大国际船舶运输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外商投资比例实施办法的公告》二、经上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在自贸区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上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程序,并将审批结果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6、备案。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1.主体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审批权限:负责全市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登记。(二)审批内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登记。(三)法律效力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后,方可合法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四)审批对象从事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五、审批条件1.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2.有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人员;3.有与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4.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7、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172.由企业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上海自贸区内注册的外商独资船舶管理企业(其它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申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登记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要求1申请书原件1纸质加盖企业公章2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1纸质合法、有效,加盖企业公章3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1纸质合法、有效,加盖企业公章4公司章

8、程复印件1纸质加盖企业公章5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纸质(1) 产权证和租赁合同(租赁时需提供)(2)加盖企业公章6安全与防污染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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