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不足_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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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不足[摘要]现代破产法强调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一并保护。但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一些制度,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足:在破产原因上,将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作为破产的必备条件;在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上,债权人没有决定权;在破产费用的数额上,债权人只有审查权而没有决定权、变更权。这将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通过立法、司法解释对这些不足予以弥补。[关键词]破产法;保护;债权人利益;不足现代破产制度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对债权的保护被置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对不能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当时的法律不仅允许债权人处置其财产,甚至可以剥

2、夺其自由、生命。后来,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破产法的立法理念一直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直到美国1841年的破产法,才把对债权人的保障和债务人的救济融为一体。自此以后,破产法的立法理念由单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转向对债权人的利益和债务人的利益一并保护。10/10破产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不足[摘要]现代破产法强调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一并保护。但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一些制度,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足:在破产原因上,将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作为破产的必备条件;在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上,债权人没有决定权;在破产费用的数额上,债权人只有审查权

3、而没有决定权、变更权。这将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通过立法、司法解释对这些不足予以弥补。[关键词]破产法;保护;债权人利益;不足现代破产制度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对债权的保护被置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对不能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当时的法律不仅允许债权人处置其财产,甚至可以剥夺其自由、生命。后来,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破产法的立法理念一直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直到美国1841年的破产法,才把对债权人的保障和债务人的救济融为一体。自此以后,破产法的立法理念由单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转向对债权人的利益和债务人的利益一并保护。10/10破产法对债权人利益

4、保护的不足[摘要]现代破产法强调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一并保护。但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一些制度,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足:在破产原因上,将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作为破产的必备条件;在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上,债权人没有决定权;在破产费用的数额上,债权人只有审查权而没有决定权、变更权。这将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通过立法、司法解释对这些不足予以弥补。[关键词]破产法;保护;债权人利益;不足现代破产制度源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对债权的保护被置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对不能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当时的法律不仅允许债权人处置其财产,甚至可以剥夺其自由、生命。后

5、来,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破产法的立法理念一直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直到美国1841年的破产法,才把对债权人的保障和债务人的救济融为一体。自此以后,破产法的立法理念由单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转向对债权人的利益和债务人的利益一并保护。10/10虽然现代破产法非常重视对债务人的救济,但破产发生的原因毕竟是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是真正的受害者,因此破产法在对债务人进行救济的同时,不能忽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因为“破产法的作用集中表现为保护债权。在现代社会,对债权的保护意味着对统治关系和统治秩序的维护,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始终是立法者的重要任务”。但我国

6、原来的破产制度在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上存在诸多问题,如破产原因的规定不合理、没有规定破产管理人制度、清算组成员中行政机关的成员过多且不具有破产专业知识等。2017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都予以保护是该法的立法宗旨之一。因此,在破产法规定的各项制度中,都应当体现该立法宗旨。但是,在企业破产法中,对债权人的保护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这影响了破产法的公正性。一、破产原因的规定存在不足10/10从法律角度说,破产原因是指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定事由。原《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国有企业

7、的破产原因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国有企业的破产原因是“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因这些法律将“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作为破产的原因而受到人们的批评。《企业破产法》现在规定的破产原因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种规定比原企业破产法有很大的改进,但仍存在不足,即把“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作为破产的必备条件。所谓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就是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的价值低于全部债务的数额。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

8、指“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表明其明显不具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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