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几个问题的思考(1)

关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几个问题的思考(1)

ID:10633257

大小:52.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7

关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几个问题的思考(1)_第1页
关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几个问题的思考(1)_第2页
关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几个问题的思考(1)_第3页
关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几个问题的思考(1)_第4页
关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几个问题的思考(1)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几个问题的思考(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几个问题的思考(1)论文提要:本文密切联系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实践,在借鉴部分国家和国际组织对货物保价运输的法律规定,研究《合同法》、《铁路法》、《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法律、司法解释、法规以及《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部门规章的基础上,从理论层面对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沿革、概念及法律规定进行了分析论证。结合审判实践对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与铁路货物运输保险的异同;保价运输货物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及赔偿数额的确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价运输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等疑点、难点

2、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解决方案。  《铁路法》实施以前,对铁路运输企业开展货物保价运输,在实践上和理论上存有一些争议。《铁路法》的颁布,为铁路企业开展货物保价运输提供了法律依据。尔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对维护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促进铁路运输事业发展都起到了推动作用。《铁路法》关于保价运输的规定借鉴了部分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有关法规、条约。与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有关的规定散见于《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司法解释、法规以及铁道部制定的《铁路货物保价运

3、输办法》、《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中。司法实践中,由于对上述法律规定理解、适用存在差异,导致对案情基本相同的案件在处理结果上相去甚远,造成执法标准不统一,影响了铁路运输专门法院审判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有必要对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进行探讨。  一、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沿革及概念  货物保价运输在我国铁路发展史上由来已久,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铁路运输规章均有过负责运输的提法。1954年,铁道部制定、执行的《货物运送规则》《声明价格货物运送规则》中已有保价运输的内容。由于当时尚无限额赔偿的规定,铁路部门规定:贵重物品和不易判明价格的货物(如金、银、白金等

4、及其制品,珍珠、宝石、古玩、艺术品、贵重皮毛等),必须办理声明价格运输;散堆装、罐装等大宗物品,易腐、危险、有押运人的货物不办理声明价格运输;其他货物由托运人自愿选择办理声明价格运输。在严格计划经济的条件下,铁路运输货物的发、收货人多为国营和集体单位,货物价格均执行国家计划,实际办理声明价格运输的货物和赔偿纠纷均为数很少。1961年,铁道部发文废止了《货物运送规则》《声明价格货物运送规则》。70年代后期,国内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物价管理制度发生深刻变化,铁路货物运输中个人、个体的财物所占比重日益加大,因货损赔偿发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1979年,铁道部公布了《个人物品运输办法》,规定了声明与不声明

5、价格运输两种运输方式,由托运人自由选择。80年代初制定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专门规定了旅客行包保价运输和限额赔偿的有关内容。遗憾的是,1981年通过的《经济合同法》,没有吸收铁道部有关规定,而是仍然规定铁路运输货物发生货损按实际损失赔偿。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铁路法》第十七条,把铁路货物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明确规定为:对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对未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因铁路运输企业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

6、标的是行为,即承运人按托运人的要求,将承运的货物安全地由甲地运送到乙地的行为。铁路运输企业承运货物,不论价值大小,一律按规定的运价率以吨公里计算收取运费。我国铁路运费长期以来维持在较低水平,根据有关部门的测算,铁路运费占商品价格的比例,不足1%的达70%,不足5%的为26%,5%以上的仅为4%。4铁路运输的货物品种繁多,价值差异巨大,而铁路运费则是以运输成本为基础根据国家经济政策统一规定的,并未考虑运输货物的实际价格。市场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原有的价格管理体系,不同地区、企业之间商品价格的差异日渐扩大,即使同一地区、同一产品的价格也不尽相同。由于铁路运费是由国家规定的,不能随行就市加以调整,出现

7、了以“死运价”对“活物价”,铁路企业不堪重负,货损纠纷频频发生的尴尬局面。保价运输是限额赔偿制度的必要补充,体现了当事人对赔偿责任的自治与法律规定相结合的法制思想,为国内外铁路货物运输法规普遍采用。《铁路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适应了市场经济和铁路发展的客观需要,合理调整了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平衡了各方的利益。  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是指托运人在办理货物运输时,向铁路运输企业即承运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