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鸿景园业主权益诉求书

富川鸿景园业主权益诉求书

ID:10624619

大小:59.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07

富川鸿景园业主权益诉求书_第1页
富川鸿景园业主权益诉求书_第2页
富川鸿景园业主权益诉求书_第3页
富川鸿景园业主权益诉求书_第4页
富川鸿景园业主权益诉求书_第5页
资源描述:

《富川鸿景园业主权益诉求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富川·鸿景园业主权益诉求书岳阳富川房地产有限公司:274名富川·鸿景园业主代表全体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决定:要求岳阳富川房地产有限公司对业主如下正当权益诉求问题,给予书面回复,并呈请市人民政府及市房地产业管理部门及新闻媒体监督整改:诉求一:开发商在正式通知房屋交付使用同时,每栋楼公摊面积的具体组成情况,必须向业主出示政府权威部门的竣工验收测绘结果;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全体业主有无共享收益的情况?请予以明确答复。诉求证据:购房合同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

2、说明”为空白。诉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

3、、10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诉求二:明确告知业主,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业主购买的只是使用权,不能获得产权,不能误导业主。在未满足全体业主需求前,地下车库不得对外出售;交房前地下车库的出售价格

4、以及截止正式交房日时,未出售完的地下车库余量、出租价格,必须张榜公布,让业主自由选择购买或租赁地下车库享有使用权。同时,地下车库的出售、出租价格,必须出示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备案及批复。诉求证据:购房合同第十八条中“地下车库使用权或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以及附件四中“出卖人可自主转让使用权、出租赠与和经营管理买受人对此无异议。”诉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湘建房[2011]253号)“三、切实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规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前向购房人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和相关规划图

5、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设定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不得涂改、删改合同中规定的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条款,配套设施的权利归属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予明确”。10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2]27号)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作为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优先处分给业主,不得出售、赠予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在满足业主需要后,建设单位可将车位、车库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出租的车位、车库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租赁合同应当报送物业服务

6、企业备案,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有权查询。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出售、附赠或者出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十九条:“……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诉求三:开发商富川公司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请求政府

7、及相关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不良记录;由于虚假宣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误导消费者,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制定出赔偿方案或按宣传效果原样恢复,给出承若兑现具体时限。诉求证据:销售宣传中“力求面积零公摊”与“大型超市步步高入驻”,以及交通要道东大门、西大门,以上三项销售广告、销售邀请要约,与现实情况严重不符(详见图片)。临街的东大门实际并不存在,西大门也严重缩小、粗制滥造;销售宣传中小区绿化宣传的“10百余种珍稀植物、热带植物以及儿童乐园设施”宣传,与实际情况存在极大差异(详见图片)。诉求依据:《中华人

8、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三十九条:“消费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