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构想

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构想

ID:10620620

大小:58.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07

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构想_第1页
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构想_第2页
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构想_第3页
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构想_第4页
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构想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构想》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构想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有少数银行出现经营困难最终退出市场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经济现象,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一、引言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建立起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机构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当成员机构面临危机或濒临破产时,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或代替破产机构在一定限度内向存款者支付存款的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有显性(explicit)和隐性(implicit)之分,前者是指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说明或正

2、式建立了存款保险机构的存款保险制度,后者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中,没有法律说明或者正式的保险机构提供保险,但往往在事后由政府或者中央银行提供兜底.  存款保险制度有隐性和显性两种,无论哪种,都存在道德风险加剧、市场约束软化的问题.其中尤其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其弊端大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覆盖面广,不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因大而不倒享受政府对其存款的隐性担保,其他商业银行的存款人也无存款损失之忧.研究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存款保险制度,使之在更规范、有效和及时地处置出现严

3、重问题的金融机构,更规范和公平地对存款人实施保护和保护金融体系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又能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强化市场规律对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行为约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徐滇庆(2002)认为我国应大力发展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汪渝(1999)认为,中国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初期,保费收取方式应采取差别费率模式,并且由评级机构对银行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评级度高的银行其不稳定因素少,可以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反之则适当提高保险费率,并且要求经营不善的银行不断改正,使其达到

4、正常情况.我国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为以下三点:  (一)国家承担过多担保风险.  我国一直都在实行以国家信用为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银行出现危机,储户的利益由国家全额买单;国有银行积压的大量不良资产由国家注资、剥离,充实商业银行资本金.这不仅使风险过多的集中于国家,而且助长了银行从事高风险投资的势头.再加上国有银行的纷纷上市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带来的激烈竞争,国家不可能也不应该为此负全责,所以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合理的保证金方式为自己的经济行为买单.  (二)保障广大储户利益.  我国的国民储蓄率自20世纪

5、70年代到现在一直居世界前列,2009年最高储蓄率达52%,排名世界第一.要保证巨额的存款储蓄不缩水,保障所有中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企业融资的稳定,就必须最小化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利率等各种风险.所以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非常必要.[3]  (三)推动银行业合理竞争.  由于国有银行主导地位暂时不可动摇,银行业市场竞争化程度较低.中小银行无论开发多么优秀的项目,由于缺少国家财政支持和公众的安全性顾虑,也不可能与其公平竞争.商业银行的改革永远无法实现,更不用谈利率市场化了.利率市场化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加剧银行业的竞争,缩减其

6、利润空间,优胜劣汰使个别银行倒闭是必然的结果.所以,如果没有防范措施一定会引发市场恐慌造成频繁的挤兑现象.所以说,想要实现利率市场化,就必须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三、关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构想  目前,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尚处于设计和论证过程中,笔者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要坚持这样几条原则:  (1)要从隐性变为显性;(2)要按照商业化原则由各金融机构出资;(3)要实行限额保险;(4)对各金融机构的救助成本要在各收益金融机构之间分摊.现阶段可采取存款保险基金的方式运作,灵活运用多种市场化方式对危机银行进行处置;采取

7、简化的风险调整差别费率即将商业银行分为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信用社三个层次,分别使用不同的费率区间.[4]  (一)投保银行资格.  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必须参加保险计划.包括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因涉及母国与东道国制度安排协调,暂不包括上述机构在国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5]  (二)承保限额.  1.全额保护和限额保护.存款保险的保险限额是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部分,亦是风险控制的有效手段.理论上来说一般可

8、以分为全额保护(亦称完全保护)和限额保护(亦称部分保护).全额保护对存款实施完全保护,这种模式就如同我国现行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会带来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受保护的金融机构会倾向于从事高风险的经营活动,同时存款者对金融机构的监督也会大大削弱,故而只有极少数国家曾经采用这一模式.  限额保护才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选择模式,限额模式在现实中有三种选择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