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minar源流及对当前法学教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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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eminar源流及对当前法学教育的意义■学科新视野Seminar源流及对当前法学教育的意义雷安军(宜奏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系,四川宜宾64400)摘要产生于德国.传之美国并成为重要的法学教学方式的Sem1nar的产生和演变对传统讲授教学方式产生了重大的冲击.并在理论和实践的层面显示出其合理性与可采性.自近代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就受到Sem1nar的移极影响.当前法学教育中采用Sem1nar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应当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广泛采月lSem1nar.具体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类Sem1nar课程.关键词Sem1nar教学方式法学教育中图分类号

2、G4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6847(2007)02-018-04f★基金项目:宜宾学院教学教改专项基金资助(2o05JG22)【作者简介】雷安军(1978一),男,四川广汉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宜宾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法理学,外国法律史,法律教育等.l改革开放2O多年来.法学教育蓬勃发展.法学教育的发展也引起人们对法律教育发展带来的一些问题的关注.例如当前法学教育面临转型的问题.面临从泡沫式的繁荣中走出来的问题."在十字路口的法学教育"(贺卫方先生语)该如何转型.这是从事法学教育的教师应当关注的问题.本文仅仅关注教

3、学方式转型的问题.因为传统的法学教学方式由于关注单向讲授已经引起人们的不满与反思.从德国产生,传至美国.并且成为法学教学重要的方式之一的Seminar对中国法学教学方式的转型有重要的启示意义.那么Seminar是如何产生的?如何进入法学教育的?对中国当前的法学教育有什么意义?如何构建中国的法学教育中的Seminar课程?笔者认为.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有助于澄清对Seminar的认识.有助于我们思考并改变当前的法学教学方式一,Seminar的源流Seminar(音译为习明纳.意译为讨论课)纯粹是舶来品.其含义是指:"大学或者研究生院中在教授的指导下从

4、事原创性或者集中性研究的一小组高年级学生.教授具体通过定期会见这些学生并同学生讨论他们的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来指导他们."[11Seminar最早见于18世纪虔敬派教育家佛兰克创办的师范学校中.1737年.德国着名学者格斯纳在德国哥延根大学创办哲学Semi—nar,从而把Seminar引入到大学中.后来柏林大学对Seminar进行了改造.把它发展成为一种基本的制度形式:教学——科研研讨班.在Seminar课程中.通过教师和学生畅所欲言的讨论,自由地发表意见,从而发现真理.由于这一制度形式的诸多优越性.再加上政府的大力资助,其影响力日益扩大.从而发展成

5、为19世纪德国大学一种基本的教学——科研方法.闭从德国法学高等教育方面看."德国大学里非常重视习明纳.他们认为.作报告和参与讨论有助于增强学生的独立科研能力.其笔头和口头表述能力也会有所提高.因此.在任何德国大学的课程表里.习明纳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13]德国的Seminar渐渐传到美国教育界.而对Seminajr传人美国起到很大作用的是当年留德的美国留学生.Seminajr是当年美国留学生在德国考察学习的重要内容.闱"19世纪20年代哈佛大学留德学者蒂克纳等第一批留德学者学成回国,把德国大学中流行的习明纳尔介绍到美国,由此开始,习明纳

6、尔逐渐成为美国大学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同Seminar成为美国研究生院中最普遍采用的教学形式.对于Seminar在美国大学中的作用.哥沦比亚大学一位经济学家在1892年这样评论道:"Seminar是轮中之轴,是生活实际的中心,是现代化大学创造力的源泉.如果缺少了这种教学方法,大学将是不完善的.有了这种教学方法,并加以恰当运用,大学才能实现其宗旨."除了对美国的影响外.近代德国大学的Seminar对英国,法国,日本,希腊,荷兰,比利时,俄,丹麦等国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二,法学教育与Seminar如前所述.Semin91"从德国产生后传到美国,对

7、美国的大学教育包括法学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讨论课(Seminar)是法学院教学中的一种重要方式.171而美国的法学教育一开始采用的是讲授法(1ecturemethod).及至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院长兰代尔大力推进案例教学法(casemetllod)和苏格拉底(Socraticmethod)问答法之后,讲授法渐渐退到次要的位置了.18]案例教学法很重要.但更重的是与苏格拉底问答法的结合.而在兰代尔时代的哈佛大学法学院,案例教学法经常与苏格拉底式的对话,讨论方式相结合.以适合于大班教学.苏格拉底式对话通常由教授利用试探式问答和提出一系列难题的方式,引导学

8、生作详尽的分析,教授设法使学生掀起热烈的辩论.苏格拉底式对话是案例教学法完美的补充.能够充分调动参与者的学习积极性,并且使他们在与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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