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礼法之争学位论文.doc

论清末礼法之争学位论文.doc

ID:10606111

大小:71.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7-07

论清末礼法之争学位论文.doc_第1页
论清末礼法之争学位论文.doc_第2页
论清末礼法之争学位论文.doc_第3页
论清末礼法之争学位论文.doc_第4页
论清末礼法之争学位论文.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清末礼法之争学位论文.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AbstractIntoday'slocalizationandinternationalizationoflegalissuesisstillthemeofthetimes,thisarticlewillexaminetherevisedlawinthelateQingtoChangChih-tungastherepresentativeofthe"ceremonysect"andtoShen,representedbythe"legalfaction"ofthedifferentpoints

2、ofviewbelow,exploretheirinnerthought;thusthoughttointeractwiththesystemperspectiveonChina'smodernprocess,inparticulartheprocessofmodernizationofthelegalimpactofmodernizationandtheruleoflawandthenthinkwhethertheestablishedtraditionofintegration.Keywor

3、ds:LateQingDynasty;"etiquettedispute";legalfaction;ceremonydenomination12论清末“礼法之争”论清末“礼法之争”1748年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在其发表的《论法的精神》中曾有过这样的一段表述:“为某一国人民而制定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的人民的;所以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一个国家的话,那么只是非常凑巧的事。”[法]孟德斯鸠,申林译.论法的精神[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先且不论孟德斯鸠其对法

4、的移植可行性的严重低估对与否,但法的移植现象却是真实存在的。当人类历史跨入18、19世纪,以欧美为代表的西方各国已基本确立资本主义,并且取得长足发展;在清王朝统治下的中国已日渐衰落,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的爆发及《中英南京条约》的签订,使得清政府面临着“三千年未有之变局”,而对于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伟大民族来说,更是一场“噩梦”的开始。至晚清始,中国法律便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变迁,既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近代中国法律的发展表现为三个部分的变革:法律价值观、法律文本、法律机构。而这一切以清末修律为始端

5、,随之而来产生了一场深远的影响着中国法律的大辩论——清末“礼法之争”。清末“礼法之争”其核心便是法律价值观之争;而东西方不同法律价值观的此次碰撞又会给予我们后人什么样的启示,笔者将通过审视清末修律中以“礼教派”与“法理派”间不同观点的基础上,探究他们的内在思想;从而以思想与制度互动的角度研究其对中国近现代进程,尤其是法律近代化过程中产生的影响,进而思考在法治现代化与固有传统融合的问题。一、清末“礼法之争”的背景与产生(一)清末“礼法之争”的背景晚清之前的古代中国,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拥有浓厚

6、大陆性格的农业社会,其社会结构也就相对单一。“宗法与农业经济结构的结合,是中国古代社会稳定的基础。专制主义的统治制度矗立于其上,以礼乐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笼罩于其中,它们之间互相促进,互相渗透,成为一个十分协调的,‘永恒不变’的整体”。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遇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10.晚清法律变革的意识至少有两个因素:不适与落后。所谓“不适”,即旧法律对社会的不适应。1840年鸦片战争使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着西方列强进入中国的不只是物质,还有文化,受到冲击的不仅

7、仅是中国的自然经济这些社会基层结构,更为深刻的还有传统中国的社会文化、关系等上层建筑。晚清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呈现出了多元复杂的状态,此为中国历朝历代都未曾出现过的。由此带来的便是各种文化、各种利益集团间的撞击,社会矛盾愈发加深,旧的法律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社会关系。12论清末“礼法之争”而所谓“落后”,则更多的强调中国既有法律与西方法律相比不够文明,法律组织欠缺,司法技术低劣等。而中国法律的不适与落后,也使得其成为西方人主张治外法权的借口。“法是吞噬自己孩子的撒旦”因而须制定新的法律。而每一次

8、这样的尝试,招致被威胁的利益,以自我保存欲望的本能活动之方式的最激烈抵抗,并由此引发一场斗争。[德]耶林,郑永流译.为权利而斗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5.所以“法理派”与“礼教派”间的争论是不可避免的。(二)清末“礼法之争”的产生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流亡西安的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一道上谕,“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罔变之治法。大抵法久则弊,法弊则更”,“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须议更张”。这道诏书拉开清末新政的序幕,也拉开了清末变法修律的序幕。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