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才有可能超发货币,超发的货币也才能被人民接受,因为人民没有第二种货币可以选择。原因是政府给货币打上“法币”的烙印,告诉人民这是法定的货币,不接受、不使用这种货币就是违法,会受到惩罚。“法币”就是政府超发货币的“护身符”,使得政府通过货币转移人民的财富合法化。英国统计学家托马斯·亨利·法勒尔(Thomas Henry Farrer,1819——1899)夸张地指出“任何有关法币的法律就其本质而言都有犯罪嫌疑”。政府用法币转移国民财富是较长历史过程及其惯性的结果。发行纸币时,政府告诉人民纸币是有黄金支持的,央行的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