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

论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

ID:10546939

大小:60.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07

论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  _第1页
论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  _第2页
论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  _第3页
论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  _第4页
论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  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论文摘要现代的破产概念:“破产”是一种事实状态,这种事实状态,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破产事件,因为它并不必然的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破产”也不等同于“倒闭清算”。破产法不再是单纯的清算法;它可以担负起救助债务人特别是拯救困境企业的任务。本文分为四部分,分别从“破产的概念”、“破产法的意义和适用范围”、“破产清算”、“和解、整顿程序”等多个角度对本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下面予以简要的介绍:第一部分着重对破产的概念,及现代破产的特点进行了论述。指出了破产”不等同于“倒闭清算”。破产法不再是单纯的清算法;它可以担负起救助债务人特别是拯救困境企业的任务。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

2、各发达国家纷纷改革破产法,采用整顿程序,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对陷于债务困境的企业予以拯救。第二部分着重阐述了破产法的意义和适用范围。破产法的基本任务就是建立债务清偿的程序,债务清偿程序是经济流转的保障、债务清偿秩序是市场信用的保障、债务清偿秩序是金融安全的保障。对其适用范围进行了阐述,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国家法律从多角度对破产发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描述。第三部分着重阐述了破产清算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首先对清算组的性质进行了描述,清算组是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宣告成立后,独立执行破产清算事务的机关(此处的机关是破产企业内部的意思)。其次对清算组的职责进行了描述,清算组的基本职能是对破产财

3、产进行保管、清理、变价和分配,其具体指责包括:接管破产财产、管理破产财产、行使破产企业的财产权利、履行破产财务的对外义务、制定和实施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办理破产程序中介的有关事务。第四部分对和解、整顿程序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解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是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被申请的企业在申请和解时必须有债权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整顿申请,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申请和解时必须向债权人会议提交和解协议草案。整顿程序分别从整顿原因和整顿计划进行了描述。关键词:破产破产法破产清算和解整顿论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一、破产的概念现代的破产概念:“破产”是一种事实状态,这种事实状态,并不同于传统

4、意义上的破产事件,因为它并不必然的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原因如下:首先,债务人处于无力偿还的状态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有各种不同的选择。通常的做法是,通过协商找出解决债务问题的办法(例如,延期偿还),或者依照破产法向法院提出受理破产案件的申请。其次,破产案件被法院受理后,无力偿还的债务人通过再建型程序(如和解程序、整顿程序)清理债务。也就是说,现代破产法对无力偿债案件的处理,并不以清算为唯一的程序手段。所以,倒闭清算并不是无力偿债的必然结果。“破产”也不等同于“倒闭清算”。破产法不再是单纯的清算法;它可以担负起救助债务人特别是拯救困境企业的任务。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发达国家纷纷改革

5、破产法,采用整顿程序,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对陷于债务困境的企业予以拯救。与此相适应,作为法律程序的破产概念也在内涵上发生显著的变化。当代的破产程序不仅包括以变价分配为目标的清算制度,而且包括以企业再建为目标的整顿及和解制度。二、破产法的意义和适用范围。(一)破产法的意义。破产法的基本任务就是建立债务清偿的程序。而这种程序的重要意义,可以从一下三方面来说明。1、债务清偿程序是经济流转的保障。在正常情况下,债务清偿意味着合同实现,而合同实现也就是人们所预期的经济流转的实现,而合同实现也就是人们所预期的经济流转的实现。卖方交货,买方付款,赁房交租,欠债还钱,都是在债务清偿中实现商品流通和资源配

6、置。2、债务清偿秩序是市场信用的保障。债务清偿意味着依法成立的给付义务的履行。只有在法律程序保证这种义务得以履行的情况下,人们才能够信赖其对于义务履行的合理预期。这种对合理预期的信赖,是市场信用的基础。在现代,信用是市场效率的源泉;高效的市场是靠信用建立和运行的。因此,一个国家的债务清偿秩序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它的市场运行和经济效率。3、债务清偿秩序是金融安全的保障。现在的经济是金融主导的经济;金融的沉浮直接关系到经济的盛衰。在许多国家,银行和其他经济机构的资产质量是影响金融稳定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而金融资产的质量又直接受呆坏帐数量的制约。如果一国的法律秩序不能有效地保障债权实现和促成债务

7、清偿,就会形成大量的银行呆坏帐,从而侵蚀该国金融稳定和经济繁荣的基础。(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和行政规章,在适用范围上有明显的区分。具体规定如下:(1)国有企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的规定,该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40条的规定,联营企业中联营各方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应适用《企业破产法》的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3月6日发布的〔1997〕2号通知和国务院有关文件,11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